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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与罚的读后感2000字模板8篇

读后感是我们对作品中所蕴含的文化和历史背景的思考和领悟,读后感的写作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能力和表达能力,培养我们的文学素养,以下是写文档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罪与罚的读后感2000字模板8篇,供大家参考。

罪与罚的读后感2000字模板8篇

罪与罚的读后感2000字篇1

杨绛先生的《我们仨》,是一部感人至深的作品。该书以简洁而沉重的语言,回忆了先后离她而去的女儿钱瑗、丈夫钱锺书;回忆了一家三口那些快乐而艰难、爱与痛的日子。

她的语言朴素、平实却感动人心。没有辉煌时的炫耀,没有坎坷时的抱怨,更没有失去亲人的声嘶力竭与呐喊,只是将故事平静地叙述出来。看似波澜不惊,但却波涛暗涌,字里行间飘散着厚重的爱与刻骨铭心的思念。

我仿佛看见老人那满头白发里藏着经历过的曲折坎坷,那满脸的皱纹中藏着饱受的艰辛与磨难,那清澈明亮的眼神里藏着睿智和坚强的女性的伟大。

全书共分三部分,第一、二部以一段梦靥般的古驿道之旅开头的。第一个梦"我"梦见锺书自顾撇我而去。"我"大声呼喊,连名带姓地喊。喊声落在旷野里,好像给吞吃了似的,没留下一点依稀仿佛的音响。彻底的寂静,给沉沉夜色增添了分量,也加深了"我"的孤凄。我感觉到了老人内心极度的恐慌,那份对家人的珍惜与不舍都出现在梦里。其实,人生何尝不是一场梦。生,为梦的开始,殇,为梦的泯灭。

第二个梦是寻寻觅觅的万里长梦,一家人在古驿道上的相聚与失散,正是一个家庭真实的写照。一边是老伴儿,一边是爱女,无能为力,却又想寸步不离。年迈的老人惶恐的走在人生的驿道上,奔波于双双病重的丈夫和女儿之间,爱女的先行一步已是对人生的重大打击,而爱侣的日渐衰弱更加让她心绪难平。

"我曾做过一个小梦,怪他一声不响地忽然走了。他现在故意慢慢儿走,让我一程一程送,尽量多聚聚,把一个小梦拉成一个万里长梦。这我愿意。送一程,说一声再见,又能见到一面。离别拉得长,是增加痛苦还是减少痛苦呢?我算不清。但是我陪他走的愈远,愈怕从此不见。"

到底是快刀斩乱麻还是抽丝剥茧般依依不舍,这种矛盾的心情对于杨绛先生是万般痛苦的抉择,书中那割舍不断的亲情、爱情不自觉地让我深陷其中,感慨不已!几十载风雨相伴,相亲相爱的三口之家只留下了这位老人。她说:"三里河的家,已经不复是家,只是我的客栈了。"其凄苦与悲凉,让人看得伤心落泪。

第三部,作者用平淡朴实的语言描绘出一个家庭的日常生活,有幸福时光,也有艰苦的日子。志趣相投的夫妻俩、乖巧伶俐的女儿,有了家就有了一切。她们总是在平淡的生活中寻找乐趣,比如饭后遛弯儿是"探险",而彼此分享所见所闻又称"石子",把平淡的生活调节的有滋有味。

她们互相欣赏对方的优点,不拘小节。杨绛先生总是把房间打扫得干干净净,把毛巾折得有棱有角,但从来不嫌弃钱锺书随意;钱老在外是名人、是学者、是教授,在家是好丈夫、好父亲,每天坚持笨手笨脚的为家人准备早餐;女儿虽然体弱多病,但是还要照顾不敢走夜路的妈妈。点点滴滴的生活细节,都表现这个家庭的和睦温馨。多温暖的小家庭,多温馨的"我们仨"。

回国后的动荡不定,几十年的风雨历程,一家三口的分离和相聚的艰辛,居无定所的飘摇,他们都坦然接受,相濡以沫、相亲相爱、不离不弃。家人在哪,哪里就是家,有个安身立所之处、有书读就是最幸福的。一个国学大师,一个翻译名家,一个著名学者,耀眼的头衔并没有让他们失去常人的亲情。他们不求名分,不求富贵,不去计较个人的得失,生活在他们自我设定的祥和的世界里。

