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阅读后产生了深刻的读后感,阅读是一种引发各种读后感的宝贵经历,下面是写文档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父与子的故事读后感600字8篇,感谢您的参阅。
父与子的故事读后感600字篇1
我今天读了《三国演义》,但我发现了问题,没错,就是不以成败论英雄,书籍是智慧的翅膀,在我读过的所有书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三国演义,这本书他使我受益匪浅,看刘备的谦逊,关羽的豪爽,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诸葛亮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人物之一,我总想着若无诸葛亮,刘备根本不可能建立起蜀国,诸葛亮的才华,可谓是深不可测,他处事考虑周到,而且不讲私情,他最喜欢用火攻,想当初诸葛亮的隆中对,巧借东风,写出师表,六出祁山,七擒孟获,智退退司马懿,无不体现了诸葛亮的才华,正是如此,我深深地敬佩这位智者
关羽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远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为了体现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了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仍然没有抹杀。他在短时间的几年中东征西战,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曹操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国是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正的英雄。曹操之所以被后人称为奸雄,可能是因为他儿子篡了汉。曹操在梅园没有杀刘备,这时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曹操还是实干家。曾经,行刺董卓,矫招聚诸侯讨伐董卓,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伟大之处。
总得来说,通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
父与子的故事读后感600字篇2
从记事起就知道爷爷家有个书橱,书橱很大,却不全是书,上面是书,下面放的是杂物,书虽然不多,却满是经典,有些视野已经泛了黄,打了卷儿,翻起时还能听见清脆的声音,像是要碎了一样。
小时候不识字,不喜欢那些书。渐渐长大后,也会去拿几本来翻翻看看,比起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闲适淡远,还是更喜欢书橱里那本最不起眼的《撒哈拉的故事》,喜欢那片三毛荷西向往自由的撒哈拉沙漠。
?撒哈拉的故事》中的三毛说走就走,智慧勇敢,特立独行且真实,在另外一个国度的三毛,没有知己,没有朋友,经常出差的荷西也不在身边,孤独的享受着沙漠,但她却有着对生活的憧憬,对沙漠的热爱。
从垃圾箱里捡来轮胎当沙发,用做棺材的旧木材当家具,与不友好的邻居和平相处,这大抵是热爱和无畏的支撑,三毛的精神我是学不来的。三个月前的这段日子,是最难捱的日子,就像走在贫瘠广旷的沙漠,一个人埋头练习,一整天在画室里不说一句话,一遍遍冲洗画笔,水漫过手指,手指被浸泡地发白,孤独、寂寞、紧张,却又夹杂着兴奋和热爱。
孤独或寂寞这类的字眼,三毛从未提及,但我却真真切切地感受地到,让人深切体会到在这诗意的生活的背后有初来的困窘和别样的艰辛,更有对沙漠生活的热爱。三毛常说:“生命不在于长短,而是在于是否痛快地活过。”离八十岁还早的我们,或许应该学习三毛,有勇气尝试新的事物,做自己想做的事,或许有一天,我会像三毛一样义无反顾地背起旅行包,走向那片有她有荷西的“撒哈拉”。
三毛,享受自由并承受得起孤独的行者,感谢三毛,让我有幸与你一起走过撒哈拉。
父与子的故事读后感600字篇3
我小的时候,奶奶经常给我讲起雷锋的故事,因为雷锋,我知道了做好事,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好人。
?雷锋日记》中的一段话让我刻骨铭心:你既然活着,你又是否为了未来的人类生活付出你的劳动,使世界一天天变得更美丽?我想问你,为未来带来了什么?在生活的仓库里,我们不应该只是个无穷尽的支付者。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雷锋叔叔活着的目的是做一个对人民有用的人,他做到了,他的一生都在为人类的美好生活付出劳动,当别人没午饭吃时,他拿出了自己的午饭;当着火时,他冲在第一位;当群众有困难时,马上去帮忙。这就是值得我们学习的雷锋精神,而我却忘记了那铭记于心的雷锋精神,忘记了雷锋叔叔那乐于助人的美德!
