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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300字读后感5篇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回顾自己的阅读历程,了解自己在阅读中的成长,写读后感可以激发我们的好奇心,促使我们主动探求更多的知识和信息,以下是写文档范文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小学生300字读后感5篇,供大家参考。

小学生300字读后感5篇

小学生300字读后感篇1

最近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利用晚上入睡前的时间,本来是要养睡意,哪想这本书有瘾。可能和自己农村生活经验相关,书中描写的人情世故就像自己小时候生活的场景,分析这背后的原因又有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也处处闪耀着历史唯物主义的光芒。费孝通先生写这本书,是从小处开始,从生活琐事开始,分析却鞭辟入里、入木三分,另人叹服。

讲到乡下人夫妻之间的相敬如宾,似乎总是隔着一层,似乎很少谈笑风生、谈情说爱就更是少见了,这很像很像农村夫妻之间的状态,似乎相敬如宾、客客气气的,但这客气背后确是礼法束缚而至的习惯。这隔膜,我是早就有所感悟的,但经这本书一点,就更真切了,像这种司空见惯的现象,我们早已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了,但至于为什么,确没见过什么人讲出个所以然来,这本书给出了答案,对人的启迪远的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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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自小山村,所以读完《乡土中国》后,完全能引起共鸣。乡土中国,其实一点也不土,反而那么的美丽动人。你在找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吗?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整理的“乡土中国的读后感300字左右”,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思修课的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几本社会研究学的书,我的眼球就被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所吸引了,费孝通先生在这本书中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各个方面分析、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和本色,他让我懂得了中国乡土社会有着太多的思想羁绊,人们固执地认为他们所在地社会很安定、美好,不愿意做出改变。

费孝通先生说种地的人搬不了地,长在土里的庄稼也行动不了,所以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像是半身插在了地里不流动。对于这句话我深有体会,我总想让我妈在闲暇时多出去走走,但她总不愿意,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在农村种地的人,不在家种地还能干什么。我想现在还有挺多人还在受着土地的束缚。

在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每个人都是在一个熟悉的社会里成长,没有陌生人。在经历了长期的共同生活,慢慢的衍生出了各种各样的.规矩,“这不是见外了吗?”这是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听到的语句,这是出于一种对于熟悉的规矩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中国乡土社会的信用不是建立在契约之上的,而是建立在熟悉的规矩之上,如果社会的信用是建立在一种熟悉地规矩之上的,什么事都是约定俗成,这就跟我们现在说所的道德绑架有些类似,这对于我们要去建立一个信用社会和一个法治社会是很不利的。

还有些乡土社会里的规矩慢慢演变成了乡土社会里的传统,人们从上一代学到的知识不假思索就运用到自己的身上,周而复始,只知道到了什么时间该做什么样的事,只要方法有效就不必问原由,这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定性思维,思想的不到扩充,思想就局限在了一代传授给一代的思想之中,这是可悲。

不是说中国的乡土社会就是那样思想落后、固执不前,其实只是说中国乡土社会知识的匮乏。不过现在的乡土中国传媒工具的普及,乡土社会的思想较以前来看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还是有些固执的思想存在,我们要想社会能够全面的发展,我们什么东西都不能落下,一起进步、成长,我们才更容易去构建我们想要的社会。

前些时间突然发现不是太了解我们这片土地。在网上寻找了好久,说读读《乡土中国》大概可能更能深刻理解我们的文化。

就我的成长,说来也是奇怪,也并不是在现代社会中长成,而是确实在乡土世界中长大。但是大概是因为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子,父亲也并不是要求、强求我接收某些观点,造成了一种放养的态度。而我,似乎从小时候开始就有一些可以拒绝的权利;长大以后,就只接受自己喜欢的东西,所以感觉旧时环境似乎并没对我有太严格的塑造。

开始读乡土,开始理解乡土。

从最开始的差序格局开始,大概说,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波纹,而每个人都会被影响,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圈子的中心。而西方社会来说,每个人都是很清楚的,几根稻草一束,几捆束成一挑。每个人在团体中都很清楚。文章举例子,如果带家人去旅行,西方指的是他和他的妻子以及未成年的孩子,中国就没这么明显。

男女有别。现在年轻人来说,男女一致和平等性得到了很大的接受;包括西方一政治正确就是女性地位的提升。但是在乡土社会,男女是有差别的。因为乡土社会是一个安稳的社会,或者追求的是一个安稳。而在安稳的社会中,大家更多的是熟悉和习惯,不希望有着冲突的发生。所以男女的交流和婚姻更像是被各司其责的生活习惯所支配,比如说男主外,女主内。而现代社会是变化的,男女有着求同的需求,但是求同的阻力很大。正是这个阻力,会产生情感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长老统治。孩子的成长是被文化定型了的。乡土社会中,我们没有成年的界限,年长者经历过年幼者经历过的事情,长者也是“师”了。每一个年长者都握着教化年轻人的权利。但是在一个不以经验为导向的社会中,年幼者可能比年长者懂得更多。

