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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的我作文1000字优秀8篇

出色的作文离不开平时对于生活的细节观察,需要认真对待,只有围绕作文的主题写作才是一篇优秀的,下面是写文档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高一的我作文1000字优秀8篇,感谢您的参阅。

高一的我作文1000字优秀8篇

高一的我作文1000字篇1

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金色的草房子,一望无际的芦苇荡。成长与这油麻地一般美丽。

——题记

“那是1962年8月的一个上午,秋风乍起,暑期已去,十四岁的男孩桑桑,登上了油麻地小学那一片草房子中间最高一幢的房顶。他坐在屋脊上,油麻地小学第一次一下子就全部扑进了他的眼底。秋天的白云,温柔如絮,悠悠远去;梧桐的枯叶,正在秋风里忽闪忽闪地飘落。这个男孩桑桑,忽然的觉得自己想哭,于是就小声地呜咽起来……”

曹文轩曾说过:“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就是美。”《草房子》的美,就像金灿灿的茅草,浩瀚无边的芦苇荡,浸月寺下悠远回荡的风铃声,经久不衰。

秃鹤的光头,纸月的书包,细马的羊群,桑桑的鸽子,白雀的歌声,秦大奶奶的苦艾地,水道密布的油麻地,金色的草房子,门前流淌的大河都记录着桑桑在油麻地最璀璨的六年时光。六年中,他亲眼目睹了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深切而优美的领悟……这一切,即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草房子》就如同一场梦,有欢喜,有哀愁,有着一个个可爱的人物:秃鹤,纸月,杜小康,白雀,蒋一轮,桑桑。他们在这一隅,书写出亦美亦真的地方。

这是一个普通又不平凡的油麻地,养育着一群天真、幼稚和善良,散发着优秀的民族情怀的孩子们。淘气与灵气并存的桑桑,如一轮金色的天体,从寂静无涯的东方升起之时,若非草木,人都会为之动情。他纯洁着,耀眼着,无时无刻不散发着天真的光芒。纸月不同于桑桑,她如同寒冬纯雪,毫无瑕疵,飘逸随风。她的眼神令人震撼,她的神情令人心安。远远的她,却近在咫尺,她冲你微笑,但空气中充斥着一丝丝酸涩。同是孩子,虽身世不同,气质不同,但始终如一的,便是那颗永恒纯洁的童心与善良。

反观现在,可还记得自己最初的梦,可还忆起自己最初的心。伴随信息化与科技的高速发展,我们的思维渐渐被格式化,稚嫩不在,朴实不在,在社会的磨砺下,我们遗失了纯洁,稚嫩外表下伪装的却是一具具冷漠与无情的面具。质朴无影,被如今对名牌的狂热崇拜而取代。朝着远方追逐的人们丢下的又何于此?难道我们苦苦追寻的远方,是一个只存赤裸裸物欲的表面世界。曾在艰难日子中相濡以沫的那些人,那些物,方能带来最真诚且直抵人心的温暖,这,或许才是我们当初追求的远方,一个有爱有暖的地方。追随童心,追随自己,这也正是《草房子》想传达的真正本意与人性美。

追寻永恒——我们应当这样提醒自己。

高一的我作文1000字篇2

茶峒,小溪,溪边白色小塔,塔边一户人家,家里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太阳升起,溪边小船开渡;夕阳西下,溪边小船收渡。犹如一幅泼墨的山水画,我不经想起: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

?边城》讲述的故事凄美动人。它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也没有撕心裂肺的感人场面,但也细腻而且真实,像一根轻柔的丝线,悠悠地牵动你心灵的一角,使你在不知不觉间已然泪落满面。

?边城》里的人情亦如水,却不似如水样淡薄,而是一如湘西的河川清澈纯净。在阅读时,我感受到了人性的芬芳。翠翠和和爷爷一起守着渡船,相依为命,彼此关怀。爷爷意识到自己的年老,担心死后翠翠无人照顾,总操心着她的婚事,十五六岁的少女翠翠也带着青春年少的羞涩。爷爷不好明说,只是远远的观望,小心翼翼地探问。他是真心为翠翠好,却不知由于他的关心和太深的爱,延误了翠翠一生的幸福。