记得有一次,我因为起得太晚而匆匆忙忙地从家中奔向公交车站,当我坐上公交车时,心里长舒了一口气,心想:还好赶上了,不然迟到了那可就麻烦了。正当我悠闲地坐在座位上时,一位年迈的老奶奶也上了这辆车,可是老奶奶却没有座位了,她跌跌撞撞地走到了我的面前,勉强站稳了。可是,车子刚行驶了一会儿,司机就来了一个急刹车,老奶奶没站稳,无意间踩到了我的脚。这可是我的新鞋子啊,我每天都像宝贝似地打理它,可是现在……哎呦,我心爱的鞋子啊!这个老奶奶也真是的,连站都走不稳,还踩了我的脚,真是太不小心了!如果车上没人的话,估计我早就爆发了,我抬头看看,大家都在看着我呢,我也只能忍了。
然而现在想起来,我是多么的后悔啊。作为一名少先队员,我不但没有乐于助人,还这样去埋怨那位年迈的老人,真是太不应该了。如果是雷锋叔叔碰到了这件事,他又会怎样做呢?
雷锋叔叔在他的日记了记录着点滴美好,记录着人生目标,他为人们做了许多好事,只要哪里需要帮助,哪里就会有雷锋叔叔的身影。《雷锋日记》就像一盏明灯在我心中永远闪烁。
雷锋同志是中国家喻户晓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共产主义战士;雷锋作为一名普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却有着不普通的爱心。那么关于读《雷锋故事》有感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雷锋故事》有感范文6篇,希望可以分享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父与子的故事读后感600字篇4
抗日战争时期,有一个龙门村,村里有一个名叫海娃的 14 岁男孩。一天,海娃要为村里的大人去三王庄送一封极其重要的鸡毛信。三王庄离龙门村有好几里,途中又有鬼子军队巡查。在这样严峻的情况下,聪明机智的海娃轻巧地避过了鬼子们,将信送到了三王庄指挥部。指挥部根据鸡毛信的内容,有力地打击了鬼子军。
作者在文中对海娃送信途中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描写,充分体现了海娃勇敢和聪明的品质:在鬼子军队即将来到海娃身边的时候,海娃脑子一转,把鸡毛信吊在了羊群的领头羊那条白色的大尾巴底下,轻而易举地使鸡毛信躲过了鬼子的搜查; 在海娃被鬼子们拉进一间黑乎乎的屋子里,趁鬼子们睡熟的时候,海娃小心翼翼、一声不响地跳过鬼子们的包围,离开了屋子,逃出了鬼子的手掌心;在自己逃出后又被鬼子们追赶、但自己的体力已经达到了极限的时候,海娃用尽全力向山上放声大喊"鬼子来了!快打呀!"……这些动作,这些声音明显地涌现出海娃的一种坚决反抗日本军队、爱国的情感和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永不屈服的精神,这些情感与精神集中到了海娃身上。他是一个真正的、勇敢的小英雄!虽然他被鬼子打伤了,但他还是把新交给了八路军。
我读了《鸡毛信》之后,决心向海娃学习,做一个不怕失败与挫折、热爱生命的人。
父与子的故事读后感600字篇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听到这洪亮的声音,天安门广场30多万人都沸腾起来了。终于,中国人民站起来了!终于,中国人民不会再受列强欺侮了!终于,我们能把祖国母亲被分割的土地夺回来了!
我一页一页地翻看着这本《中华爱国先辈故事》,虽然它有点破旧,但我仍非常喜欢它里面的内容。因为它告诉了我:如果没有革命先辈的付出和牺牲,就没有新中国的成立,就没有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
我们永远不会忘记,1911年伟大革命家孙中山先生领导了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的统治,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1924年3月31日,孙中山先生已经病入膏肓,但他仍用断断续续的声音,反复说着:“和平……奋斗……救中国……”可想而知,那是一个多么令人感动的场面啊!
