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养成看书的好习惯有促进自我的成长的好处,相关的读后感也要记得写哦,下面是写文档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观书读后感100字5篇,感谢您的参阅。
观书读后感100字篇1
这两天我又重新读了一遍德国幽默大师埃·奥·卜劳恩的不朽杰作:连环漫画《父与子》,读了之后我感觉特别快乐。
这本书可以称得上是老少皆宜。它主要描绘了一对父子的故事,画面虽然简单,一般都只有四小幅图,却为我们展现出一段段生动有趣的故事,描绘出父与子之间的天伦之乐,让人读后感觉心里暖暖的,很温馨,很感人。书中的父亲风趣幽默,对儿子既严厉又疼爱,特别是为了纠正儿子的一些小错误,也会打他的屁股;书中的儿子聪明可爱,时常用小聪明捉弄爸爸,但遇到有人嘲笑他的爸爸时,他又总是打抱不平。通过这本书,我们看到了一对善良的父子、一对亲密的父子,既让人忍俊不禁,又给人无比的感动。
观书读后感100字篇2
主人公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可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她的四只小公狼也相继离她死去,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又与金雕同归于尽,血洒碧空。
在这种爱的另一面。就是一种令人难以忘却,伟大又崇高的精神,这依然是母爱的情怀。当我再次回想起它与金雕同归于尽、血洒碧空的时候,我的脑海不禁回放着那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情景:为了自己的后代,宁可付出自己的生命。
读了这篇文章,我懂得了一个道理。现在的社会,和狼的社会一样也是弱肉强食的。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观书读后感100字篇3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悲喜千般同幻泡,古今一梦尽荒唐。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一部怀金悼玉的红楼梦,一首暗示着兴败繁衰的荒唐诗,在这白玉为堂金做马的贾府中,在这光鲜的浮华后,又暗藏着什么呢?
“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从此,一块纷纷扰扰的石头陨落人间,牵系起一群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红楼女。在那浮华的贾府中演绎着“美中不足今方信,如花美眷空蹉跎”的凄美故事。浮华的悲剧,即将开幕。
贾元春,贾府第一个传奇人物,贾家嫡系孙女,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大观园真正的主人,可谓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享尽荣华的她用二十年的青春看清了这人间是非。一曲“恨无常”道出了她悲、美的一生。同时也说出了她那华丽的凤袍下掩盖的无限的悲伤和痛苦。可怜薄命女,生因浮华,死亦因浮华。
一个道金玉良缘,一个念木石前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暇,一个孤高自诩,一个处事圆滑,一个肌肤如雪,一个娇花似水。一个薛宝钗,一个林黛玉。只可惜了两个薄命女,入了富贵家,却不知那浮华之门易进不易出啊。“可叹停机德,甚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富贵一生只落得个空劳牵挂,枉自嗟呀!败落的大观园,没有了昔日的繁华,潇湘馆在那几束翠竹的衬托下显得那样清幽,可是里面却没了颦儿的笑音和哀叹。宝钗啊,当你再一次看到这景象是想必也会为那“登上青云”的追求而后悔吧!
金银散尽,家业凋零,有恩逃生,无情报应,欠命命已还,欠泪泪已尽。食尽鸟投林,皆因浮华散尽!一卷红楼落幕,不禁慨叹:“陋室空堂芴满床,衰草枯杨歌舞场。金箱垠箱又怎样,只可惜你命不长。浮华门里唱大戏,那结局怎一悲字了得!莫要不舍富贵乡,浮华皆可抛!