无讼。乡土社会中,诉讼是违背了本土的伦理道德了,是羞人的。所以,大家主张无讼。但是现代法律中,无赖反而利用这个获得权益。

从欲望到需要。乡土社会中,大多数的需求不是被计划的。吃饭,喝酒都是自发的,但是和需求结合得很紧密。但是现代社会中,我们利用计划,理性的规划者自己的人生。

每次拜读费老的文章,他那朴实无华的文风总是让我连连称赞。其实,一个人的文风,也就显示了一个人的阅历。当你经历过了人生的各个阶段,体验过人生的酸甜苦辣,你自然就不会用煽情的华而不实的文字去表达你的观点,抒发你的感情。虽然我说出上边的话显得不那么让人信服,但是这些真的是我在读了不同作者的文章之后的想法,率性而发。

还是进入正题吧,《乡土中国》是学术界公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这可能也是老师极力推荐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毕竟多读点经典是对我们的学习大有益处的。而且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极大的感悟。 第一点,“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通篇看下来,在我看来,“乡土中国”是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的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的乡土社会。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稳而慢变是它的特点。特别说明的是“稳而慢变”,该书全篇大多依据于此,乡土社会是非常稳定的,人民是固定在土地上的,乡土社会是渐变的,而且变化的速率是非常慢的。

开篇提到乡土社会的本色,“乡土”。“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的”,从宏观上论述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所说的“土”,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种地是他们的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而且,“土”也成了我们的传统,乡土社会的人们不论在哪,都离不开泥土。从中原走出去的人们,到了草原,还是以种地为生。“土是他们的命根子”,这也导致了“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了”。如文章所说“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人民固定在他所种植的那块土地上了,并且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殖,一代又一代,只有当这块土地过于饱和了,才会有人离开。“土”固定着人,这是乡土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看看我们现代社会,国家提出“十八亿亩耕地红线”是为了什么?因为土地是固定着人,使社会安定的重要介质。虽然没有工作,但是种着这块地,最起码能保证温饱

过年最重要的关键词就是回家,也只有回家才能抚平漂泊在外的人躁动的心。乡村社会无疑是中国的传统社会,只是被越来越多人所摒弃,这是不好的行为。不知道你对《乡土中国》的看法是什么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整理的“乡土中国费孝通读后感300字”,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思修课的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几本社会研究学的书,我的眼球就被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所吸引了,费孝通先生在这本书中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各个方面分析、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和本色,他让我懂得了中国乡土社会有着太多的思想羁绊,人们固执地认为他们所在地社会很安定、美好,不愿意做出改变。

费孝通先生说种地的人搬不了地,长在土里的庄稼也行动不了,所以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像是半身插在了地里不流动。对于这句话我深有体会,我总想让我妈在闲暇时多出去走走,但她总不愿意,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在农村种地的人,不在家种地还能干什么。我想现在还有挺多人还在受着土地的束缚。

在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每个人都是在一个熟悉的社会里成长,没有陌生人。在经历了长期的共同生活,慢慢的衍生出了各种各样的.规矩,“这不是见外了吗?”这是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听到的语句,这是出于一种对于熟悉的规矩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中国乡土社会的信用不是建立在契约之上的,而是建立在熟悉的规矩之上,如果社会的信用是建立在一种熟悉地规矩之上的,什么事都是约定俗成,这就跟我们现在说所的道德绑架有些类似,这对于我们要去建立一个信用社会和一个法治社会是很不利的。

还有些乡土社会里的规矩慢慢演变成了乡土社会里的传统,人们从上一代学到的知识不假思索就运用到自己的身上,周而复始,只知道到了什么时间该做什么样的事,只要方法有效就不必问原由,这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定性思维,思想的不到扩充,思想就局限在了一代传授给一代的思想之中,这是可悲。

不是说中国的乡土社会就是那样思想落后、固执不前,其实只是说中国乡土社会知识的匮乏。不过现在的乡土中国传媒工具的普及,乡土社会的思想较以前来看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还是有些固执的思想存在,我们要想社会能够全面的发展,我们什么东西都不能落下,一起进步、成长,我们才更容易去构建我们想要的社会。

一千个读者意味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此篇言论所及,不过也是那些将我敏感触发的事物。或喜或忿,惟愿你一笑揭过。

