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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与罚读后感3000字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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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与罚读后感3000字7篇

罪与罚读后感3000字篇1

1815年,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只要立功战场就能提升为将军,普通的文职只要办事干练就能当上高级官吏,这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圣经》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的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但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己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而且刻意和他保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终于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通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通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潘辰是三!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爱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通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写,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但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罪与罚读后感3000字篇2

余华,一直以一种先锋者的姿态叱咤于当代文坛。

然而,九十年代初其长篇小说《活着》的诞生,对作家来说,无疑意味着一种精神的蜕变。

且让我们在余华的这部心灵之作中,一起来探询一下生命的意义和存在的本质吧。

生命是一个简单的词,但其意义的实现过程,却是血泪杂糅,充满艰辛,《活着》中主人公福贵亦终生在苦难的枷锁中穿行。

余华将他的故事的背景设置在中国的乡村,那是个最具有普遍意义的地方。

作为整个社会的底层,那片土地以及生活在那片土地上的人民无疑承载着巨大的苦难。

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长达半个世纪间,农民福贵在种种纷至沓来的苦难的蹂躏之后,已近暮年,却仍然以一颗动态的心坚持着对生活的一往情深。

在“死亡”这种无比残忍的力量面前,他的超然,他的达观,都让我们读到两个字“坚韧”。

当福贵的亲人一个个离开人世,对他来说,活着本身就意味着一种煎熬,就是对自身生命承载力的摧残。

回首他逐步恶化的命运,由于把家产输光,父亲被气死,随之母亲的死亡,儿子被医院抽血过多而亡,贤惠的妻子积劳成疾离开了他,聋哑的女儿因难产而死,女婿因工伤而死,最后一个亲人小外孙又因饥饿胀食豆子而失去幼小的生命……这里,死亡仿佛已成为一种繁复的惯性存在。

生命的被掠夺正如它的被给予一样没有任何理由。

岁月的残酷,生命的无常以及人生无穷无尽的苦难,都在这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铺衍着。

然而,他却始终以一种屹立的姿态为我们深沉且又深刻地诠释了“活着”的内涵——它不是声嘶力竭地呐喊或是呼天抢地的咒骂,它不是怨天尤人的自暴自弃或是在灾难的旋涡里自甘堕落,而是需要忍受,去忍受生命中种种无常,去忍受生存环境的沉重悲哀,去忍受命运肆虐的打击与不公,去构筑起一座心泪的祭坛。

于是,执着于探索生命存在意义和精神的作家,通过福贵对于生命本身执着的热爱和尊重的表达,进行着一种哲学层次上的思考,从而提出一个庄严而神圣的命题:“人是为活着而活着。”福贵不是一个英雄,他并不具有一颗高尚的灵魂和任何惊世骇俗的丰功伟绩,但他那种直面现实的坦荡和勇气,无形中渗透出的坚忍精神却将他塑造成一个英雄。

他的那种执着的生存态度让读者在震动之余长久地经受着一种心灵的冲击,感受着灵魂对于生命的呼唤。

是的,生,相对于死而言,永远是一种更强大的力量。

死,可以轻易地解脱,而生,却意味着一种忍受。

且让我们看看福贵在知命之年向“我”讲述他经历时的神态,“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犹如布满田间的小道。

”这里,所有对死亡的畏惧恐怖都被对生的渴念所消解。

如果我们思维的触角再向纵深开掘,福贵,作为一名终日劳作的普通的老农,他身上何以蕴涵着如此震撼人心的生命力,他又如何凭借着坚忍、乐观战胜苦难?也许,因其普通,他的朴素的哲学人生观里,生命本来就是一种接受苦难的过程,注定是一种痛苦的存在,永远无法摆脱贫苦和灾难。

我们不难发现,植根于福贵头脑中的生命观便是“做牛耕田,做狗看家,做和尚化缘,做鸡报晓,做女人织布。”每个人生来便有自己的命定,人只能守着自己的命运,无论生或死,幸或不幸。