我们也不会忘记“鉴湖女侠”秋瑾为了追求真理,而投身革命。被捕的第三天她从容就义于浙江绍兴轩亭口。她死后,一万多民众自发走上街头,向这位英勇不屈的“鉴湖女侠”作最后的送别,这时她才31岁。
当我看到《“炸弹大王”喻培伦》这个题目时,一开始还觉得很有趣,可看到一半时,我好奇与轻松的心情已转变成敬佩与怜惜。在敌人面前,他拒不吐露组织机密。为避免战友受牵连,自称为湖北王光明,并慷慨激昂陈述革命宗旨:“我头可杀,学术是杀不了的。革命党尤其杀不了!”最后他怀着为国而死的信念,奔赴刑场英勇就义,牺牲时年仅25岁。
看完整本书,眼泪在我的眼眶里打转。我认识到了中国人民巨大的革命力量和伟大的献身精神。以后我一定要好好学习,掌握更多的知识,让祖国更加繁荣昌盛。
父与子的故事读后感600字篇6
水龙头不停地流出清澈的自来水,用水人不知去向;开着电灯,电视,房间里长时间空无一人;笔记本被随手扔进垃圾桶,却只用了几页……你是否看见过类似现象?你是否想过,自然资源也是有限的,这些看似生活中的小事,会给人类带来怎样样的后果?
大自然就像一个弹簧,你怎样对它,它就怎样对待你。这天我又看了一个自然故事。
这个故事讲述了:罗斯福为了保护鹿而下命消灭狼,从而导致巨大的生态灾难,是美丽的鹿成了毁灭森林的罪魁祸首。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深地明白了: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的不同生物之间是互相制约、互相联系的。仅仅根据人类自身的片面认识,去决定动物的善恶益害,有时会犯严重的错误。森林中既需要鹿,也需要狼。人们务必尊重动物乃至整个生物界中得这种相互关系。鹿在没有大敌的安全环境中无限制的繁殖,这样鹿群对事物的需求量也无限制地增加,而森林里的食物来源是有限的,他只有这么多,不会增多,这样便导致绿色植被减少,最终森林被毁,而“杀手”就是人们所认为美丽善良的鹿。
在平常的生活中,许多愚昧的人们。他们捕捉青蛙,让庄稼里的虫子不断增加;他们打猎小鸟,让森林中的虫子变得猖狂起来;他们乱砍乱伐,让泥石流、洪水威胁人类的生活;他们破坏地质,让地球上的矿产资源加速枯竭;他们排放毒气,让大气资源受到严重的污染;他们……
读了这个故事我受益匪浅!
父与子的故事读后感600字篇7
楚国干将、莫邪为楚王铸剑,三年才铸造成功;楚王恼怒,想要杀掉他。剑有雌剑和雄剑两口。干将的妻子莫邪怀孕快要生产。干将向妻子说:“我为楚王铸剑,三年才铸造成功,楚王恼怒,这回我去,定会将我杀掉。你生孩子如果是个男孩,长大了告诉他说:‘出门去望望南山,松树生在石头上,宝剑就在树背上。’”于是便带了雌剑去见楚王。楚王见带来只有一口剑,更是怒不可遏。便叫剑工前来端相这剑,剑工说,剑原有两口,一口雄剑,一口雌剑,雌的来了雄的还 没来。楚王大怒,便把干将杀了。
干将走后,莫邪生了一个孩子,名叫赤比。赤比长大了,便问他母亲道:“我爹怎不见,他在什么地方呢?”母亲说:“你爹为楚王铸剑,三年才铸造成功,楚王恼怒,把他杀了。去时嘱咐我:‘告诉你的儿子,出门去望望南山,松树生在石头上,宝剑就在树背上。’”于是孩子走出门去,向南一望,没看见有什么山,回头一望,只见堂前石础上面,有几根松木柱子,心想这或者就是“松树生在石头上”吧,便去拿了一把板斧,把近门的一根柱子从背后劈破,果然就从里面取出那把雄剑。孩子得了这剑,不论白天黑夜 ,都想着要向楚王报仇。