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爱,可是有的时候,爱,也会成为一种负担,父母永远是天底下最爱子女的,含辛茹苦,只为孩子能避开一切灾祸拥有灿烂的笑靥,他们的付出无私,无怨,但是当父母的爱逐渐成为孩子的闯荡世界的牵绊,当至亲之情终于缠绕住我们的脚步,我们变得如此懦弱与无助。长期处于父母阴蔽下的稚弱的翅膀,又该怎样去搏击风雨?不经历风雨,又怎能见彩虹?我们担不起太重的爱!

整本书,三年的时光被浓缩进了三个美丽的端午节。三年前的那个夜晚,翠翠与二老不期然的相遇在她心中埋下了情愫,年少的懵懂,初开的情窦,却怎知最终落得一人孤身守独船,为了一个未必会归来的人做无尽的期待,冥冥之中,是否真的有岁月轮回?母亲的悲剧在女儿身上又一次重演。

“或许他永远不会回来,或许他明天就会回来。”故事终于哀而不伤,在凄婉中结束。

大老与二老都是茶峒地方的优秀青年,情深似海,却爱上了同一个女孩。但湘西的柔水与净土滋养出的是两个坦荡的胸怀,他们没有勾心斗角,而是彼此鼓励,彼此谦让。两人约为翠翠唱歌的夜晚动人以极。二老的歌声美如山间的竹雀,自他开口那一刻,大老便已得知自己的命运,为了成全弟弟,大老决然出走。

两颗双子星,一颗在这头,一个在那头。无情的洞庭湖吞噬了天保,只留下傩送,在岸上遥遥地观望,他一半的热情随哥哥的死而消失了,内心的自责又将另一半的隐去。在某个寂寞的早晨,二老悄悄离开,带着满心的伤痛,去寻找自己的命途。

高一的我作文1000字篇3

2011年10月5日,苹果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因胰腺癌去世,有人说是上帝带走了乔布斯和他的苹果。从macintosh、imac到iphone、ipad,他所创造的一代代产品深深地改变了现代人通讯、娱乐和生活方式。《乔布斯传》一书记录了乔布斯的成长历程,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到天才成功的一些因素。

乔布斯是商业天才,但他对技术的狂热是他成功的基石。从小生活在“硅谷”附近,身处一大批优秀的工程师当中,让他对电子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也对计算机有了初步的认识。与沃兹尼亚克的相识,更是改变了他今后的轨迹。尽管乔布斯大学因经济原因辍学,但这并不影响他的学习过程。一个好的环境可以创造一个人的兴趣,好的伙伴同样会对一个人产生积极的影响。古有“孟母三迁”的典故,为的就是让孩子有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这其中或许有一些异曲同工吧。以后当我们为人父母时,或许更能体会到其中的含义。

乔布斯是不折不扣的完美主义者,这点在他开发苹果产品的过程中体现的淋漓尽致。他不会为降低成本而放松对产品高标准的追求,甚至对机器内部线路排列和零件的布局都会从美学的.角度来审视。正是这种对完美的苛刻追求才造就了苹果产品的独一无二,才会造成通讯娱乐产品的革命性变革。或许我们在工作中没法做到完美主义,但这种对细节的追求,从各个角度观察细节的态度确是我们能够培养的,而人们在生活中很容易忽略这一点,因为细节有时候是那么不显眼,但我们真正开始关注时,才会慢慢发现关注它能给我们带来绝大的效果。