"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看标题就让我潸然泪下,一位年过古稀的老人,先后失去爱女和丈夫两个至亲,那种孤独和恐惧没有显现出来,而是化作平淡的文字感染了无数人。书中字句平淡,细细品味,却是对往事美好的回忆。谁都看得出,这是一部含着泪用心写就的书。一位92岁高龄老人对家人的追忆,平实、自然。温婉平实的文字中,蕴涵着深厚的感情,在日常的生活里,无不彰显着浓浓厚重的亲情。我曾想,杨绛先生是一种怎样的心情来回忆和家人一起的日子,我读不懂。"我一个人怀念我们仨"的心情,也许需要用很久的时间和深厚的阅历才能够领悟。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心态,我想,也许正是因为它的朴实无华,方才显出情感的真挚动人;也正是因为它的真挚动人,才吸引了包括我在内这么多人的争相传阅!亲情,不需要过多华丽语言的修饰,那份温暖的感觉像冬日里的温泉缓缓流入每位读者的内心深处。

罪与罚的读后感2000字篇2

?基督山伯爵》是法国作家大仲马创作的长篇小说,我读了四遍。第一次是在刚工作不久,老校长身边有一本简读本,一二百个页面。他推荐我阅读,我用一天时间把它读完了,情节比较简单,而且人名很长,很复杂,只记得一个大体的情节,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唐泰斯从监狱里逃出来的情景,几天时间一直在脑海里沉浮,挥之不去。后来有幸搞到了一本无删节的长篇,读得也是云里雾里,后来又读了一遍,记得的还是一些情节片断。这次在网上阅读,终于将小说的人物及情节都搞清楚了。

法老号货船的代理船长爱德蒙·唐泰斯,被船上的会计员唐格拉斯和同样爱慕他女友梅色苔丝的弗尔南两人,狼狈为奸设计陷害。负责审理此案的代理检察官维尔福发现此事与自己父亲有牵连,将唐泰斯关进孤岛上的死牢。

唐泰斯在牢里度过了14年暗无天日的岁月,一天,隔壁牢房的老神甫挖地道时计算错误,到了他牢中。老神甫教会唐泰斯各种知识,使唐泰斯明白自己的敌人。老神甫告诉他,某个叫基督山的荒岛上埋藏着无与伦比的财富。

老神甫病死后,唐泰斯为了达成他的遗愿,将他的尸体搬入自己牢里,自己躲进老神甫的裹尸袋,被狱卒当成尸体扔出了监狱。唐泰斯四处游荡,找到基督山,发现了宝藏,重回社会,先报恩,后复仇。

唐泰斯证实了唐格拉斯、弗尔南和维尔福陷害自己的事实,并得知未婚妻已经嫁给弗尔南,父亲则病饿而死,他开始做复仇的准备工作。8年后,唐泰斯已经变身为基督山伯爵,以大银行家的身份回到巴黎。这时,维尔福是巴黎法院检察官,唐格拉斯成了银行家,弗尔南成了莫瑟夫伯爵及议员。

基督山伯爵借助媒体的力量在报上披露了弗尔南19世纪20年代在希腊出卖和杀害了阿里总督的事实,引起质询。听证会上,基督山伯爵收养的阿里总督的女儿海蒂出席作证。弗尔南名声扫地,狼狈不堪,妻子认出了唐泰斯,与儿子一起离开了这个肮脏的家。失魂落魄、走投无路的弗尔南开枪自杀了。

基督山伯爵设计让唐格拉斯出售债券,损失惨重。走投无路的唐格拉尔窃取济贫机构的505万法郎逃往意大利,被基督山伯爵的强盗朋友抓住。基督山伯爵后来以真实身份出现在唐格拉斯面前,唐格拉斯饱受惊吓与折磨,吓得肝胆俱裂,须发皆白。

基督山伯爵现在全心对付维尔福,揭开旧事,让他受精神折磨。然后,基督山伯爵巧妙利用维尔福的后妻。借用她手,毒死了维尔福的一些家人,让维尔福与后妻相互残杀。维尔福被各种各样的事情纠缠、被各色人等揭发。他知道自己落入复仇之神的手里,任人鱼肉。失败落魄的维尔福回到家中,发现妻子因为罪行败露服毒身亡,并且毒死了自己心爱的儿子。处于巨大打击之下的维尔福又看到基督山伯爵出现,并且表明身份,他崩溃了。

基督山伯爵完成了一切复仇,并且帮助了想要帮助的人,他认为,上帝想要他所做的一切都已经完成了。最后,他带着收养的阿里总督的女儿海蒂远走天涯。

除了这些主要情节外,小说还有许多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弗尔南是政界人物,他与唐泰斯的恋人结为夫妻后,生育一子。唐格拉斯是个银行家,他与夫人貌合神离,利用夫人情人获得内部机密,从而从事金融投机,他们育有一女。另外,唐格拉斯的夫人与维尔福有染,生有一子,一出生,就被维尔福活埋,他们以为其人已不在人世。维尔福是检察官,法律的化生。他与前妻育有一女,与后妻育有一子,当后妻自杀时,将这无辜的孩子一起毒死。