很久以前,一行身披毛发的人脊部微弯着在丛林中寻找食物,苍莽不见天日。途遇几只猴子,它们荡着长臂在盘根错节的大树之间跳跃。猴子们的眼中满是奇异的色彩,也许是在疑惑眼前与自己形貌相似的生物为何在地面直立行走。而地面上的这行人在搜集野果的罅隙里,偶尔目光掠过藤蔓上挂着的猴子,也是充满了不屑与轻视。

狂风骤雨说来就来,当骇人的雷电在空中奏鸣作画时,山洞里的一群人瑟瑟发抖得聚集在一起,惶恐地望着天空。燃烧着的火堆驱散了一些大雨带来的寒意,火堆里的几块野兽骨头早已炙烤得发黑。

丛林里此时可不平静,方才悠哉享受时光的猴子们突然慌了手脚。雨水猛地砸落下来,劈头盖脸地给了猴子们不大不小的教训,老猴子引导着小猴子在藤蔓间翻转腾挪。无论是选择了直立行走的人还是栖息在树上的猴子,在大自然的暴力面前都露出了生灵所共有的畏惧。

暴雨过后,人们一如既往的轻蔑,猴子一如既往的疑惑。

许多年了,那些猴子和那些人都似乎消失,似乎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人类的聚集效应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会产生复杂的社会关系。城里人笑话乡下人落后老土,乡下人却也在腹诽城里人不辨菽麦。围城里的世界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朝着他们所期望的方向飞速改变。围墙之外的乡下呢,这里的人们保有着“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观点。即使由于人口压力大,流失离开的青壮年也多是思想跟随潮流向往城市生活者居多。就这样,城市者愈加城市,乡村者愈加乡村。

达尔文的进化论告诉我们,同一种生物由于地理隔离会渐渐得产生生殖隔离。一堵围墙把本是同根生,本都归属于大河流域的人们隔得老远,不是距离,而是思想。那么,城里人与乡下人观念的渐行渐远就变得无可厚非。

乡土是一个最基本的起点。中国自古是一个粮食大国,世世代代总有一些人耕种在土地上。而这些人中,也总有一些世世代代作息在这片传自祖辈的土地上。时代如何发展,这一方乡土却是不会湮没。城里人是乡下人开枝散叶的果,这句话也许讲的不好,但却是切中肯綮。

有人讲,曾看到中国人在适宜放牧的大草原上垦地耕种。我想那个中国人应当不是城里人。这样判断并非有什么鄙薄之见,而是在于反映观念决定人的行为模式。乡下人守着乡土生存,生活长久地保有着一种安稳性。最贴近大自然的生活,让他们有了最节约生命的生活方式。智慧的东西往往发挥作用长久而缓慢。这是带着思维框架的城里人所无法理解的,故而称之为“土”。“土”是那些真正的乡下人最宝贵的品性,就像城里人所谓的“尊严”。

在乡村社会,最少有用处的就是文字。祖祖辈辈面临的问题几乎不会发生变化,几本厚厚的手札是决计比不上言传身教。乡下的房屋都是平铺开来,很少有矗立的层式结构。屋前屋后一嗓子就可以相互联络,这不是围城里空间封闭的巢穴式住宅,声波不会四处碰撞反射不必担心引起共振坍塌。

也曾看到过乡村不需要创新的说法。我对此不执一言。传统的婚丧嫁娶与西

洋的婚纱教堂孰优孰劣?是坐在咖啡馆里啜饮一杯咖啡还是在夕阳下躺在老藤椅上品一壶老茶?存在即合理。创新意味着斥陈。当机械化操作遍布农田的时候,那份穿越了数千年的悠远风情是不是也在无奈叹息。乡村是固执的,乡村不接受创新。

城里的人如今最缺乏的是归宿感。这样讲也许是有点儿唯心主义。其实一个人在哪里生活过的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产生依恋与赞颂。条条框框极具几何特色的城市建筑群,也许那些棱角在城市人的眼里能够泛出温润的光。可有时依旧敌不过乡下干瘦的枯枝。

说白了,城里人不懂得乡下人的土,乡下人不明白城里人的醉。

中国是从乡土中诞生的,那么不管如何进化如何发展都总会带着一些乡土色彩。这是褒扬。一个没有历史没有过去的产物是何其可怕。乡土中国特色的还是它的差序格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不断变化的,像一颗石子丢进水激起了层层水波。石子是你,水波是你的人际关系。这种东西在中国生活得久了就会自然明白,不可言传也不得言传。

城市最终要回归乡村。只是现阶段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模式偏差很大,城市愈加陌生,乡村也变得不完全纯净。不管是身为城市人,还是乡村人,都应当正视自己的身份。所不了解的,永远不要去轻易诉说。就像不确定性原理,世界上从来没有人能看清楚真相。