乔布斯不仅仅是一个具有远见的技术人员,他也是一个艺术家。他通过imac和iphone向世界证明,复杂的技术也可以设计成简单的、美妙的产品。他对字体、窗口设计都体现着他的艺术哲学。如何以最简单有效的方式来呈现产品,得到最高的用户满意度,这是现在众多设计者都在思索的问题。不管是产品设计还是其他方面,用最简单的方法来处理复杂的问题,这是我们一直所追求的。

乔布斯推崇禅学,这一习惯形成了独特的思维和思想。听从自己的内心使他免于外界因素的干扰,使得自己能够将独特的想法施加在产品设计中,这也是苹果产品能够独树一帜,具有鲜明的特征的原因。作为普通人,我们无需相信某种宗教或者哲学思想,我们需要的是一种决策思想和行为准则。当我们做某件事、做出某种决策时,我们能够听从于自己的内心,并且勇敢的坚持,这正是现在许多人欠缺的;人云亦云、没有自己观点和主见,这样的处事风格对工作能力的提升是非常大的障碍。

乔布斯虽然固执,但是他能和身边诸如沃兹尼亚克等优秀的人才共事,同时听取并采纳他们的建议。乔布斯的商业头脑与沃兹尼亚克的技术天赋完美结合就是最好的证明。

高一的我作文1000字篇4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如果把《水浒传》看作一台大戏,宋江等一百零八将就是戏中的大人物;唐牛儿、何九叔等就是小人物。在这部大戏中,有主角,有配角,又有像唐牛儿这等串戏的小角儿。他们相互关联,演绎出一段段脍炙人口的经典。他们当中无论缺了谁,无疑都会使这部大戏少了味道。柴进在这部大戏中,可是个具有一定线索意义的大角,他的出现对梁山好汉庞大规模的形成具有一定促进作用。但他为什么要接济过往犯人,结识江湖朋友呢?

看戏看门道,读书读人生。这《水浒传》里有答案。柴进人称柴大官人,在梁山一百零八将中最有身份。原来,宋太祖赵匡胤陈桥兵变黄袍加身,后周世宗皇帝柴荣众叛亲离,主动提出让位,赵匡胤由此轻松得天下,柴家让位“有德”,赵匡胤很激动,赐予柴家“丹书铁券”,凭此券柴家子孙可永远免死。而柴进为柴荣的嫡派子孙,身份更是“显赫”。

与皇家有如此“交情”,柴进该消停了吧?但柴进的做派却是另一番模样。

那林冲被发配,由两个公人押往沧州,三人行到晌午,早望见官道上有个酒店。林冲三人进店坐下,等了半个时辰,酒保并不来问。林冲等得不耐烦,把个桌子敲着道:“你这店主人好欺客,见我是个犯人,便不来睬我。我又不白吃你的。是甚道理?”店主说道:“你这人,原来不知我的好意。俺这村中有个大财主,姓柴名进,专一招接天下往来的好汉,常常嘱咐我们,酒店里如有流配来的犯人,可叫他投我庄上来,我自资助他。”后林冲与柴进相遇时,柴进滚鞍下马,就草地上便拜,还携住林冲的手,同行到庄上。庄上杀羊抬酒,柴进每日好酒好食款待十多日。公人一再催促要行,柴进又是修书牢城管营、差拨,又是送钱与林冲。临别时还吩咐道:过几日使人送冬衣来与教头。柴进这样殷勤地结交过王伦、林冲、宋江、武松、杜迁等。

大官人卖力地取悦于江湖,必是有求于江湖,否则难道仅是因为仰慕天下英豪吗?