唐格拉斯的女儿,先是与费尔南的儿子订婚,随着费尔南的事情败露,没有成功,后又同自己母亲与维尔福的私生子订婚,又没成功,最后与自己的钢琴老师远走他乡,追求艺术之路去了。维乐福和前妻的女儿,遭遇了继母的迫害,与自己的祖父相依为命,先是反对与费尔南儿子的朋友订婚,后与唐泰斯恩人的儿子情投意合,最后,在唐泰斯的撮合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唐泰斯的恋人离家后,与唯一的儿子相依为命,她拒绝了唐泰斯的感情,当儿子立志从军干一番事业时,她孤身一人,艰难度日。

小说的最后,唐泰斯恩报了,仇也报了,可无辜孩子的介入、初恋情人的拒绝,使他并没有产生快感,他只得和养女一起远走天涯。

小说之所以成为传统名著,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作者善于把波澜壮阔的社会变革放到一个小人物身上体现出来。看过一部《黑郁金香》的电影,它与这部小说也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对我们来讲,不太适应的地方就是人物的名字太长,变化太多,不易记住。另外,某些对话太长,有话剧之嫌,也显得情节拖沓。

小说主人公因偶然得到了一个无穷的财宝而得以使他挥金如土地完成了自己的复仇大业,可现实生活中,这样的财宝从何而来?小说中无数次地提到万能的上帝,然而这万能的上帝又在何方呢?放眼望去,腐败、卑鄙、丑恶、肮脏、不择手段、巧取豪夺无所不在,无所不至,上帝惩罚了吗?有人说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这只不过是一种暂时的自我安慰吧了。

相信上帝,因果有报应。善良的人们也只能这样了。

罪与罚的读后感2000字篇3

一个平凡的世界,两个平凡的农家兄弟,一个孙少安,一个孙少平,一个出色的农家汉,一个有高中学历非同常人的打工仔。在70—80年代,他们经历的种种。

我可怜他们,同情他们。但是我更希望能向他们一样,有能力,有毅力,有抱负,不平凡!我同情他们是因为在他们的世界。最终他们心爱的女子都去世了,少安的老婆秀莲再帮助少安变成一个很成功的人的时候,自己却被肺癌夺去了生命,少平的女朋友田晓霞也去世了。田晓霞是一个很优秀的人,在省里面做记者,父亲是省里面的一把手,但她不依赖父亲,完全靠自己,与少平相爱也是经历了很多波折波折,一个挖煤工人,一个优秀女记者,他们的爱情真的是千难万险,但是他们还是矢志不渝的爱着对方,然而,就当他们要功德圆满的时候,田晓霞却因为一场洪水,为了就一个小生命,自己的生命却画上了句号……从她被洪水带走后,大家都沉浸在悲痛之中。我是多么想看到作者在奇迹的把她复活!他和孙少平真的很不容易!可是我没有等来她的复活……也许有些东西是要经过很大的挫折才能看透,孙少平痛定思痛,依然的离开了田晓霞父亲给他的工作。回到了自己的煤窑,去经历一段属于自己的生活!

我更可怜孙少安,一个在小时候很优秀的小学生。却因为是长子,自己毅然决然的放弃了学业,回家种田!在生产队,他一定要做到最好,挣了钱给自己的弟弟妹妹上学用,给自己多病的奶奶用,真的很少考虑自己。他的婚姻开始也是个悲剧,他与自己青梅竹马的田润叶十分相好,可是由于家庭的原因,太多太多的险阻,田润叶对他表白,苦苦期盼他回来找她,可是……他迟迟没有来,最后等来的是他结婚的消息。然而,他的妻子是一个相当优秀的妻子,对丈夫体贴入微,对公公婆婆也关怀备至。在孙少安最困难的时候嫁给了他。然后在一起度过了许多艰难的岁月。然而就在一些机缘巧合下,孙少安展现了自己的魄力,下定决心抓住机会,在改革的前提下。开起了砖厂……成为了镇上数一数二的财主,但是路不可能一直平坦,在自己一个致命的失误下,自己赔的一塌糊涂!身上还欠了好多债务,自己也没有钱来周转……陷入绝对困境的他手足无措。常常自己躲在树林里面哭,可是秀莲却表现的很是平和,安慰自己的丈夫,经营家,为丈夫出主意,又是在最困难的时候,她没有离开他,而是给他出主意,想办法,不是在一旁抱怨!当孙少安再一次回到了成功人士的行列中时……秀莲却得了肺癌!在看到孙少安为镇里的自己建的小学剪彩的时候,她倒了下去……为什么这么好的女人却要死!我不明白,我很是难过!这么好的一个女人。把自己丈夫从最贫困变到最成功时候,自己却去世了,难道这种好女人就只有受罪的命没有享福的权利么!也许真的是,悲剧是最伟大的,最令人难忘的把。