行文到了结尾,你也许会说这不是一篇规范的读书笔记。但我觉得,我所言的正是我阅读《乡土中国》的切实感悟。世上本没有标准,怯于探索与墨守成规诞下了一套逻辑化产物。

开卷有益。只要阅读,必有所获。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我也来自小山村,所以读完《乡土中国》后,完全能引起共鸣。劳动的人民通过自己的双手,不放弃不气馁,不断努力成就了现在的中国。不知道你对《乡土中国》持什么样的看法呢?请您阅读工作总结之家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中学生乡土中国读后感600字优秀范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根据他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整理的。这本书跟我们平时接触的社会调查报告有很大的不同。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虽然说是概念,是概述,但从他的论述看,费先生却是从具体的农村生活细节出发,是在具体事物里核实的,而不是简单的泛泛而谈。

有人评论的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却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已经很难有哪本书能够像《乡土中国》一样,将中国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如此细致而又深刻却又通俗易懂的描绘与分析了。虽然此书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乡土中国》中所描绘的现象依然能在我们心中找到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对我过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不同层面的描述,相信所有中国人在读完此书之后都会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感,而后微微一笑。费老虽然一再强调,这本书只是适用于对于底层的乡土社会的描述,可是,城市人不都是由农村人发展过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他们的上上一代也一定与农村与土地有过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

城市的强大与繁荣离不开农民所为之做出的贡献甚至可以说是牺牲,尽管这样的牺牲并不是处于自愿。在这么一个注重三农问题的时代,阅读《乡土中国》一书,的确能给我们带来很深是思考。接下来是我对此书的一些思考与分析。

前些时间突然发现不是太了解我们这片土地。在网上寻找了好久,说读读《乡土中国》大概可能更能深刻理解我们的文化。

就我的成长,说来也是奇怪,也并不是在现代社会中长成,而是确实在乡土世界中长大。但是大概是因为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子,父亲也并不是要求、强求我接收某些观点,造成了一种放养的态度。而我,似乎从小时候开始就有一些可以拒绝的权利;长大以后,就只接受自己喜欢的东西,所以感觉旧时环境似乎并没对我有太严格的塑造。

开始读乡土,开始理解乡土。

从最开始的差序格局开始,大概说,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波纹,而每个人都会被影响,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圈子的中心。而西方社会来说,每个人都是很清楚的,几根稻草一束,几捆束成一挑。每个人在团体中都很清楚。文章举例子,如果带家人去旅行,西方指的是他和他的妻子以及未成年的孩子,中国就没这么明显。

男女有别。现在年轻人来说,男女一致和平等性得到了很大的接受;包括西方一政治正确就是女性地位的提升。但是在乡土社会,男女是有差别的。因为乡土社会是一个安稳的社会,或者追求的是一个安稳。而在安稳的社会中,大家更多的是熟悉和习惯,不希望有着冲突的发生。所以男女的交流和婚姻更像是被各司其责的生活习惯所支配,比如说男主外,女主内。而现代社会是变化的,男女有着求同的需求,但是求同的阻力很大。正是这个阻力,会产生情感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长老统治。孩子的成长是被文化定型了的。乡土社会中,我们没有成年的界限,年长者经历过年幼者经历过的事情,长者也是“师”了。每一个年长者都握着教化年轻人的权利。但是在一个不以经验为导向的社会中,年幼者可能比年长者懂得更多。

无讼。乡土社会中,诉讼是违背了本土的伦理道德了,是羞人的。所以,大家主张无讼。但是现代法律中,无赖反而利用这个获得权益。

从欲望到需要。乡土社会中,大多数的需求不是被计划的。吃饭,喝酒都是自发的,但是和需求结合得很紧密。但是现代社会中,我们利用计划,理性的规划者自己的人生。

一千个读者意味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此篇言论所及,不过也是那些将我敏感触发的事物。或喜或忿,惟愿你一笑揭过。

很久以前,一行身披毛发的人脊部微弯着在丛林中寻找食物,苍莽不见天日。途遇几只猴子,它们荡着长臂在盘根错节的大树之间跳跃。猴子们的眼中满是奇异的色彩,也许是在疑惑眼前与自己形貌相似的生物为何在地面直立行走。而地面上的这行人在搜集野果的罅隙里,偶尔目光掠过藤蔓上挂着的猴子,也是充满了不屑与轻视。

狂风骤雨说来就来,当骇人的雷电在空中奏鸣作画时,山洞里的一群人瑟瑟发抖得聚集在一起,惶恐地望着天空。燃烧着的火堆驱散了一些大雨带来的寒意,火堆里的几块野兽骨头早已炙烤得发黑。

丛林里此时可不平静,方才悠哉享受时光的猴子们突然慌了手脚。雨水猛地砸落下来,劈头盖脸地给了猴子们不大不小的教训,老猴子引导着小猴子在藤蔓间翻转腾挪。无论是选择了直立行走的人还是栖息在树上的猴子,在大自然的暴力面前都露出了生灵所共有的畏惧。