所有外在的物质条件的满足,世俗感觉中的快乐或痛苦,都只是一种虚幻,都不是让你选择生或死的理由。

真实的生活只把握在自己手中,脚踏泥土,就能获得踏实、喜悦和平安。

也许正是缘于这种对待生命的态度,对生命本身的尊重,缘于“活着”本身的真实淳朴,福贵在遭受种种惨烈而痛苦的不幸之后达到人性的至境—一通脱和温情,以至于那些死去的亲人对他来说仿佛从未远离,这正是福贵形象从容而宽容,坚定而坚韧的人格精神打动读者的原因。

你也许可以把它理解为一种宿命观,一种虔诚的宗教情结,但它确实又是一种缘于生命本原的固执向往。

关于死亡的叙述,除了福贵的遭遇,作为一种陪衬,春生的死无疑也是一记重锤,敲击在读者心头,令人在扼腕叹息之余,不禁反思。

春生自己所选择的死亡之径正与福贵对待苦难的豁达乐观背道而驰。

尽管我们无法否认这其中蕴涵的种种历史、政治、文化的深层原因,从生命的本质层面上来讲,他的死与曾经患难与共、历尽沧桑却仍顽强、执着地扣击生命之门的朋友福贵相比,无疑属于生命的败笔。

他是一名深受现代文明洗礼的军队干部,终日面朝黄土的福贵与之相比,生命方式无疑要迟缓得多,沉滞得多。

自然,春生关于生命的终极意义,关于国家、政治、氏族命运的思索要比福贡深刻得多。

作为一名革命者,他追求生命存在的价值,追求人作为一个独立个体应有的位置与尊严,这无可厚非。

他无法承受生命的被践踏,宁可自己选择毁灭。

也许正因为此,相较于福贵以及福贵单纯的思维,面对生存的坦荡,质朴的生命观,他的生命才失去了那种韧性,尽管也曾枪林弹雨,身经百仗。

正是他的沉重使得他的生命变得脆弱,不堪一击。

活着的意义在于活着本身,尽管这会遭到种种进步哲学观的嘲笑,但你能说,他们是以一种自欺欺人的方式使自己的不幸转化为精神上的愉悦吗?你不认为任何一种对他们的“活着”浅薄地冠以“麻木”或是“愚昧”的批判都是一种残忍吗?这里,我们显然已不能用自己的眼睛和思想去简单的思索或是评价,人生已属不易,为何不能对这片土地上辛苦跋涉的普通大众,对他们与生命搏斗的勇气与力量,对他们的痛苦、欢跃、苍凉、悲伤,对他们的乐观、顽强、执着、豁达致以最崇高的礼赞呢?正基于此,《活着》中渗透的那股渴望生存的朴素意志,那股穿透人生本质的精神力量,才达到了对苦难的“理解”和“超然”。

也许终日与土地做伴的福贵难免消极庸俗,永远无法解答“生存还是毁灭”这一深奥的哲学命题,可他同样以一种旷达超然的态度塑造了生命的丰满,诠释了活着的意义,这是他用行动向世界作出的回答。