最后我想说说我在这本书里面最崇拜的人——李向前,李向前的家庭很好,自己的品质也很好,她爱上了田润叶,可是田润叶并不爱他……这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在追田润叶的阶段。他表现的无微不至,我相信如果当初没有孙少安,田润叶一定会爱上他的。可是田润叶没有。甚至有些憎恨李向前,因为田润叶二父母和李向前的父母都是高官,所以田润叶把家庭给他的压力全部认为是李向前在搞鬼。在稀里糊涂的答应了婚事后,田润叶后悔不已,但是已经无能为力去改变,她更加恨李向前,她把李向前去他家帮忙看的如此的做做,假惺惺。而李向前,还以为是自己的追到了田润叶,高兴的不得了,表现的更加积极。结婚的那天,洞房了,他们没有同床……田润叶拒绝了他。但是他不生气,以为她是害羞,新婚前几天,他们都没有同床,几乎也没有说过几句话。他以为是妻子害羞,然后自己决定出差一个月,也许妻子会很像他,然后就可以放的开了,一个月,他总是想妻子,而回到了镇上,妻子没有来接她,回到家,屋子和自己离开一样的没有变化,妻子这一个月都没有在这里住!他有点崩溃,那天他喝了很多酒,回来的时候烂醉如泥,看到田润叶在家里,想对其施暴,却被一巴掌拍醒!不住的道歉,不停的道歉,最后迷迷糊糊睡着了……爱情,真的让人很盲目。之后田润叶离开了家,调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去工作,而李向前还是一如既往的去田润叶家,帮她父母干活,一下就是5、6年,他教会了田润叶弟弟田润生开车。对了忘了说了,李向前是可司机,爱车如命……李向前和田润生总是一起出车,他把天润生当成了自己的亲弟弟,田润生在他旁边耳濡目染了很多他和自己姐姐的事情,他很是为自己的姐夫抱不平,那天,他去找自己的姐姐去理论,希望田润叶可以接受李向前,可是田润叶还是一点没变。没有了田润生,李向前自己出车了,开着开着,又想起了自己的遭遇,自己一个人哭着去喝闷酒,我想着5、6年陪他最多的也许就是酒和眼泪……可怜的人儿,烂醉的他继续开车,结果出了车祸,被救回来了,却要被截断两肢。完了,他的世界完了,最爱的人离开了他,最爱的车以后也不能陪伴他了,他想到了死。但是他是多么希望能看到田润叶一眼,他想到的不是田润叶的坏,全是她的好,也许要死的人的想法,只有要死的人才能理解,他很想给田润叶一个解脱,和她离婚!离婚之后再去死……

悲剧的转变就这样开始了,但是却以李向前的两天腿最为代价!田润叶冰冷的心终于解冻了,他来到医院来照顾李向前,并用自己的诚心换来了李向前活的希望……之后他们过了自己的二人世界,虽然有少许的不便,但是表面上还是不错的,可是,一个残废的人,只能天天呆在家里面……无论田润叶怎么去关怀,一个人还是多么的憋屈!有一天田润叶带回来一个男的,她的上司,他们在一个屋子谈了好久的话。第二天,田润叶好玩才回来,回到家,发现饭菜都已经做好了,却不见李向前的踪影,李向前去自杀了,田润叶奋力去挤开门,发现李向前在寻死,很是伤心,李向前告诉他昨天他看到那个男的很不错,如果她喜欢,她可以去,他不想去连累她……然后又要去死,田润叶用自己怀孕这一个天大的好消息打消了李向前死的信念……故事的最后李向前做起了鞋的生意,自己有事做了,两个人的世界(即将三个人)美满的过着……

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人,不平凡的品质,孙少平不通常人的思想,孙少安非人能比的魄力,李向前无限为他人着想的品质深深的烙印在我的心里,我希望可以向他们一样,像他们一样活的轰轰烈烈,多姿多彩,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世界真的不平凡。是男人就读的书的第一本真的给了我很大的冲击!