暴雨过后,人们一如既往的轻蔑,猴子一如既往的疑惑。

许多年了,那些猴子和那些人都似乎消失,似乎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人类的聚集效应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会产生复杂的社会关系。城里人笑话乡下人落后老土,乡下人却也在腹诽城里人不辨菽麦。围城里的世界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朝着他们所期望的方向飞速改变。围墙之外的乡下呢,这里的人们保有着“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观点。即使由于人口压力大,流失离开的青壮年也多是思想跟随潮流向往城市生活者居多。就这样,城市者愈加城市,乡村者愈加乡村。

达尔文的进化论告诉我们,同一种生物由于地理隔离会渐渐得产生生殖隔离。一堵围墙把本是同根生,本都归属于大河流域的人们隔得老远,不是距离,而是思想。那么,城里人与乡下人观念的渐行渐远就变得无可厚非。

乡土是一个最基本的起点。中国自古是一个粮食大国,世世代代总有一些人耕种在土地上。而这些人中,也总有一些世世代代作息在这片传自祖辈的土地上。时代如何发展,这一方乡土却是不会湮没。城里人是乡下人开枝散叶的果,这句话也许讲的不好,但却是切中肯綮。

有人讲,曾看到中国人在适宜放牧的大草原上垦地耕种。我想那个中国人应当不是城里人。这样判断并非有什么鄙薄之见,而是在于反映观念决定人的行为模式。乡下人守着乡土生存,生活长久地保有着一种安稳性。最贴近大自然的生活,让他们有了最节约生命的生活方式。智慧的东西往往发挥作用长久而缓慢。这是带着思维框架的城里人所无法理解的,故而称之为“土”。“土”是那些真正的乡下人最宝贵的品性,就像城里人所谓的“尊严”。

在乡村社会,最少有用处的就是文字。祖祖辈辈面临的问题几乎不会发生变化,几本厚厚的手札是决计比不上言传身教。乡下的房屋都是平铺开来,很少有矗立的层式结构。屋前屋后一嗓子就可以相互联络,这不是围城里空间封闭的巢穴式住宅,声波不会四处碰撞反射不必担心引起共振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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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城里人不懂得乡下人的土,乡下人不明白城里人的醉。

中国是从乡土中诞生的,那么不管如何进化如何发展都总会带着一些乡土色彩。这是褒扬。一个没有历史没有过去的产物是何其可怕。乡土中国特色的还是它的差序格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不断变化的,像一颗石子丢进水激起了层层水波。石子是你,水波是你的人际关系。这种东西在中国生活得久了就会自然明白,不可言传也不得言传。

城市最终要回归乡村。只是现阶段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模式偏差很大,城市愈加陌生,乡村也变得不完全纯净。不管是身为城市人,还是乡村人,都应当正视自己的身份。所不了解的,永远不要去轻易诉说。就像不确定性原理,世界上从来没有人能看清楚真相。

行文到了结尾,你也许会说这不是一篇规范的读书笔记。但我觉得,我所言的正是我阅读《乡土中国》的切实感悟。世上本没有标准,怯于探索与墨守成规诞下了一套逻辑化产物。

开卷有益。只要阅读,必有所获。

每年回家过年,我都有这样一个感觉:家乡是那么的亲切、和蔼!越过世纪的门槛,我们会发现,国家或者城镇的发展在大多数情况下离不开乡下人。不知道你对《乡土中国》持什么样的看法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帮大家编辑的《乡土中国章节读后感300字左右》,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所讲授的“乡村社会学”的内容所写成的。他想通过此,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这本书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乡土中国》这本书包含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十四篇论文。“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是本书所有内容的出发点。乡土性并不是中国所有阶层的特性,但是却是传统中国最基础的特性。

关于这本书,费氏在这本书的后记中写道:“《生育制度》可以代表以社会学方法研究某一制度的尝试,而这《乡土中国》却是属于社区分析第二步的比较研究的范围。”它是费氏在“乡村社会学”课上所讲内容的整理,除后记外,全书共14部分:“乡土本色”略论了乡土社会的概况,为不甚了解乡土情形的读者简要搭建了中国乡土的框架;“文字下乡”与“再论文字下乡”两篇则从时间与空间角度分别阐述了传统乡土中文化的传递方式,从而引出礼治之适用于较少变动之传统社会和法治之适于变动较为剧烈之经济社会;“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和“家族”三篇又成一体,通过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的概念来比较作为中西社会结构基本单元的团体与社区,并引申出了中西结构其本质的不同;“男女有别”、“礼治秩序”与“无讼”三篇承前之礼治话题,从立法角度来具体考察分析乡土社会的秩序;“无为统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与“名实的分离”四篇则通过考察乡土中权力的归属将权力分为四类:横暴权力、同意权力、教化权力、时势权力,横暴权力类于传统之军政权力,同意权力类于今之法治的和平暴力,教化权力类于宗教教化之权而时势权力颇有卡理斯玛统治之列;最后一篇“从欲望到需要”则从经济的角度,以其动机是否为单纯生存需求为界,辨析现代社会与乡土社会之经营目的的不同。

