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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宣传日心得体会篇1
安全是学校的永恒课题,“水火无情全员皆知”。消防安全事关学校的稳定和职工生命的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只有把各项工作长抓不懈,真正落实“五个到位”,消除隐患以防为主,才能保持学校消防安全局面长期稳定。
通过这次对消防知识的学习,对消防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也掌握了一些消防安全的基本理论知识。如火灾时我们要往下跑,切勿往上逃生;住在小高层时我们不要慌乱,不要往楼下跳,如果是底层可以取根绳子坠下去;在发生火灾时切忌不要坐电梯,可以取湿布捂住鼻子弯腰往下跑;发生火灾时要把门窗都关闭,煤气泄漏时千万不能打开灯。同时火灾刚开始3分钟时容易扑灭,过了时间段就不容易扑灭,我们要时刻保持冷静,遇到危险镇定快速的想出解决办法,迅速自救!如何做好预防:
一、消防安全治理应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消防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火灾带来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工作中却往往被忽视,被麻痹,侥幸心理代替,往往要等到确实发生了事故,造成了损失,才会回过头来警醒。
二、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我们应该定期接受相关专家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我们的消防意识。
三、消防安全工作要做到“三个抓”,不为隐患留空隙。第一是要“抓重点”除了定期的培训之外,还要经常组织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记录在案并及时研究整改。同时将消防意识和技能深入幼儿园的各方各面。不仅要加强教师的安全意识,同时还要加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可以定期组织幼儿进行消防演习。第二是要“抓薄弱”。相对消防安全隐患少的地区往往是最轻易被忽略的地区,但相对安全隐患少并不代表没有安全隐患。我们要按时对幼儿园进行清理维护,使幼儿园每天都处在安全的环境中。
第三是要“抓细节”。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火灾的防范要从大处着眼,但应该从小处做起。细节不轻易引人注重,如老化的绝缘材料、放错了位置的废纸篓,没关电源的电视等。但几乎所有的重大事故都是由于起初的“不注重”、“不小心”引起的!。
最重要的是每个家庭或幼儿园一定要配置必备的消防工具!使每个老师和幼儿都会使用消防工具和学会自救!
千万别忘了消防电话119!
110宣传日心得体会篇2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仅仅靠具有某一方面知识的专业人才已无法解决,而是大量需要具有综合性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学技术的不懂法律,就不能很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能更好地利用现有的政策法规来促进科技产业的发展。法学作为一门重要的社会科学,它日益受到高等院校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重视。对大学生加强法制教育,一方面是因为法律已渗透到社会生活、人的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已把法律素质作为一项重要指标来要求自己。在对100名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方面的问卷调查时,对“你认为学习法律是否重要”一题,100%的大学生选择“重要”和“非常重要”,没有一个大学生选择“不重要’,问其理由时,有70%的大学生选择“法律素质是21世纪人才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所以,对大学生加强法制教育是高等院校培养高级复合型人才必不可少的一个方面。
(二)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完善的需要
第一,市场经济主体在法律上享有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强迫他方与之交易,不得把自己的主观意愿强加给他方。第二,市场交易行为需要法律予以规范。如今的市场交易己极少有物物交换形式,绝大多数市场交易的时空跨度已大大增加。合同已成为市场交易中最重要的形式。合同缔结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合同的订立步骤,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等问题,都需要法律予以明确规范。还有,市场交易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例如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等原则,也必须有相应的法律规范予以具体化,使其在实践中更具操作性。第三,市场秩序需要法律予以调整和规范。要实现更加合理的资源优化配置,保护正当竞争,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市场秩序,就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来抵制假冒伪劣,投机倒把,行业垄断,权钱交易,地方保护,行贿受贿等现象。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市场经济运行的每个环节都与法律息息相关,而高等院校培养的大学生将来必定要进入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从事市场交易活动。所以,对大学生加强法制教育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学生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生力军,法制教育的作用比以往更加重要。
(三)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十七大指出:“民主法制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政治体制改革需要继续深化。”民主的法治思想不可能自发地在人的头脑中产生,只有通过教育才能改变人们的传统思想观念,树立现代的民主法治观念,所以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思想教育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当今社会,信息泛滥,大学生中间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高校中,我们吃惊地发现许多学生的法制观念淡薄、法律常识缺乏,他们对网络虚拟世界的了解超过了对自己周围生活的了解。大学生对偷盗、伤害他人、乱发不良信息等反映是冷漠和无知,他们甚至不觉得这是违法行为。作为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成功与否将成为我们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要条件。