各位看官往下看就明白了。柴进叔父柴皇城的宅子被知府的小舅子看中,柴皇城拿出“丹书铁券”与之理论,竟被殴打。柴进前去与之论理,反被锁进死牢,打得皮开肉绽、鲜血迸流。柴皇城被抄家,那宅子被高官抢占。

“丹书铁券”在权力面前终于无效。柴进结交江湖,是对体制的不信任,他想取暖于江湖,借力于江湖,即所谓的“信仰缺失”。一个不被人民信任的国家又怎么会得到人民的忠心爱戴呢?这种封建社会的体制终会被人民摒弃,而这或许就是一个国家最大的悲哀。

但那是九百多年前的事了,如今时代变了,江湖也变了。如果柴进穿越时空隧道来到我们的当今世界,他一定会被我们所实行的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制度感到震撼。因为今天的中国,不再处于过去那个百姓为人鱼肉的封建王朝,而是进入了人民翻身做主人的社会主义新时代。当然,这与官员为民服务、政策保障民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在享受社会良好体制带来的便捷与安定的同时,我们依然要携手共进为我们伟大的祖国奉献力量。我们期待更美好的明天。

高一的我作文1000字篇5

生活节奏的变快使我们很多时候没有办法完整、流畅地做一件事,内容被碎片化,而记忆也不再清晰,零零散散,只能很努力地将失落下来的碎片拼凑在一起,使记忆重现,才会发现,沿途丢下的忘记的,都是最珍贵的。

晚上十一点,本该是那安静的睡觉时间,我却总是依旧拿着手机,利用这碎片化的一点时间,眼睛一刻不停地注视黑暗中唯一亮着的屏幕,手指飞速地打击着屏幕上的键盘,花着本就不多的睡眠时间,挤出碎片拼凑的一、两个小时,满足自己的依赖。

碎片化的时间让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快。

又可曾记得以前?以前把握好每一分每一秒后的充实,回忆真实的触感,可如今慢节奏的方式都仿佛被碎片化的生活抽离而后打碎。

以前,很久的以前,我都是和妈妈一起睡的。

妈妈那时很年轻,头上没有一根白发,可现在我却不知道那么多的银霜都是什么时候长出来的。我会和妈妈依偎在一张不太大的床上,睡觉前,她会认真地把床铺好,每一个折起的小角也会仔细地铺平。可我那时太小了,一点儿都不知道要尊重妈妈的劳动成果,刚等妈妈铺好床,就笑咯咯地“一骨碌”蹬上去,轻易地把它弄的又乱七八糟,妈妈起初还会说我几句,到后来,只是有点好笑又无奈地看着我,随后对着我轻轻一笑,也就陪着我钻进被窝了。

记忆中被窝里从来都特别温暖和舒服,是那种能温暖心灵的暖和,让人忍不住挂着笑。

我特别喜欢靠近妈妈时的温度,会产生一种从容和安心。但钻进被窝后也不太老实,总用自己的小脚丫一刻不停地去踢妈妈的大脚丫,心里面一直傻呵呵止也止不住地笑着,可表面上还绷着一副“我什么也没干”的幼稚样子。

等到玩儿累了,就轻轻地把眼睛闭上,过个三五分钟,再睁开,然后用撒娇似的口气对妈妈说:“妈妈,我睡不着……”

这个时候妈妈总是会带着时光的平静的语气跟我说:“你把眼睛闭上,闭个一会儿就能睡着了,不要睁开啊。”然后我就真的听话地闭上了眼睛,可总没能等到睡意来敲门,我又会急不可耐地再次睁开眼睛,戳着妈妈的后背,轻轻地说:“妈妈,你还是给我讲故事吧,你一讲故事,我就能睡着。”

妈妈会装作没有听见的样子,只有等到我说了第二、三遍时,她才会同意,然后用慢悠悠的语调,带着点童谣的感觉,讲起故事。

而我也终于能够幸福地、甜甜地睡着。

当曾经尘封的记忆捋去灰尘后,才会发现,被自己丢下的碎片化的记忆到底有多少。

太快的节奏,太快的碎片化的生活,再也找不到那简单不复杂的方式,也忆不起或者说没有时间忆碎片化记忆拼图后的爱与美好了。

过了一会儿,手机的屏幕终于暗下去了。

我睡着了。

明天一定是慢慢的一天,我知道。

高一的生活记忆作文1000字4

当我坐在书桌前静静地对着电脑,生活中的记忆犹如千万个花瓣似的碎片飘落在我眼前,可奇怪的是我只看见了开心、美好的碎片,却没有那些艰苦、伤痛的记忆,那些艰苦、伤痛的记忆碎片,都已经或飘散、或在阳光下融化,随着时间的流逝烟消云散。