有天晚上,楚王做梦,梦见一个宽额颅的孩子,两眉之间,阔有一尺,自说要来报仇。楚王便悬了千金重赏,到处张贴榜文,画影捉拿梦中所见的奇怪孩子。孩子听榜文所说的情况,和自己有几分相像,便赶紧逃进深山去暂时躲藏着;在山道上一面行走一面唱歌,想到父仇未报,不觉悲从中来。偶然遇见一个来自他乡的客人,同情地问他道:“你小小年纪,为什么哭得这样悲哀啊?”孩子说:“我是干将、莫邪的儿子,楚王将我爹爹杀害了,我想报这深仇大恨。”他乡客说:“听说楚王悬了千金重赏买你的头,拿你头和剑来,我为你去把这仇恨报了。”孩子说:“那太好了!”马上抽出宝剑,割下自己的头来,两手捧着头和宝剑,一起交给他乡客,身子却还 僵立在那里。他乡客说:“你放心,不会使你失望的!”尸体这才扑了下去。
他乡客带着孩子的头去见楚王,楚王大喜。他乡客说:“这乃是一颗勇士的头,应当放到汤锅里去烹煮,到肉烂为止,以免久后成精作怪。”楚王依从他的话,把头放到汤锅里去煮了三天三夜 ,都没煮烂,头还 几次从汤锅里跳出来,圆睁着一对愤怒的眼睛。他乡客说:“这孩子的头老煮不烂,愿大王亲自来看看,借大王的威风压他一压,自然就会烂的。”楚王无法,只好慢慢走到锅边来。他乡客迅速地抽出宝剑,向楚王颈脖一挥,楚王的头就坠进了汤锅里,又把剑向自己颈脖一挥,头也坠进了汤锅里。汤锅沸腾着,刹时间三颗头都煮烂了,再也分辨不出。只好连骨带肉分成三份,用瓦罐子装着,分别埋葬在一处地方,给修造了三座坟墓,笼统叫做“三王墓”。这墓如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的境内。
父与子的故事读后感600字篇8
?撒哈拉的故事》是三毛全集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也应该是最快乐和浪漫的一本。毕竟,在那么荒凉的地方居然有那么奇妙的经历与体验着实让我着迷。当然最让我吸引的便是三毛和荷西的爱情。
荷西在三毛口中有一个很大的有点:任何三毛所做的事,在别人看来也许是疯狂的行为,在他看来却是理所应当。对三毛来说撒哈拉沙漠是一个有着“前世乡愁”的地方,荷西便在三毛去之前找好了工作,找好了家,他们一起给房屋做装修,把家里打扮成整个沙漠最温馨的小窝。那时的撒哈拉其实肮脏、落后、寂寞、贫困,白天炎热,晚上寒冷。当地人一生洗澡的次数屈指可数,正义其实并不存在,宗教与信仰才是主导。但就是在这荒僻落后而贫苦的地方,他们俩却欣欣向荣地滋长着。
书中文字的描述固然有些令人“惊讶”,但读起来并没有悲凉与伤痛,一切都是充满了诗意,用自己“捡破烂”的好习惯给家里添砖加瓦,给撒哈拉女子讲课,帮助他人治病,冒着生命危险给他人帮助。有荷西的陪伴,和自己的热情,硬生生把撒哈拉活成了伊甸园。每一次特殊的经历都像是在冒险,就像超级马里奥一样,打怪升级。当时看起来着实很羡慕,但是想到洗澡和沙漠中的澡堂,那充满着味道的画面在我脑海中……也就想想就好了。
当然全集我也没看完,主要的原因是不敢看,前面有多快乐,看到后面就有多伤悲。荷西的'意外死去,对于三毛来说就是把他生的希望,最后三毛也是离去了。意外又不意外吧,但是还是非常喜欢三毛的,毕竟也就在她的笔下看见了那么多国家和地区的风景和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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