?活着》,不仅表现了一个人物坚韧地活着的历史,同时也内蕴着一个民族顽强的客观历史进程。

正如余华所言:“《活着》也讲述了我们中国这几十年是如何熬过来” “熬”或是“忍受”,正是大多数中国人采取的应付苦难的方式。

这里的福贵无疑已不仅仅是他自己,而是一个民族历尽风雨坎坷顽强屹立的缩影。

他的痛苦乐观执着正代表着民族伟大坚韧的求生精神。

一个人,即使遭遇重重挫折和打击,精神上也永远不会成为奴隶。

生命的终极旨归应该是而且必须是执着地活着。

一个民族,无论怎么风雨飘摇,终将在顽强的屹立中接受历史的致敬。

这些,所依凭的正是一种韧性,一种源自民族底层的生生不息的力量。

“人是为活着而活着”这句简单的话却包含着人生重重酸涩、艰辛,喻指着人不可回避的生命悲剧,也概括着人活着这一过程的全部意义和终极追求。

或许福贵这一人物不是一个真实的存在,只是一个价值隐喻的符号,一个能指。

他的所指是让人们不要在痛苦的旋涡中颓废沉沦,而要以一种宁静超然的态度对待生活,对待世界。

不论何时,对生命的尊重,对生存的希望和热爱总是最重要的,只因为生命的被赐予。

相信这种真实淳朴的表达也正是余华想要说明的哲理。

罪与罚读后感3000字篇3

在现在社会中,所谓的孔孟、老庄已经离人们越来越远,圣贤与经典也逐渐模糊,纷繁世界的庸俗烦琐和思想的高贵纯粹似乎缺少了一些必要的链接。而于丹教授以白话诠释经典,以经典诠释智慧,把两千多年前的论语用一个现代人对社会,对生活,对人生的感悟演绎出来,灰色的孔子一旦链接了这个多彩的世界,催生而出的是一种纯粹的积极的态度,是道德品性、情感智慧的升华。读于丹说论语,让我领略到的就是这样一种智慧,是对自己的得失缺憾的正确对待,是对身边朋友的理智看待,是一种心态,一种融入在现在社会中的理性道德。

“每个人的一生中都难免有缺憾和不如意,也许我们无力改变这个事实,而我们可以改变的是看待这些事情的态度。”于丹给我们讲述的《论语》的精华之一,就是告诉我们,如何用平和的心态来对待生活中的缺憾与苦难。人首先要能够正确面对人生的遗憾,不要纠缠在里面,一遍遍地问天问地,这样只能加重你的苦痛。第二个态度是,要尽可能地用自己可以做的事情去弥补这个遗憾。一种遗憾,可以被放得很大很大,放大遗憾的后果是什么呢?那就将如印度诗哲泰戈尔所说:“如果你因为错过太阳而哭泣,那么你也将错过星星了。”承认现实的不足之处,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弥补这种不足,这就是《论语》告诉我们对待生活缺憾的态度。

人们常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社会环境中朋友是最重要的,从你的朋友身上可以照见自己的影子。其实人这一生有什么样的朋友直接反映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为人,好朋友就是一本书,他可以打开整个你的世界。我们经常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什么样的人你只要观察他的社交圈子,从这样一个外在环境是可以看到他自己内心价值取向。那么什么样的朋友对我们来说才算是好朋友,好朋友的标准是什么,会给我们的生活事业带来什么样的帮助;什么样的朋友算是坏朋友,会给我们的人生带来怎样的影响,我们又如何来分辨好朋友和坏朋友呢?

于丹教授在讲论语时,谈及交友就有非常明确的标准,谓之,益者三友损者三友。也就是说,好朋友有三种,坏朋友也有三种: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偏辟、友善柔、友便妄,损矣。友直就是说要为人正直,要坦荡要刚正不阿,一个人不能有谄媚之色,要有一种朗朗人格,在这个世界上顶天立地,他的人格可以映校你的人格,他可以在你怯懦的时候给你勇气;他可以在你犹豫不前的时候给你一种果断,这是一种好朋友;友谅,也就是宽容的朋友,其实宽容有的时候是一种美德,他是这个世界上最深沉的美德之一,我们会发现,当我们不小心犯了过错或者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时候,有时候过分的苛责还有一种批评,都不如宽容的力量来得恒久。其实有时候最让我们内心受不了的是一个人在忏悔的时候没有得到他人的怨气反而得到淡淡的一种包容,所以有一个好朋友,他会给我们内心增加一种自省的力量;宽容的朋友不会使我们堕落或者更多的放纵自己反而会让我们从他人的内心包容上找到自己的弊病,找到自己的缺失。所以宽容的好朋友,是一种做人的情怀,是我们在失落时需要的关怀,是黑暗中所需要的光明。友多闻,就是见多识广,学识渊博的朋友,当你在这个社会上感到犹豫彷徨有所踌躇的时候,到朋友那里以他的广见博识为你做一个参考,来帮助自己做出选择。知道了三种好朋友,同时,还有三种坏朋友,叫做友偏辟、友善柔、友便妄,这是三种什么人呢?论语告诉我们,第一种坏朋友,友偏辟,就是指性情暴躁的朋友。我们在生活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情况,当你还需要理智判断的时候,你的朋友却先自盲目下定了结论,这种暴躁的朋友往往因为盲目的激情影响你的判断,让你做出可能永远无法挽回的后果。第二种叫做友善柔。跟第一种相反,是说那种脾气特别优柔寡断的朋友。要知道,现在的生活节奏很快,竞争激烈,很多时候,机遇在我们面前只是一晃而过,你必须果断的去把握它,而善柔的朋友往往干扰了你的思维,使你犹豫不决,这种朋友总是让你错失良机。第三种,也是最坏的一种朋友,友便妄,就是那种不择手段来谋取个人利益的小人。他们往往会打扮出来一副善良的面孔,来博取你的信任,直到你发现被他利用,而这时往往你已经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其实,交什么样的朋友,怎样与朋友相处,考验的是我们的眼光和智慧,我们读论语,听于丹讲论语,从中学习到的是一种审视、明辨的能力,是宽容、不为己甚的态度。选择一个朋友就是选择一种生活方式,而能够选择什么样的朋友,先要看自己配交什么样的朋友,自己站在一个什么样的人生坐标上,只有明确自己的修身养性才是交到好朋友的前提。论语是道德与智慧的凝结,他是一个循循善诱的老师,又是一个正直、坦率、宽容的朋友,它是一个映射着我们道德情操、品性修养的镜子,让我们在生活中找准自己的方向,多一份艺术和智慧,多一份清醒与闲暇,多一份享受生活馈赠的心情。