我伸手抓住了一个记忆的花瓣……。那是我4岁时第一次接触自行车。当时,怀着好奇和恐惧的心情坐上了自行车,我的心“扑通扑通”的都快要爆炸了,而整个人坐上之后,就只剩下恐惧了。我慢慢地把脚踩上了踏板,鼓足了勇气,一脚踩了下去,车子动起来了,我兴奋地觉得:“我学会骑自行车了!”可是10几秒后,我的内心崩溃了。因为一个倾斜,我整个人向右倒了下去,我的脸就像是一个囧字趴在了地上,右手被摔的一阵麻木,还被自行车压住了脚,当时都快要哭出来了……。我起身摔倒,摔倒再起身,我一次又一次从地上爬起来,不顾身上的疼痛,眼神中燃烧着熊熊斗志,带着不服输的气势,我在摔倒和起身中不断地进步,进步的同时,我开始找到了窍门,两个小时之后,我终于骑起来了。当时的心情是谁也体会不到的,因为太开心了,我足足绕了我们的小区骑了三圈,就连肚子饿了也不知道,我是开心的忘乎所以了。

花瓣上,这个记忆痛苦的碎片已经消失了,只留下了开心和自信的记忆。因为痛苦磨练了我的意志,它已经成为了美好的记忆。

我放下了4岁的花瓣,另一个花瓣又落在了我的手指上,那是在三年级的下学期临近考试的最后一周。当时的我为了改掉粗心的坏习惯,公然向它发起了挑战,比赛一共三回合,赢了则加一分,截止时间是星期五。

星期一下午,英语老师让我们拿出0号本准备默写,可是我怎么找,也找不到,只好拿了一张纸默,老师把我臭骂了一顿,粗心稳稳地拿到了第一分。星期三中午数学测验,拿到考卷,我粗看了一下,心想着“太简单”就开始做了,不一会儿我就做完了,没有检查便交了上去,可拿到分数之后才知道因为粗心连80分都没考到,又让粗心赢了一分。星期五上午,语文老师让我们听写,我又第一个交了上去,可我是默的最差的一个,因为粗心,很多字都写错了,就这样,粗心三连胜。虽然我是完败,但直到今天,我和粗心的比赛仍在坚持着,老师的责骂和失败的记忆碎片也融化在了阳光之下,我只知道我一定会战胜它!

佛曰:“扫除心上垢,除尽耳边尘,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摔倒的痛苦和坏习惯的改正,过程虽然都很艰苦,但如果把那些艰苦、伤痛的记忆碎片不断地去清除,它们必然会随着时间的流逝烟消云散,而存留下来的只会是美好的记忆和一个更加坚强和自信的我。

高一的我作文1000字篇6

秋天是个悲伤的季节,人生总有很多个事情,遥远又陌生,怀念但又久远,落叶归根,几许伤感颤心间,题落雨林觅踪迹,曾经红秋落叶雨淋淋,只因四季秋太悲。

秋天在遥远的四季天国,在肆无忌惮地论走,谁的呼声能停止你理所当然的过往,只好躲避,只好无声。听自己的秋季,永远是最好的永远,那些距离的限制无法搁浅在思量的海岸。

孩提时侯,谁在为落叶而欢呼,我们那时侯在夏天过后,期待的心情连整个四季都知道,那是什么样的天气都舒服的年龄。长大之后的我看阴霾都悲伤,秋天我总喜欢安上那些秋思的情愫。在我们回忆之后,现在,继续,生话。都是我们要的,一切在理所当然的前进,但我们的心情不会随遇而安,我知道我所担当比秋天过度到整个四季都要多。喜欢静坐的我,看秋天两个字漫天飞舞的样子,要有多唯美就有多唯美。小时候的秋天总会在长大后的秋天一起穿过遥远的距离呈现在时下的生活,演绎秋天的朴素小村故事。