观书读后感100字篇4
在这漫长的暑假期间,在老师的规定下,我阅读了《儒林外史》一书,这本书是吴敬梓写的中国古代小说名著,它还是一篇讽刺小说。
?儒林外史》主要讲了在旧时代时,各类人土对功名富贵的不同现象,描写了一些深受八股科举制度毒害的儒生现象,反映了当时不良的世俗风气。在《儒林外史》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人就是吝啬鬼——严监生。他是一个十分胆小而又十分有钱的人,他最令人深刻的那件事就是严监生疾终正寝。这件事充分表现了严监生,吝啬,爱才如命。但是我觉得像严监生这样的人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反而我们在生活中要做一个大方的人,如果不做大方的人,下场就和严监生一样。而严监生另外一件事悼念王妻中知道,严监生吝啬到连给自己的亲人花一分钱都不愿意,从中也可以充分的表现出严监生爱才如命,而《儒林外史》开篇词中一个生于乡村的王冕,因为家里没钱所以就去放牛,但是他非常喜欢读书,所以每一天赚的钱她都不浪费,而是去买书看。最后功夫不负有心人,她成了县内的名人,很多人聘他去做官,他都不接受,于是他就逃到了山中,过着隐居的生活。说明王冕讨厌做官的生活。
然而在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人,有些做官员的人,为了钱和权利,根本不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上,而去做一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最终和严监生一样的下场。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能贪小便宜,要大方。
观书读后感100字篇5
在红军组织里,每一驻地都有“模范队”.他们都是十二岁到十七岁的少年,其中许多人走过长征,更多的都牺牲了。这些红小鬼在这个不幸的年代,过着幸运的生活,他们相信民主,人人平等,但他们是如何在这个不幸的时代过着幸运的生活?他们不幸的是什么?幸运的又是什么?
他们生在受压迫,受奴役的战争年代。
这些红小鬼,大多数是从人口过多,不能养活自己的人家逃出来的流浪儿,有些曾做过奴隶,有些是逃亡的学徒。在许多国家,这个年龄的孩子,还在和平的年代,过着平静的生活。而他们要为了活命,被奴役,被压迫。他们红军。有许多人参加过实际的战争,甚至是用刺刀的肉搏战。他们翻越雪山,穿过草地,在各种艰难困苦中抗争。而他们的年龄只有十几岁。
加入红军成为他们不幸命运中的幸运。
在红军里,他们有自己的生命价值。红小鬼奇迹般的找到了快乐和幸福。他们衣衫褴褛,却事事都要参加,认为自己跟任何人都是平等的。没有谁被打,被侮辱。他们吃的很饱,每人一张毯子……
斯诺笔下,帽子下的小号兵,玫瑰色的脸庞,明亮闪光的眼睛,看似一个需要温情和朋友的流浪儿,想念妈妈的孩子,却是十一岁参加红军,走过长征,当了四年红军的“老练红军”。喜欢红军的理由是:“红军给他们田地,赶走地主,收税官,放债人”“红军用自己的手替他们做鞋,缝军衣,侦察敌军。每个人家都送子弟入红军。”
红军里有无数像他一样的少年,他们在红军里当传令兵,伙夫,号兵,侦探,无线电收发员,挑水夫,宣传员,演员,马夫,看护,书记,甚至是教员!他们大多数所穿军服太大,袖子垂到膝头,上衣几乎拖到地面。一天洗三次脸,但老是肮脏不堪,他们常用衣服来揩抹,显出一副怪相。但世界依旧是他们的。
少年先锋队员,之所以喜欢红军,大概因为他们在红军里,生平第一次受到人的待遇。他们的食住像人的食住,他们认为自己跟任何人都平等,他们有自己活动的自由,有保护他们自己的组织。他们练习竞技和游戏,受着初步教育,他们获得一种简单的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这口号的意义不过是帮助别人打地主和学徒的主人。这些比在主人的工作台,一天十四小时的工作,侍奉主人要好。
在这个不幸的年代,艰苦恶劣的环境里,他们没有抱怨,却以乐观,坚忍的心态,接受了一切。还想方设法的去寻找和创造着改变命运的行动。在红军里,他们的精神是快乐的,自由的。他们的愉快和乐观,感染着大人们,为了他们的未来战斗。这些英勇的少年,是在不幸年代里找到幸福和快乐的幸运的红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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