?论语》,大家都知道,是孔子弟子编录的孔子的经典语录,这部曾被誉为治国之本的《论语》,对于我们现代社会,现代人的生活,还有什么实际意义吗?今天还能启发我们的心智吗?还能对我们今天的心灵产生触动吗?最近读了北京师范大学于丹教授的《论语心得》,感触颇多,于丹教授结合其深厚的古典修养,运用女性特有的细腻情感,从中国人的宇宙观、心灵观、处世之道、交友之道、人格修养之道、理想和人生观等七个方面,从独特的个性视角出发来解读《论语》。

大家别以为,孔夫子的《论语》高不可及,现在我们必须得仰望它。这个世界上的真理,永远都是朴素的,就好像太阳每天从东边升起一样;就好像春天要播种,秋天要收获一样。《论语》告诉大家的东西,永远是最简单的。《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说白了,《论语》就是教给我们如何在现代生活中获取心灵快乐,适应日常秩序,找到个人坐标。这就是于丹教授《论语心得》给我们的启迪。全书以白话诠释经典,以经典诠释智慧,以智慧诠释人生,以人生诠释人性,以人性安顿人心。穿越两千多年的时间隧道,体悟经典的平凡智慧。相比易中天的《品三国》更好一些,她的语言没有易中天那样幽默,但绝对值得思考。

于丹教授的《论语心得》是从天地人之道说起的。从盘古开天地这种变化最终达到的一个境界,叫做“神于天,圣于地”,她说:这六个字其实是中国人的人格理想:既有一片理想主义的天空,可以自由翱翔,而不妥协于现实世界上很多的规则与障碍;又有脚踏实地的能力,能够在这个大地上去进行他行为的拓展。……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就是我们的天和地。有了这样一个大的宇宙观,再将心灵之道、处世之道、君子之道、朋友之道娓娓道来,全方位地解读了孔子及论语的思想以及这种思想对于现代人、普通人及现代社会的需要。

我们从小接受的就是儒家的“仁,义,礼,自,信”的伦理教育,从孔融三岁让梨的尊礼,守礼,到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忧患意识,无不显示着儒家学说对国民成长过程中千丝万缕的渗透。几千年来世人仍愿意尊奉孔子,把他的话作为座右铭,作为修身养性的准则,我想这与孔子的“直道而事人,何往而不做黜!”的思想有着密切的关系。

?论语》终极传递的是一种态度,是一种朴素的、温暖的生活态度。品味人生,修身养性,其目的正是要在愉快地生活中度好这一轮回。淡泊的襟怀,旷达的心胸,超逸的性情和闲适的心态去生活,将自己的情感和生命融入自然状态,这样才无愧与祖先,也才能如孔夫子教导我们快乐地生活的秘诀那样,去找到你内心的安宁。