罪与罚的读后感2000字篇4

滚滚红尘,携着记忆的枷锁,永远地尘封了那场悲伤的爱恋。在那最后一抹余晖中,被风静静地吹散了,也吹淡了往日的思念。终于,消失在茫茫人海,留下了世人的遗憾和指责……红楼梦

我读了《红楼梦》一书,书中以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用贾府的兴衰作为背景,写出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不合理的制度造成的悲剧。

中国的四大名著部部皆是精彩绝伦,可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曹雪芹笔触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质本洁的追求始终不弃。我们感叹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的时候,看到了造成悲剧的一个重要因素:林黛玉的清高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合”,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始。

?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情节,是她的个性体现的焦点所在。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一个世俗之人无法明白她的思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面对落花,她想到自己死后的情景,无法释怀,又潸潸泪下。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当宝玉挨打后,工于心计、精于世故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而且还用训教的口气规劝宝玉改邪归正。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宝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傲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睛都哭成了桃儿一般,她的哭不是软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体验来真诚声援宝玉,默默对抗封建礼教,因此只有他们二人的心才贴得最近,爱得最深。

“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作者通过贾宝玉的眼睛为我们描绘了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无视世俗的传统规律,反其道而行之。在经受了无数摧残之后,生命尽头到来之际,封建社会的狰狞面目加速了她的香消玉陨。看过《红楼梦》,我们不会忘记黛玉临死前的那个场景,病危之际,紫鹃四处求人,却没人肯帮。为避免晦气,贾母把宝玉的婚事也转到别处去办理。一面是成亲的喜庆景象,一面是死前的哀怨凄婉,“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无怪乎黛玉的葬花吟诵。什么地方有一个干净的、理想的地方,究竟什么地方有我自己的理想的地方,是香丘呢,我现在所处的现实社会都是污浊不堪的,我要找一个自己的理想的地方,黛玉至死不放弃对自由的追求。我们为之揪心,为之愤懑,一对追求自由的青年男女在封建的枷锁之下生离死别。“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就这样在宝玉的婚庆锣鼓声中离开了人世。带着她的那份甜蜜走了。甜在何处?甜在这个人不接受世界,世界不接受人的世界上获得理解和亲爱,在孤独无依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温暖;在情爱无傍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伤痛。虽然最后她成为了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红楼梦》博大精深,常读常新,人人有感,次次有悟才是它的不朽魅力。

罪与罚的读后感2000字篇5

著名作家龙应台的散文《目送》里有一段话:“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用追。”

我非常喜欢这段话,反复去揣摩、咀嚼、回味,心中不断涌现浓浓的感伤。它让我想起了远在川南老家、已分别迈入88岁和80岁高龄的老父老母,也想起了在求学道路上离自己越来越远的22岁的女儿。

24年前,刚刚大学毕业的我,因为单纯、浪漫,瞬间就把自己的工作之锚草率地抛向了一个陌生的行业、一个陌生的地方,从此踏上了一条荆棘丛生的拼搏道路,尝尽了异乡的伶仃和惶恐。当初,我这个父母自小最疼爱的女儿,率性作出如此重大的人生决定,居然没有事先征求父母的一丝意见,事后开明的父母也从没说过什么,我却从他们心疼我和爱人边工作、边自考、边带女儿的长期艰辛,主动提出要帮我们带女儿回老家读书的想法,以及不顾身体年迈、辛苦辗转长途汽车、每年坚持到荣昌看望和陪伴我们两个月的细微言行中,才慢慢捕捉到许多对于我的关心与担忧。但,这也是我为人妻母多年后的呆滞感受了。 24年间,每抵近春节,老父老母就在电话里隐隐透露出思念之心,“子欲养而亲不待”时刻散发的无声鞭策,也督促着我们一家归心似箭地踏上那条熟悉、亲切、盘转的老家路。有了爱与亲情的浓浓包围,短暂的过年时光就在这种欢乐氛围里飞快地流逝着,一转眼就到了我们不愿归去的日子。每次,依着父母心意,兄嫂姊妹、侄儿侄女三代人都会依依不舍地为我们这一家子话别,父亲母亲依旧是简简单单的那几句话:“这次时间紧,没耍好。下次回来多待几天,轻轻松松地玩!”每次,父母总要我们带上他俩亲自制作的家乡小吃,精心培育的兰花,还有他们老早就买了的本地蜂糖等。每次,车子徐徐启动了,我总是忍不住回望,渐行渐远处,依旧是那熟悉的老街、亲切的老屋,依旧是父母满头的白发、佝偻的身影、远眺的眼神。刹那间,我的眼里润了、心里暖了、思绪飘飞了,孟郊的《游子吟》情不自禁地涌上了心头“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归家数日,脑海里依然萦绕着老家过年的温馨场景,以及挥之不去的老街、老屋,还有老父老母深情的目送。