中国传统社会作为一个高度集权的的社会,中央集中了全国最高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力。然而,从中央发起的改革却鲜有不失败的,更有些甚至直接威胁政权的统治,许多理论上明可强国富民的统治甚至直接危害了统治的根基。这使我们在反思体制的弊端时也不得不细细考察这一“千磨万击还坚韧”的基层社会,反思这些历无数政权更迭而依旧千年不倒的门阀其基石究竟何在,反思在显性的暴力政权下究竟还隐藏着哪些隐性权力或者权力集合。“以史为鉴”,不止是为了“知兴替”,更是因为今天的社会仍存留着无数传统的因子,今天的改革要想成功,就必须更深彻地了解这块土地的每一细微处及其产生根由,这样才能更好地对症下药,不至于闹出“无粥食肉”的笑话。

这本书很薄,但是可以读得很厚,第一遍我没有太看懂,回过头又重新读了一遍,想要了解真正的中国可以从这本书开始,它对中国的社会结构、国民性格的形成做了基层的分析,解读。关于”乡土性“和”现代性“,采用了学术研究的名词来阐述,里边的每一章展开来讲都是一幅宏大的”故事“。它没有“嘲讽”,没有“置身事外”,没有”指手画脚“,而是以一种做学问的调查态度去剖析,这是一个学者的理性,更是一种踏实研究的态度,光是这一点就足够我们学习和敬仰。

如果我们说文字有四个层级,本能,情感,哲学,审美,越往后越高级,但受众面也会越窄,我倒想从情感的层面去说说,大概我也就是这个级别,入不了俗,也深刻不了,更达不到审美层面的高级。

从“乡土性”来说,其社会结构是倾向于稳定的,而感情的淡漠是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示,中国传统的感情是偏向于同性去发展。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在乡下,夫妇间感情的淡漠是日常,一早起来各忙各的,各人做好各人的事,除了工作和生育事务上,夫妇间大多是“没什么话可说的”,这是因为中国传统的婚姻把生育之外的其他功能比如经济、政治、宗教等纳入到了这个社群所引起的结果,这更像是一份事业,而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效率是要讲纪律,排斥私情的,所以中国自古讲的是“三从四德”,“相敬如宾”,是负责,是服从,两性间的矜持和冷漠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从“现代性”来说,其实中国的“现代性”是从“乡土性”这基层上长出来的,自然也就带着“乡土”的烙印,这是文化所影响的。真正“现代性”的感情是浮士德式的,在相异的基础上去求充分了解,是需要不断的在创造中求统一,是把感情的激动,不断的变,作为生命的主脉。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是不停止的,是追求,是向对方寻求心理上的契洽。在中国现有的文化环境下,浮士德式的感情追求是让人撕裂的,是充满与环境对抗的,但生命力也会因之越强。

我很高兴的能看到在现在的中国,有这么一小群人有着对爱情美好的追寻,他们能够跳出传统婚姻中承载着的经济等功能,把夫妇发展为家庭关系中的主轴,让两性之间的感情作为家庭凝合的力量。

当然,无论“阿波罗式”的还是“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没有对错好坏,全看个人追求和需要,但我还是希望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因为爱情而结婚,并在恋爱的持续中,不断的去克服阻碍,不以实用为目的,而是去创造生命的意义。

《乡土中国》我没有读之前心里就想乡土中国是一种以怎么样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当时的时代背景,当我读完了《乡土中国》之后给我的答案是脑袋里出现一幅画面里面有的父亲和母亲辛勤劳动的背影和我家乡父老乡亲他们在田地里播种辛勤劳动的画面呈现在我的眼前,泪水悄悄的滑落下来打湿了我的衣服我开始想家人以及家乡的人民和山山水水了。虽然农村没有像城市那么的繁华但有宁静清新的空气有朴素人民,灿烂的微笑待人友善,他们懂得珍惜生活和努力创造财富。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

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哪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阅读完费孝通写的乡土中国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乡土中国读后感呢?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读乡土中国有感的小学生作文300字》,希望对您有帮助。

按:由于在西藏出差,时间和精力比较有限,每天的内容可能会少。乡土中国的笔记我本来可以一次写完的,现在决定分三次。这一次是谈一谈大尺度的特点。

中国的农村是中国社会的底色。因为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人大多数都是农民,都生活在农村。在改革开放后,很多人的命运发生了变化,成为了各行各业的人才。但他们小时候基本都是在农村长大的,很大程度上受到农村文化的影响。以至于在中国目前的社会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很多中国农村社会的影子。