秋天又是个落叶纷飞的花季,一年里有多少时间是属于秋天,是在第一片落叶落下到最后一片落叶落地;还是蝉鸣息匿,人雁北飞,红枫冷雾呢?秋天的早晨里,有雾的有风的有晴的,在太阳破晓之前的黎明,秋天的黑夜强烈的发红。在山腰间的晕红,带露珠的镶黄的野草闪烁秋的资本,是路人看秋日最好的回馈。红日当头升上的宏伟,午后的阳光最是可人。当秋光穿过树枝的霎那,鸟欢梦呓的瞬间,溪水也为你停留在阳光洒下的轨迹里。

起风的夕阳里有变矮的山的依偎,拉长的山影中有待飘飞的思绪,落地的秋夕下有黎明的唤醒。漫天星辰踱步在窗前的朦胧,你的世界里安静又悠长,秋天变长待续醒来在床前,一切又开始。

飘飞的落叶延续着秋天的思念,是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我走不出去也无法靠近,依稀记得这种感觉叫做刻骨铭心,如今却在渐行渐远,还记得这种思念叫做海枯石烂,如今却要烟消云散。

我喜欢秋天,因为我喜欢落叶,落叶归根说是悲伤,但又有谁能说不是新的开始呢?“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我喜欢这诗,旧的过去代表着新的开始,我不是个喜新厌旧的人,但是我又追求新的事物,也许很矛盾,但我就这么一个人,捉摸不透,也无法看清。就像落叶那样,无法用铅笔画出她飘落的弧线,一切在等待重生……

雨淋淋,是谁的聆听晕开秋雨的序幕。声声屋檐低,雨落院前的水珠乱跳,试看天空比雨还绵软,丝丝根根的雨丝编织冬天的来临。有时候雨就在慢慢等待中成了雪花,是雨的升华,还是雨的生气。或许这也是雨的留恋,落叶的思念。

我喜欢雨的稀落,因为只有秋的雨是这样丝丝滴滴,不像春雨那样下的缠绵,更不像夏雨那样来的猛烈。雨来临的起风,毫无准备的雨滴,一下十几天的梦幻雨滴。总是那样潜移默化的点缀泛黄的毛草根的白花,那样的鲜明。雨落成冬雪的铺垫,一路飘雪夹带雨丝的天空,我在天之涯的祈福,海之角有你陪我去实现,把秋天画成两个春天一起躲避冬天的来临,我这个人不是去躲避,而是我喜欢静坐听雨,闭上眼听来自天籁之声的安静。感受心情的微妙起伏,就像雨的痕迹,那样的清清、那样的淡淡。沽水一潭的碧绿是谁的思念在起风,就这样在冬天来临之前想念成云。

秋天你若成雨,我若成风,在蓝调的天空背景下,漫天飘落的红枫中静静到永远,一起随风逐梦。

高一的我作文1000字篇7

人的一生中,缘分或者真情,最重要的,不过是珍惜。

——题记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您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您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您:不必追。”

一场场目送,一字一划,都写满了真情。在孩子第一天上学时看着他慢慢地一步一回头地走进校门,消失在自己的视野中;再到孩子十六岁时到美国做交换生,在机场目送他离开。做母亲的,目光一刻都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孩子,可是他说了:“不必追”。这位母亲只好独自落寞,只好独自回味那最后的背影。

慢慢地,目光中出现另一个背影,那是被逐渐长大的我们无意中怠慢了的父母。在我们深感落寞的时候,殊不知还有人在因为我们而落寞。我们的父母,他们一直关心我们,但是他们从不打扰。也许他们很想跟我们一起,但是他们觉得,那是我们的世界,所以不去干涉过多。他们也愿意,就这样默默守候,或者是,选择放手,只留下深情的目光,一遍一遍在我们身上扫过。