罪与罚读后感3000字篇4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这本书是出了名的难读,很多人为了那么一点点的虚荣感去读这本书,实际上整个阅读过程都是痛苦的。这是一本好书,如果觉得难读,那么不如不读,等到能静下心来啃食这孤独的时候,再好好读它。那时,你不会为了“奥雷里亚诺”或者“阿尔卡蒂奥”这翻来覆去一样的名字而摸不着头脑了。

读完一本书后,我们应该写的读后感并不是去陈述、去罗列、去分析这本书的内容,而是表达出这本书带给你的瞬间,增加给你自身的内容。我们读别人的故事,永远都是在其中的细枝末节中发现自己的影子,然后反省 自己;或者是在书中找到外在世界的影子,然后审视现实。总的来说,好的书可以擦亮人的眼睛,看清自身与周遭。《百年孤独》让我把自己放置在一个很大的空间里,我是这个空间里唯一的生物体,被黑暗包裹着的我在不 停的接受信息,然后通过思考来拯救自己。

孤独,正是这个思考的关键词。一个叫克里希那穆提的印度哲学家说,因为我们的内心是孤独的,所以变成了人生的旁观者,只有当我们了解孤独并超越它之后,我们才能成为参与者。一生孤独,百年孤独,说来说去都 逃不出孤独。我相信每个人都经历过这么一个时刻:身边的人都在愉快的玩耍,自己也在其中笑着,但是笑着笑着就停下了,看着眼前的景象,陷入一些思考。

这就是人生旁观者的孤独吧。作者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看尽了布 恩迪亚家族七代的兴衰哀乐,因为没有第一人称视角的粘连,每个人物在有时会显得与其他的人物毫无联系,这就让人物自身的孤独感更强了。我还记得何赛?阿尔卡蒂奥和庇拉尔?特尔内拉私通的第一夜后,马尔克斯是这 么描写阿尔蒂奥的想法的:他觉得再也无法忍受腰间冰冷的声响和腹内的气流,无法忍受恐惧和迷乱的渴望,渴望逃走,又渴望永远留在这恼人的静寂和可怖的孤独中。

在《百年孤独》里,无论是男女之间的性爱、兄弟之间 的交谈,新生命的诞生、嫖/妓、战争……作者的描述中总少不了孤独这一词。但是在阅读过程中,我并不是为了那些堆砌的词语而感到孤独,而是,为马尔克斯讲故事的手法。正如《一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一样,把短短几 天发生的故事写成一本书,精细是当然的,但宏观感也是具备的。《百年孤独》恰恰相反,它是把一个漫长的时间浓缩在不厚的一本书里,宏观是必然的,但是细微处也能细微的碰到我的神经。

时间如此漫长,人物如此之多 ,但故事也就那么几百页就说尽了。就像我们自以为轰轰烈烈的一生,在别人眼中不过就是几段话总结的故事而已。那些放在纸面的记忆都透着孤独,那么鲜为人知的那些时刻呢?那才是最孤独的时刻。因为孤独始终都是一 个人的事。我们都是别人孤独的旁观者,马尔克斯也是。我们都有相似的孤独,马尔克斯写了出来,我们读进心里。

李志有一首歌叫《梵高先生》,他现在不再唱这首歌了,或许是因为人们曲解了他歌中的情感,他不想再让自己的孤独为人所猜测,于是便不唱了。“不管你拥有什么,我们生来就是孤独”言简义丰。我们生来就是孤独 的,就像是每个人都拥有的隐形基因,孤独不是什么传染病,他是人人都有的一种情感。正是孤独这种情感,让我有了独立思考的欲望与时间。

我觉得,一些人他没有发现他最深沉的孤独,被人所普遍谈论的孤独大概是没有 爱人、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没有知心的朋友这类的事儿引起的。这不是孤独,这最多算是寂寞。孤独是在你拥有以上所有之后,自己仍然挥之不去的自怨自艾。我们可以这么比喻,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全封闭的容器,容器里 装着一种名为孤独的液体,无论容器被放置在什么地方,无论容器周围有多少其他的容器,也无论容器多大多美,里面的液体都不会消失。