费孝通先生这本乡土中国是我很早就想读的,但一直没有足够的动力。前段时间在得到上购买了每天听本书的会员,看到有这本书,认真听过几遍后把一些笔记整理在这儿。

首先,从大的尺度看,农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人口的流动性非常有限,因为人们都被绑在不可流动的土地之上。人们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在这个社会中,人们相互熟悉,相互制约。所谓制约就是大家都认同了一套传统的“礼治”,读书笔记。在礼治中,人们遵循这一些约定俗成的道德规范,这些规范在现代法律的视角下可能是不甚合理的,但是却在农村这个小集体中获得人们的认可。农民们坚定地甚至有些死板地固守着一些传统。

在我看来,这便是某种“共生”。在生产力底下的农村,人们需要彼此帮助和协作才能获得更好的生存条件。而要更好地互助,一个必要条件就是他们有某种共同的理念和认识,这些理念中,有大量的东西是在强调”他人的看法“。比如中国人很喜欢说的一个词,”面子“,正是这样的理念的体现。因为共生,人们才需要在意在别人眼中自己的样子,才会在各个方面小心翼翼。在这样共生的体系下,孕育了很多独特的社会的文化,比如说婚姻文化。至少在我爷爷那一辈那里,老夫老妻不代表着情感深厚,只是相互忍耐的时间比较长。因为从感情的一开始,双方就往往不是以相互的爱而走到一起的,更多地是考虑社会关系的结合,考虑门当户对。在大的共生体系下,婚姻实际上是把小共生体转变为更大共生体的一个纽带。这样去理解所谓的”逼婚“,或者是”宅男“现象,都会有不一样的视角。

这是一本深入中国农村的一本著作,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内容只就农村而言。虽然如此,但中国尙千年来的压迫封建思想并非短短几十年就能从我们的血液中消失的。即使在今日的城市,也依旧侑着乡土的特性。因而从农村着手描述,更能反应出原汁原味的中国。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侑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社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茖面貌。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茖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侑了土的滋养,才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侑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侑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这种乡土独侑的气息蕴含着一股浓厚的人文气息,也是乡村独侑的气息。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侑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和乡土中国情绪,恐怕是难抒发出来的。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从《乡土中国》《再论文字下乡》,都是在谈论民族历史、文化对茖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完全理解。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在上世纪四十年代的云南乡村中,有一所聚集了全中国最优秀的知识分子的学府,名曰西南联大。在联大里教书的,都是各个科目的顶尖专家。费孝通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他教授乡村社会学。十四讲的乡村社会学讲义结成册,就成了我手中这本《乡土中国》。

不得不说,这本书的语言并不算是极佳的典范,逻辑性也有待商榷,可是其中蕴含的许多思想,经过了七十年的沧桑变迁,仍然历久弥新。

作者首先提到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他说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而这一说法,即便是经历了改革开放、生产劳动力向城市显著迁移的当今,仍是正确的。新闻联播里总提到“走基层”,领导人走的便是农村农户小作坊小工厂,可见中国的基层便是乡土社会。城市里的人,多半也都是由农村迁移而来,他们的思维模式也具乡土性,总想去寻找土地。譬如说我的父母亲,他们便来自湖南的小村庄里,此刻在北京享受着城市的各种便利,却总想去整一块地种,喜欢去近郊的田野山区,最爱的大概是回老家吧。作者提到中国人具有以土地为根基的文化思想,一点不错,我认为这是因为土地给人安全感。此刻许多人期望在城市里买一套自我的房,明明只是租一套房能够省下更多钱、甚至有更好的居住环境,人们还是乐意住在一套完全属于自我的五十平米的小屋里,这便是因为安全感。这种对安全感的渴望,来自于农耕民族的文化根基。若是天天东奔西跑,住在蒙古包里的游牧民族,恐怕也不会这么地对“房子”有追求。鄂尔多斯能成为鬼城,除去规划的不合理外,游牧民族的文化也是重要的因素。蒙古族的人往往爱花大价钱买越野车,恐怕也是祖上遗留的文化基因吧。

作者也提到了乡土社会是长老社会,也一点不错。在我的老家,人去世后,葬礼是异常重要的。乡下人办丧事,有很多习俗要遵循。有的人,儿孙都到城市去了,西去之后还能按规矩办事,便是靠着村里“长老”们的帮忙。该请多少桌,做什么菜,进行什么仪式,长老们都谙熟于心,他们是乡土文化的传承者。