其实,《目送》中留给我最多的还是悲伤。时光流逝,物是人非,人走茶凉,都会给我们留下不尽的感伤。还有离别,还有失去,还有天各一方……我们最后还是沉寂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在平静或是些许哀伤中思索。但是,我们这个年龄,正值青春年少时,有很多事情我们还没经历过。即使目睹了别人的悲伤,自己也只能稍稍感叹。以后的生活,我们还要去相信,去幸福,去珍惜。不能为了拒绝可能悲伤的结局而拒绝了故事的开始。

我也想过,父母不可能陪伴我一辈子,终有一天,我们会像故事中那样渐行渐远。再多的遗憾与不舍都不过是生命的过程,就算我们泪流满面,步步回头,可是也只能往前走。而我们一生中最深刻的记忆,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需要我们永远珍惜。

“生活本是一场漂泊的漫旅,无论发生什么都是一场美丽的意外,要快乐,要珍惜,不止此时,而是一生。”

高一的我作文1000字篇8

书之所以成为世世代代相传的宝贝,是因为它适应于任何速度的浏览,而每一次,你都能在不同程度上发现新的感触,找到新的情绪。再读《草房子》,那麦浪滚滚的金色海洋,那纯真少年的成长故事,那关乎于最美的年纪里最纯真的感情,一切的一切,竟让我想起当年的青铜葵花。

那是读曹文轩老师的第一本书,便奠定了他在我心上不变的语言基调。他努力写书给孩子们,他也努力描绘着生活;他写的故事带着温情的色彩,却也能将寒冷的片段同样呈现。他告诉我离别是为了更好的重逢,他也类似打击般的强行教我们面对死亡,给美更好的发挥空间,更恨更多的解释权利,给爱更多的表达余地,给幸福更全面的注解定义。

那会儿,是哥哥和妹妹间相互依靠的日子,葵花有善良朴实的青铜作伴,度过了生命中最美丽的年华;而今,桑桑在童年时代就经历了人生中看似平稳而实则的大风大浪,面对离别,面对死亡,面对纯真的感情——那是一段孩子们心上共同的美好记忆,那是一份珍藏在脑海间不会磨灭的痕迹。

很多时候,特别是在这样动人的时刻,我总想设身处地的去一次大麦地,去一次他们的草房子,或许那里的生活会很艰苦,或许那里的日子并不如现在这般惬意,但我却第二次有强烈的冲动和欲望背离眼前的喧闹,穿越那比我还高的麦田,深处就是算不上华丽的小学。

——我想,我应该会沿途采些漂亮的花儿做个花环,献给那里可爱的孩子们。给青铜带一本字典,给葵花送一件新衣裳,让桑桑也拥有一架遥控飞机,和他的鸽子们一同翱翔……

我总是这样,一旦沉浸在一个故事里,就会长时间的想要它停留在现实生活中。我相信,在过去的年代里,中国农村真的有这样平凡的场面,我更相信,无论是在过去、现在,还是未来的日子里,中国乃至世界的孩子们始终会保留这一份童年时的纯真,没有恨的阴影也就没有烦恼与忧愁,有了爱的相伴就始终能找寻到生活的希望。

是曹文轩老师的笔,带我从青铜葵花走向了草房子;

是麦田里的故事,吸引我从没有血缘的亲情流泪到感人至深的友情。

生命中的纯真的、美好的感情,都在童年被呈现出来,多年后或许我们再没了当时的义无反顾,都在童年被呈现出来,多年后或许我们再没了当时的义无反顾,再没了当时绝对公正的天平,再没了当日热火朝天的快乐气氛,但总有这样一支笔,替我们记下过去的点点滴滴,作为笔者,这是幸福的。

而作为读者,感谢这两册书所带我的震撼,让那片没有杂质,会永远宁静的大麦地,留在这颗追忆年少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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