(四)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着密切的关系。首先,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就是要提高全民的思想道德、文化教育、法律意识水准。另外,法制建设又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保障。为此十七大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
110宣传日心得体会篇3
按照司法部门的要求,我校结合实际,制定了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按方案要求,及时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为开展好“12.4”宪法宣传系列活动,我校决定提前启动系列活动,11月初,制定实施方案,安排布置系列宣传活动。召集会议,明确参加系列宣传活动的人员、所要宣传的法律法规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行宣传。
二、围绕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一)利用大课间向中学生宣传宪法日内容。
(二)利用主题班会向中学生宣传宪法日内容。
(三)利用中学生向家长宣传宪法日内容。
(四)中学生利用双休日向社会宣传宪法日内容。
(五)司法部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为契机,联合学校在912余学生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要内容,给师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向参加活动的每位学生发放了1份《未成年人保护法》单行条文。
(六)今年的系列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000份,法律法规单行本400册,法律知识读本200册,法律法规汇编30本,解答法律咨询230人次,出动宣传人员100多人次。所宣传的法律法规有:《宪法》、《刑法》、《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法》。
总之,我校围绕“宪法日”工程,结合实际,将系列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效果,圆满完成了“宪法日”普法工作任务。
110宣传日心得体会篇4
我国规定11月9号为全国消防日,因为火警电话是119。我们学校特意在今天举行了消防演练。下午1点20分,老师走进了教室,然后开始讲解消防知识,并再三叮嘱我们要记住刚才的话。
我们满怀期待这次演习的到来。终于,"呜……呜……",报警声响起,一、二年级的小同学在老师的带领下紧急疏散,又立刻集中在操场上。轮到我们四年级了,当急促又刺耳的报警声再次响起时,老师手一挥,我们敏捷地用自己的衣服捂住口鼻,猫着腰快步加小跑地跑了下来,跑到操场我们又迅速地排好队伍,这是,我心里沉甸甸的包袱才放了下来了。第二次演练开始了,我心里的紧张感少了一点了。大概过了十来分钟,广播里的火警声再次响起,全校同学就像士兵接到命令一样非常有秩序地猫着腰疏散到操场。我们全校同学又有秩序地排好队伍。
这时,操场上,一位老师拿着一个大桶过来,另一位老师找了一把扫帚,然后往大桶里倒燃油,老师往里面一点火,只见火苗立刻往上窜。虽然只是一点烟味,可也把我熏得够呛。这时,毛毛细雨如同一张大网正努力要把火扑灭,但火苗却不听使唤似的.越烧越旺。这大桶里的大火,我觉得比电视里的整幢房子起火还要可怕,因为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真正的熊熊大火呢!我想:要是真的碰上这么一场大火,如果我们都没学过消防知识,那我们不就完了吗?
幸亏今天让我们"经历"了这场火灾。这边的火继续在燃烧,那边前来参加消防演练的消防员叔叔紧接着给我们讲解起了怎样使用灭火器。为了让我们小朋友也学会使用灭火器,方老师叫五、六年级的哥哥来试一试。我看那些哥哥也挺紧张的样子,可能是第一次使用吧!
演练结束后,老师教育我们,如果真的发生火灾,我们千万不能紧张,一定要消除恐惧心理,团结一致,成功疏散。
110宣传日心得体会篇5
今天下午三点我观看了大学生消防知识普及专题直播,受益匪浅。直播内容从鲜活的案例入题,讲述了近一两年发生在我国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及其引发的原因,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消防安全在日常工作中往往被忽视,我们往往存在侥幸心理,直到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才后悔莫及。这就是我们没有把防范火灾的工作放在第一位所导致的。“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做好预防工作的关键就在于提高对安全的重视程度。
缺乏防范意识的后果是很严重的。这次学习让我对安全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譬如燃烧与灭火的常识、安全防护及逃生设备的使用、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和安全培训的重要性等。消除火灾隐患,提高防火意识不再是口头文章,要以实际行动和措施来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消防直播告诉我们,发生火灾后要学会自救,在火势越来越大、不能立即扑灭的情况下,应尽快设法脱险。如果通道、楼梯已被烟火封住,确实没有可能向外突围时,可向头部、身上浇些冷水或用湿毛巾、湿被单将头部包好,用湿棉被、湿毯子将身体裹好,再冲出险区。当通道已被堵死,应保持镇静,视具体情况设法从别的安全地方转移,住在比较低的楼层可以顺着结实的绳索(如果找不到绳索,可将床单或结实的窗帘布等物撕成条,拧好成绳)爬下。
这次培训真正让我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丰富了我的消防安全知识,让我颇有收获。
110宣传日心得体会篇6
“嘀嘟、嘀嘟······”当救护车飞驰而过,马路上又出现了一片血迹,交通事故再次出现。在这个飞速发展的世界,人们生活的节奏变得越来越快。各种交通工具的出现,给人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方便,可是在方便和快捷之中,却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交通事故。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前一秒活蹦乱跳,后一秒鲜血淋淋,这是多么恐怖的一幕,多么让人触目惊心。
许多人以为,交通事故离自己很远,不会发生。其实不是这样简单,交通事故就像一颗潜伏在身边的炸弹,一不小心,就会爆炸,炸得和谐的一家支离破碎。有一句话说得好:“宁等三分,不抢一秒。”为什么会出现交通事故?那就是有一些人为了抢几秒钟而与车相撞,使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离开了这个世界。如果再多等几秒钟,这些惨剧是不是可以避免呢?