这种液体在离开容器之后就会蒸发,只有在容器被打碎后(同你死后)孤独才回消失 。至于他必须要消失的原因,大概是你自己的液体就算是溢出来也不会被别人所接受吧。这种液体的量因人而异,但每人都有。这种液体的颜色也是因人而异,从无色到漆黑,随时都在改变。我还记得在我初中的时候,语文 老师在课堂上评讲大家写的作文。

我也记不清那次作文的主题是什么了,只记得在大家的作文中都不约而同的出现了“孤独”这一词。“你们现在根本不懂什么是孤独,所以不要去滥用孤独这个词。”这句话是语文老师说的 ,我现在都记得很清楚。对于孤独的感知,虽然不能说是完全与年龄挂钩,但还是有一定的关系的,从我高一写的那篇《百年孤独》读后感就能看出,随着我年龄的而增长,我的确有了新的想法。

很多东西都会成为孤独的诱发剂,于我,书就是那支诱发剂。前面所说的年龄的增长丰富了我的思想,不如说是在我长大的过程中看的书越来越多,沉淀了我的大脑。像我常说的,阅读使人孤独。在我们把眼睛擦的更亮 ,接触更多的东西之后,我们就知道的更多,我们就变得更复杂。看了太多别人的故事,有了太多的机会去思考,想太多,觉得一些想法不被人所理解,以及一系列衍生出来的症状,都是阅读带来的。可我觉得这是好事呀, 你只有知道并看清了孤独,才有机会去防备啊。

我们生来就是孤独,这并不代表我们不能乐观的面对生活。外露的孤独不能被称之为孤独,我们还是要披着糖衣,我们还是要享受短暂的一生然后揣着不为人知的孤独摔碎。孤独让人清醒,不要把孤独想成一件很伤感很 非主流的事情,孤独也有许多的营养。对于我来说他就是一个空间一段时间,让我思考让我成长,这些思考带来的质变的成长是在容器内进行的,无需张扬炫耀,只需要用来浇灌自己。

我们生来就是孤独,可孤独路上,思想闪烁,我踟蹰前行。

罪与罚读后感3000字篇5

上学期间在很多朋友同学的介绍中得知了《简爱》这本书,于是在书店里购买了这本书。在朦朦胧胧的迷雾中,出现了一个弱小的身影,慢慢地走近了。

?简爱》是世界名著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无法想象,一个18岁的少女。怎会有如此非凡的文字?一部《简爱》征服了我。夏洛蒂,她给我的震撼已远远超过了那个波兰作曲家芭达捷夫斯卡。它的杰出与迷人令我为之倾倒。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其实我应该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现在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

简爱的第一个身份是里德太太的侄女。她自幼失去父母,唯一爱她并领养她的舅舅又过早地弃她而逝。她从小受尽两个表姐和表哥的欺负,总是待人受过。而且“无论怎么讨别人的欢心,都有人从早到晚地骂我淘气、阴 暗、讨厌、鬼头鬼脑”。这种强烈的不公终于在简的心中激起了她的反抗。她鼓起勇气教训了约翰,并且冲破了长期以来一直束缚着她的那个服从长辈的观念。她勇敢的站起来,诉说心中的不公平,控诉以恩人自居的舅妈的 罪行。她一针见血地骂她是伪善的女人,把她斥责得抬不起头。面对强权,她开始反抗,也开始走向成熟。她学会了独立。

当走出舅妈的家时,简爱的心情是阴暗的。因为她从种种蛛丝马迹中已经领悟到第二个住所——劳渥德慈善学校对她不可能会轻松。果然,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伤害了她的自尊心。但她并没有下决心与全世界作战。她对谭 波尔小姐和好朋友海伦彭斯都有极大的热心和热爱。在劳渥德,她学会了宽容,学会了区别对待。这给她的反抗蒙上了一层是非和正义。她以别人对待她的方式对待别人,她成熟了。随着成长,简爱的反抗精神真正的散发出 光芒。