去年,正读大三的女儿决定考研,思虑大学毕业后我们工作、学习、生活的种种不易,我们满心希望她报考本校——西南大学,除了把握大一点,更重要的是可以近距离享受家的温暖和照顾,她却一心向往烟雨霏霏的江南。在父母苦口婆心地反复劝说下,她勉强听从了建议,开始了购书、买资料及学习之旅。暑假结束,一回到学校的她,9月1日晚发来一条简短的微信:“我要考南京大学,已订资料。”距离2019年考研时间——2018年12月22、23日已经箭在弦上了,内心焦灼万分的我们已经别无所选了,此刻只能保持沉默,一场漫长而艰难的思想拉锯战戛然而止。结果还算幸运吧,女儿如愿考取了自己喜欢的学校及专业,也大声讥笑了父母的保守和落后。如同当年自己的父母,我们依旧保持了沉默。也许,女儿不愿知道或者不会理解,父母面对子女的每一个重大人生选择之所以如此谨慎小心,甚至到了如履薄冰的地步,更多缘由恐怕是掺杂了自己二十多年风雨人生的深刻经验教训吧!这样苦心考虑的唯一目的仅仅希望自己最亲爱的、也是唯一的孩子远离可能发生的曲折和打击,拥有更多选择幸福生活的自由与权利,并在漫长而莫测的人生旅途上可以顺利一些,幸运一些,安宁一些。此外,还有什么理由可以让一心付出的父母与最心爱的孩子间屡屡发生思想的交锋呢!?是啊,天下父母同心同情,可逐渐成长起来的年轻子女们——他们那青春飞扬的心又将安放何处呢?

最近,我常常回忆起自己风华正茂的那些年龄段,譬如高考时、大学毕业季,好像也是心心念念地向往和追求外面世界的无比宽广与精彩,从来没有、也不会去想去问父母心里的愿望。所谓父女母子情,人至中年的我,慢慢地细味、慢慢地明白,有些事啊,真的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啊,真的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真的只能一个人走。这,或许是每一代父母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孩子的背影渐行渐远中,一点一点领悟的生活与生命的本真吧!

子女,恰如天空自由飘荡的风筝,无论飞得再高再远,都会被父母手里那条无形的线牵着,拉着,攥着,在未来的日子里或许会慢慢变得更近、更紧、更温情。

罪与罚的读后感2000字篇6

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1]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

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家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

从1830年至上世纪末的70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人丧生。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地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作家写出这一点,是希望拉美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所以,《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首先声明,本人绝对无意毁谤任何人,但如果把一篇读后感写得太有条理,倒反不象读过此书的人了,尤其是百年孤独这本世上最独特的书。

百年孤独是我读过的第一本世界名著,当时我读初一,正是喜欢孤独寂寞用词的小女生,为了这个名字,我从图书馆借了来,可是第一句: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的枪口中,奥尔良上校想起了多年前他第一次看到冰的情景(大意如此),一下让我蒙了,我把它放到一边,不愿再看,直到一个月后,图书馆催我还书了,硬着头皮拿起了书,看了两页。

从看到第三页后,我的手再也离不开这本书,我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奉献给这本书,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反复看了三遍,从来没有一本书给我这样的经历:我把生命交给一本书了!那一个月,我无法跟人交流,无法大声说笑,满脑子都是奥尔良家族每一个人的身影,每一个都那么鲜活,每一个都那么特立独行,但所有的人都那么孤独于世!每一次合上书,我都怀疑自己是否有勇气再翻开它,因为那种孤独从每一个字里透出来,压得我喘不过气,但每一次打开它,我又不愿意合上它,仿佛只有这本书才是我的世界,才是我活下去的理由。

可能我讲了这么多,还算不上谈读后感,差不多快一年了,当年看完此书的感受到今天还清晰如昨,每一个人问我看它的感受,我只有两个字:我怕。是的,我怕,我怕那种孤独,我怕自己爱上它而无法自拔,马尔克斯是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它的文字是被上了魔咒的,记得当时,我一边看书,一边胸中涌上巨大的悲哀,而眼睛干涩,一滴泪也出不来,但那悲哀比流泪更甚!

书里的每一个人都在用不同的方法来表达来宣泄自己的孤独,表面上他们是漠不关心的,实际上内心深处,他们渴望被人爱,被人认可,被人同化,可惜这是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梦!今天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们不也在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来让自己逃避孤独,但实则上却陷进了更深的孤独吗?我们的爱,我们最温柔的部分,都被各种物质上东西遮得严严实实,再也出不来了!