我曾经听过这样一则交通事故:一个男孩骑着一辆自行车在公路上飞奔,速度非常快,有几次还差点撞到行人。路边的人都指着那个“飞车男孩”说:“瞧那个孩子,这么不遵守交通规则,可要注意点,别被撞到了。”“飞车男孩”一边骑车一边得意洋洋向后望,仿佛在炫耀自己的车技是多么娴熟、高超。这时,一辆大货车正迎面驶来,让他猝不及防。结果,悲惨的一幕发生了,男孩倒在血泊之中……过了一会儿,一对夫妻急匆匆地赶到,正是男孩的'父母,但他们对这一切却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儿子魂飞魄散,父母悲痛欲绝。
同学们,为了我们能继续在环境优美的校园里,愉快地学习;为了我们能健康地成长,让生命之花继续绽放;为了我们能实现美好的理想,成为新世纪的接班人,肩负起建设祖国的光荣使命,请遵守交通规则!让我们把“宁等三分,不抢一秒”这句话记在心中。
110宣传日心得体会篇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就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而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是非常重要的,而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份子有漏网之鱼。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
总之,想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教育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教育、培养孩子的义务,没有凌驾于家长之上的特权;只有为家长排忧解难,帮助教育好孩子的义务,没有侵犯家长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110宣传日心得体会篇8
“消防安全”人人都明白。虽然明白,但在日常生活中真正注意到它的人,却十分少。近年来,棉花厂火灾,森林大火,还有生活中许许多多的小火灾,时有发生。我就亲身经历过一件。
秋日的一个晚上,皓月当空,万里无云。在这个好天气里,伙伴邀我去放孔明灯。来到广场一看,哟,有这么多的人都在放孔明灯呀!我们也兴奋地选了一块空地,点起灯芯。孔明灯慢慢地涨了起来,“呼”一声,孔明灯摇摇晃晃地飞了上去。还没飞多远,一阵风吹过,孔明灯就像一个喝醉酒的人,跌跌撞撞地坠落在路边的花圃里。破损的灯立刻燃起了熊熊大火。风很大,风助火势,火很快烧到了小草上,把小草烧得“咝咝”作响。我们慌乱起来。
有的伙伴惊窜逃跑,有的伙伴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有的奔去喊大人------剩下几个胆大的,有的用石头砸,有的用脚踩,个个忙得满头大汗。在伙伴们的努力下,“火恶魔”最后低下了头,火熄灭了!
“真危险呀!”我感慨万千,“想不到一只小小的孔明灯,就能惹出大祸来。”看来,我们只有在生活中,处处留意,才能有效地预防火灾。让杯具不再重演!
消防宣传日活动心得体会篇6
火灾,是可怕的灾难。一场大火,常常造成家破人亡的杯具。然而,这一场场大火常是在人们缺乏消防意识的状况下发生的,可见了解消防知识,是十分有必要的,是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关键。
俗话说的好“防范于未然”,火灾是能够避免的。只要我们有防火意识,多了解有关的消防知识,生活中做到科学用电,用汽,不玩火,多留心身边的易燃物,尽量做到火种,火源与易燃物分开,确保室内空气对流,这样火灾是能够避免的。
此外,在平时里,我们要时常检查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问题,一旦发现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身边的人要多宣传消防知识,对消防器材不能随便挪用,相反还要多加保护,正确合理的使用,还要时刻铭记火警电话119。
然而,当发生火灾时,我们要镇定,要及时使用消防器材灭火。如:立刻报警,灭火,救人,疏散物资,防爆,防塌,排烟,警戒,救人。而在我们报警时,就应注意讲清楚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名及电话号码,并派人去路口迎候消防车。并尽量将大火扑灭,把损失降到最低。
我听说过这样一件事:是一个七岁的小女孩遇到火灾时用已了解的消防知识进行自救。当时,一个七岁的小女孩在做作业,突然闻道煤气的味道。当她顺着煤气的味道检查后发现,厨房着火了,她的爸爸妈妈已经在浴室被煤气熏晕了。就在火烧眉毛之时,她果断地打开窗户通风,并拨打了报警电话,阻止了一场杯具的发生,救了自我的父母。设想,当时如果小女孩根本不了解消防知识,稍为的举动,比如开关电灯,就很可能触发出一场火灾,造成一个杯具,而家破人亡了!然而,正是了解了消防的知识,明白了发生这样的事情后该怎样做,而有这么可喜的结果。
“祸在一瞬,防在平时”,让我们从平时做起,珍爱生命,做好防火工作,增进消防知识,以避免灾难的发生,维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进消防知识,以避免灾难的发生,维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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