简爱一生的转折发生之处便是桑菲尔德府。她来到这里,做了一名家庭女教师。而18岁的她,渐渐地与主人罗切斯特产生了爱情。罗切斯特家召开宴会,简爱以不卑不亢的态度与贵族的小姐太太们相处,为自己赢得了尊 严。她对罗切斯特的爱情是炙热的,也是强烈的。但她决不会因此失去原则。当她误认为主人要娶一位贵族小姐,又要同时把她留在身边,使她成为无足轻重的人时,她愤怒地反驳了罗切斯特。在这个时候,她的愤怒的斥责 ,正是使我们感到敬佩的。

而命运似乎还要考验简。在她与罗切斯特的婚礼上,她才发现罗切斯特早已娶妻。她不顾内心的反抗,情感的痛苦毅然出走。她用法律的条款约束自己,为自己营造了一个光明的天堂。她是自立而独立的。她为自己的生 命谱写了一首华彩的乐章!

正如简自己所说,自己是一个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人。在里德舅妈家里,她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表哥的殴打,仆人的偏见,甚至还要忍受那位虚伪的里德舅妈。她狠心的将一个十岁的孩子送往孤儿院。简成了一个忘恩负义的人。她被关进红屋子,她恐惧害怕哀求无助。但仆人不敢救她,表哥幸灾乐祸。简立下誓言:永远不会称里德太太舅妈。但简仍在里德太太弥留之际照顾了她。简很遗憾:舅妈到死也不肯原谅我。8年的洛伍德生活让简成了一个不屈自立的人。她追求进步而又不屈服,她叛逆,拥有别人不敢藐视的自尊。这让我想到《上海王》里小月桂给客人端茶,面对沁云的暗示,坚持自己的看法:我刚到厨房去过,没有药!她们至少有一个共性:不管身份如何,都应该被人尊重。她们的身上闪耀着人性光辉。

简并不是一个安于现状的人。她交到很多朋友。她感激坦普尔小姐,为海伦送去了最后的安慰。罗切斯特所说:你的自尊简直无与伦比!

命运是公正的。简最后与罗切斯特获得了幸福的结局。而她的精神也如经久不衰的珍宝,永不褪色。

最后,伦敦的迷雾又加深了。那个瘦小但坚强的身影远去了。我合上书。19世纪的英国渐渐如一艘航船从思绪的海洋中退去。

简爱的一生,从幼稚到成熟;从柔弱到坚强;从懵懂到智慧,她改变了许多,成长了许多。而我们,也在成长,也在从幼稚变成熟,从懵懂变智慧。

简爱的一生,不变的是她的反抗,她的精神。而我们,让我们保留一点不变的精神,总有一天,它会像金子一般发出光芒。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苛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 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特别在文章最后,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

关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杰出融合。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绘风景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 。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风景描写的词汇。应该要感谢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语言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可以说至 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语言。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可以通过它感受到整个欧洲的文化氛围。比方说英国人的自豪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气氛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趣。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 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如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理上,可以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一见钟情,这比较现实,但是她赋予的爱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入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 巧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如果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化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可以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一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广博的多,毕竟中国的文 化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爱的确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不管是人物丰富还是物致的描绘上,《红楼梦》都是更为杰出的。但是,《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欣赏的地方。比方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 描写方面,可以说淋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仿佛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真诚的信仰,真很令人敬佩。现在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时代。在读《简爱》时候,让我感受到在拥有宗教哺育下才可以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现在的中 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现在国人却往往忽视了祖先的睿智。比如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爱》 的时候,我时常被圣经里的美好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似乎收获许多。让我坚信,对于中国的儒家文化真的需要重新审视。

这样一部作品,穿过几个世纪来到我心里,拨动着我心里最温柔的那根弦。我抚摩着这亲切的文字,想象着似曾相识的画面。依然激动不已。简在逆境中的沉静让我看到了另一个夏洛蒂。对外国文学接触不多的我,第一次看到了自己的渺小。