看完书后,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将自己调整过来,然后,我马上去书店买了一本精装本放在家珍藏,作为自己对平生最难以言表的一本书的纪念,但从买的那一天起,直到今日,我没有再动过它一下,只是将它好好地放在书柜的最高层,那是我无法触摸,没有勇气再看的禁区啊。

罪与罚的读后感2000字篇7

读过小仲马的《茶花女》,心里想着也要读一读大仲马的作品,在《三个火枪手》和《基督山伯爵》之间选择了后者,它主要讲述了基督山伯爵报恩和复仇的故事。

十九岁的爱德蒙·唐太斯是一位即将成为"法老号"船长的有为青年,拥有可敬的父亲和美好的爱情,幸福洋溢在他的脸上。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他与美塞苔丝举行婚宴的时候,充满嫉妒之心的腾格拉尔(法老号大船的押运员,觊觎船长职位已久)和弗尔南多(美塞苔丝的表哥,追求美塞苔丝遭到拒绝)设计陷害,使其在不知缘由的情形下被警察逮捕。

在这天举行婚宴的还有一位代理检察官——维尔福先生,他在婚宴上被人请去审问唐太斯,得知唐太斯只是受去世老船长的委托去厄尔巴岛给大元帅送了一封信,之后又受人之托带了一封送往巴黎的书信,仅此而已。了解到这些情况的维尔福对唐太斯深表同情,准备帮助他,但是当他看到那封信的收信人时,惊恐万分,立刻将信烧为灰烬,并叮嘱唐太斯对此事只字不提。唐太斯开心的以为自己得救了,却在不经任何审理的情形之下,被关押进了伊夫堡监狱。维尔福则借此机会歪曲事情,踩着唐太斯拜见国王以求飞黄腾达。

唐太斯糊里糊涂的在监狱里忍受着各种痛苦,等待着释放。时间一点一点的熬过去,希望沦为失望。监狱巡查员的出现带来了新的希望之光,唐太斯向巡查员说明情况,请求申冤。可是三个月,六个月,一年又一年,四五年过去了,希望之光暗淡了,他开始不停的向上帝祈祷,可是他还是一个犯人。绝望至极的他绝食自杀,却意外的听到了通往自由之路的乐章——凿墙壁的声音。为此结识了二十七号法利亚神甫。两人的牢房互通之后,神甫犹如一缕明亮的光射进了唐太斯的脑子里,照亮了他以前模糊的一切,终于明白自己携带的书信是送给维尔福父亲的。自己的处境是三个"人物"共同作用的结果。从此,他的心里注入了一种新的情感——复仇。

法利亚神甫是一位饱经沧桑的"老犯人",大家都以为他是一个疯子,其实他是一位智者,是一位意大利的学者,一位化学家,一个发明家,阅读过许多书籍,懂得五六种语言,有超凡的能力,在监狱里制造了许多工具,铅笔、墨水、绳索、火种等等。唐太斯凭借自己惊人的记忆力和极强的理解力,孜孜不倦的向神甫学习数学定义、几何线条、各种语言,还吸收了神甫高雅的气质,把自己武装的极其强大。他们合力挖掘地道,准备追寻自由。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之时,神甫被遗传性家族病打倒了,他知道自己不行了,劝说唐太斯独自逃走,但是唐太斯不愿意放弃自己的朋友、老师和向导。他填埋了部分地道,期盼着神甫痊愈然后一起追寻自由之光。可是神甫不行了,他再次"发疯"了,开始提及他的宝藏,在他一步步分析讲解宝藏的真实性之后将其全部赠于正直善良的唐太斯。

神甫去世后,唐太斯利用调包计钻入"麻袋棺材"之中,被绑上铁球投入了监狱的墓地——大海。他凭借自己的能力和智慧逃脱了十四年的地牢生活。

唐太斯寻到宝藏,摇身一变成为一个神甫回到马赛寻找亲人,父亲已过世,美塞苔丝成为马尔塞夫伯爵夫人(弗尔南多的妻子),他成了孤家寡人。他了解到自己入狱期间,船商莫雷尔多次求救终无济于事,只好为他照顾饱经风霜父亲,多亏这位好心人留了钱才偿还了父亲的债务,使其得以像样的安葬。也证实了自己被陷害的经过,仇人弗尔南多被封为伯爵,腾格拉尔成了银行家,维尔福成为了大法官,在巴黎都是风云人物。

唐太斯以水手辛巴德的身份出现,解救恩人莫雷尔于水深火热之中。之后他是布沙尼神甫,他是威玛勋爵,罗马强盗万帕听命于他,他无所不能。他以基督山伯爵的身份现身巴黎上层社会,一切的人和事都由他通过金钱掌控着,包括政治、法律和金融等诸方面。他使作恶多端的歹徒们逐渐现出了原形,使他们的罪行不停的浮出了水面。马尔塞夫伯爵名声扫地,被妻儿抛弃,自杀身亡。维尔福丧妻失子,精神奔溃成了一个疯子。银行家腾格拉尔妻离子散,破产而终,苟活于世。

在复仇的过程中,基督山伯爵饶恕了马尔塞夫的儿子,解救了维尔福的女儿,成全了她与马西米兰·莫雷尔的美好生活,恢复了希腊公主海黛的社会地位、名誉和财富。

书中人物都在不停的攀爬着、算计着,最终却把自己算计进去了,死的死,疯的疯,真是多行不义必自毙,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而是时辰未到。通过各个人物的命运状况来证明只有善良和正直才是永恒的。

书中虽然特大幅度的凸显了金钱的万能,但是也侧面反应了没有爱再多的财富也不能使人们感受到幸福的光芒,所以最终基督山伯爵捐献了他的所有财产,带着海黛消失在海天相接的地方,自由的海风,饱满的感情,只有体验过不幸的人方能体会到这份最大的快乐。

罪与罚的读后感2000字篇8

这是个悲哀,久存我心。

自然的魅力自然是无穷的,这点大家应该有目共睹。在边塞里我们可以看着湛蓝的天空发呆,没有斥责声;在边塞里,我们可以捧一杯咖啡,骑会儿马,打量会两只短袜,就这样惬意的度过一分一秒,尽管知道大部队可能已经放弃自己了。而邓巴中尉却选择了去到一个危险,纯真的一种让我为之悲哀的氏族——科曼奇人,他们单纯,善良,团结,却因为白人士兵的一次又一次侵犯而走向灭亡,他们与自然和睦相处,他们狩猎,他们为了保卫家园而牺牲,他们抵制外族,他们……。在这里,没有什么邓巴也没有什么中尉,,只有与狼共舞。

书的前部写得野外生活很惬意,很阳光,是邓巴在边塞飞驰的一种洒脱,是在尽情展现大自然的风光,两只短袜是在向人类示好,只能叫人不心生向往,这时的踢鸟把发现邓巴的消息带回了部落,科曼奇人却误以为邓巴是神,一直没有伤害他,尽管他是以白人的身份展现的;书的中部,写得是邓巴协助科曼奇人挺过一次又一次的难关,甚至威胁到邓巴的性命,然,邓巴却一次又一次的义无反顾,终,成功,所有的族人至此以后,也并没有把邓巴当做神了,只是把他当做英雄,一个伟大的英雄,他是白人的骄傲,是与众不同的白人,在所有科曼奇人眼中,他善良,他幽默,他有责任感,他冷静,他沉着,他机智,他们之间的交流是由另一个双重身份的握拳而立作为桥梁的,进行沟通,后来,与狼共舞也会很多的科曼奇语了;在书的后部,邓巴与握拳而立结婚生活在一起,他两都具有双重身份,在合适不过,然,当读者们均以为故事会以邓巴与握拳而立幸福的生活在科曼奇营时,迈克尔作者却来了个360大转弯,此时,白人来犯,他们抓住了邓巴,认为他是叛徒,决议上交他,以枪毙为终,所幸,邓巴逃了出来,却受了重伤,西斯科这匹好马陪伴了邓巴出生入死多年的好马,被他们杀了,连老狼,两只短袜也被枪毙了,我愤怒不已,我同邓巴甚至是印第安人一样,对这些自以为是的野蛮人充满了厌倦,充满了排斥。书的结局是在冬天暴风雪来临之际,全族人都要进行迁居,此时,邓巴提出了与握拳而立私奔到天涯,这样就不会连累整个科斯曼族了,因为,白人士兵是不会放过一个叛徒的,最终,以十熊这位智者,这位族长大人的挽留作为结局,就没有了下文,我不知与狼共舞有没有答应,正因如此,才发人深省,过去,我们常以为野人这些人才是野蛮人,却不曾想……

这本书还原了历史的真相,解开了一直一来我们对印第安人的误区,野人其实并不是很野蛮,而所谓的文明人只是表面的文明,野蛮确实他们内心根深蒂固的邪念,也许,只有在这最古老、最年幼的社会的时候,这个社会乃至国家,地球才是真的快乐,真的日趋文明化。---仅是看完迈克尔先生的书有感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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