我强烈的排斥。对莎士比亚、歌德一无所知。对普希金我只知道一首《假如生活欺骗了你》。在偌大的文学殿堂前,我是那样卑微狭隘,一直确凿的井底之蛙。《简爱》象一座金碧辉煌大厦的一束光芒射进我的眼睛。

相比作品,我更喜欢她本人。简爱是另一个夏洛蒂,文字真是个奇妙东西,她能把人的内心勾勒的淋漓尽致。感激夏洛蒂,感激她留下了如此完美的作品。

我把简爱读三遍了。其喜爱之情无以言表。简爱果如她的名字一般,简简单单的爱恋。然而她却留给了我无尽的感动,给了我攀登的勇气。

罪与罚读后感3000字篇6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水浒传》,令我感慨万千。

水浒传具体生动地描写了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直至失败的整个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腐朽和统治阶级的种.种罪恶,歌颂了起义英雄的反抗精神和正义行动,他们不占城池,出榜安民,异姓一家,塑造了一大批梁山泊好汉忠义,替天行道的光辉形象。

在风雨飘摇的北宋末期,梁山泊好汉忠君报国,为民除害,着实令人钦佩。比如一百单八将中的宋江,江湖上人称他为山东及时雨宋押司,他深明大义,急盼招安,愿为国家出力。在兄弟托塔天王晁盖死时,他十分悲伤,几次要哭昏过去,每日都会领众举哀,遵从晁天王遗言,发誓要带领好汉们,活捉敌人史文恭,为晁盖报仇,在不断地努力下,他做到了。他军法严明,宋江手下的军校因为酒肉少而杀了厢官,宋江哭着命他痛饮一醉自缢而死,而后,他顾着梁山泊时的恩情,盛棺安葬,他真是一个有情有义,爱憎分明的好官。

而反过来呢,以高俅为首的奸佞宦官使人愤恨,高俅身为殿帅府太尉,本应报效朝廷,而他却因为宠溺养子,使计拿下教头林冲,刺配沧州道,险些被防送公人董超和薛霸结果了性命。在三败梁山泊时,他被活捉上山后向宋江保证会向天子重奏招安一事,而后却转面无恩,连日称病,不敢上朝,又将水银放入卢俊义、宋江得赏的御酒中,让他们中毒身亡。这样一个奸诈小人没有被天子加上罪名,令人可忧可悲。

现在的社会不再是过去那个腐朽衰落的封建王朝,而是科技文化蓬勃发展的新社会,我们身为祖国的花朵,应该沿着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肩负起未来的重任,为理想勇敢前进。而书中的梁山好汉的英雄主义精神和团结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它成为我们积极向上成长的新动力。《水浒传》在我遇到困难时使我想到梁山好汉们在遭到朝廷的讨伐时携手共进,积极出力的事迹。在我孤独无助的时候梁山好汉仿佛变成我的指路人,告诉我要对朋友热情主动。

读过《水浒传》后,我仿佛被注入了正义的能量,它恰如一首史诗,为我们展示了当年的国势特征和民俗风情,但它为我们传达的更多的是可歌可泣的英雄传奇。

罪与罚读后感3000字篇7

歌德说:“书是高尚的人,读一本书就像跟一个高尚的人谈话。”莎士比亚说:“书是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生命里没有阳光。”六年的学习生活中,我阅读了不少的书籍。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书,书的名字叫——《草房子》

书中的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父子师生间脉脉的真爱,同学间纯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书中最顽固的秦奶奶就是被他最早感化的。

桑桑第一次见到秦奶奶,好像认识她似的叫了一声:“奶奶”。一直被人讨厌的“老太婆”听到这样亲切的叫声,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但从她亲昵的行动我们不难看出她内心的波动——她伸出手去抚摸了一下桑桑的脑袋。所有的孩子都远远的躲着她,桑桑却可以从奶奶的艾地里要来一大束的艾,好令人佩服。当桑桑发现奶奶在艾地打滚时,她居然叫桑桑保守秘密。

看来她也并不是那样不可接近,原来爱是相互的,桑桑和奶奶不都在用自己的爱做诠释吗?

人生无处不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阅读着,品味着,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只希望真爱洒满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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