可是,国家发展到此刻,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早已不再是几亿人生活的唯一依靠,没有多少人面朝黄土背朝天地生活,农村里的年轻人大多外出打工,也就诞生了“农民工”一词。领导走基层,见到的多数是留在村子里的老人和小孩,青壮年很少。农业工业化,农村人口城市化,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未来的逆城市化,则是我国步入发达国家的重要一步。所以说,乡土中国面临着消失的局面。当农业不再需要很多人拿着锄头牵着黄牛的时候,乡土社会也便消失了。

如若费先生在此,必会哀叹传统的消失,而我却不这么认为。一方面,人类的文化是随环境、生产力而产生变化的。另一方面,人类的发展的方向是多元、高效,也即物理中的熵增焓减论。两相结合,不难看出乡土社会的慢慢消失是一种自然。就如同北京的城墙,当年梁思成先生竭力主张不要拆除,却还是被国家拆掉了。这其实很正常,我们的社会由君主专制转向民主集中,从封建主义变为社会主义,安能保留那象征封闭的城墙?政府最终留下紫禁城作为文化单位,选择在旁侧的中南海办公,与明人焚毁元朝宫殿相比,好得太多。

有人曾表达过自我对乡土社会的向往:“我想闻一闻村口的垃圾,听一听村头老汉的争吵,我相信那必须是真实的”不错得很,村口的垃圾真的很脏很臭,裹同着牛羊鸡豚的粪便味,变质腐烂的猪饲料味,真实的无可附加。村头老汉的争吵也真的无聊至极,无非就是昨日你打牌少给了我两块钱这类事情罢了。乡土社会,绝不是什么梦想。两千多年前的老子愿小国寡民,但那时没有工厂,没有汽车,没有计算机,没有互联网,没有核弹头,也没有高效的农业技术,两千多年以后拥有这些的我们,自然对这个世界应当有不一样的期许。但不管怎样发展,乡土社会“无争”的思想,都会为世人所铭记,老子渴求的和平,也永远不会被人忘却。因为世界上,最宝贵的永远是和平。

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颁布实施,我又重拾农业方面的书籍,试图了解当前开展农业农村工作的社会背景,与费孝通老先生所讲的农业农村乡土社会有哪些不同。

一直以为反映社会学的书籍,应当比较抽象,但读费老的书籍一点都不觉得,反而非常生动,语言也时不时透着一股幽默的智慧。比如费孝通老先生说“在一个每代的生活等于开映同一影片的社会中,历史也是多余的,有的只是‘传奇’”,生动形象地概括出乡土社会的相对固定的特征。是啊,农民与乡土有很深的情结,这种情结不只是因为乡土能够让农民“向土里讨生活”,更是情寄于此地,祖上祖祖上的亲人都葬在这里,当下的人过着过去人过着的日子,现在人守候着过去人守着的地方,好像时间空间都在这里停止了,转动的只是人,继承了李四长相特征的李小四接过李四的接力棒,世世代代,继续耕耘着这片土地。在这样的一片土地上,历史真的不是很重要,发生在李四和李小四身上的事情差别不大,差别大的成了“轶事”,流传下来。

回忆一下,乡土情结确实影响者我们的文化(所谓“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记得小学语文课外读物曾经有“名人轶事”,还有成语故事,这些故事都引人入胜,讲着历朝历代的事儿,但每每想起,我总是对时空产生模糊印象,再回忆一下,原来之所以印象模糊,就是因为当时,这些“名人轶事”、成语故事也只是对时间和空间模糊处理了,时间通常会说“一天”“一日”“在某人9岁那年”“有一年”“清末”等等,空间通常会说“中原”“私塾边”“在路上”等等,没有时空差别,只是对事件的描述。中国人读到这些没有困惑,估计翻译成英文,外国人读来一定满脑子困惑,什么时间?在哪?谁?都有什么人?当时社会环境、条件怎么样?为什么会发生这些事?等等,一堆的问题等着。

费孝通老师对于语言也是非常有研究的,语言所表达的内容,往往让一些感性认识过于强大的人感觉到失望。他说,“我们永远在削足适履,使感觉敏锐的人怨恨语言的束缚”“所以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由此,我才深刻认识到原来文字并不能和语言划等号,白瞎为写不出一点点文字来,痛苦了好多年。在乡土社会,文字并不是必须的。

最后,我发现书里面说到了一个词语“面对面的社群”,让我想到了“面对面建群”,我想费老是早于微信很多年谈到面对面社群这个词汇的。难道微信里面的生态系统,也仍然跟乡土社会的关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书虽已读完一遍,问题继续思考中。

小学生300字读后感篇2

这本书的第三部分主要讲了高尔基长大之后的生活,在这段艰辛的生活中,又会发生怎样的事情呢?

高尔基度过了一段艰辛的童年时光,书就是他童年中的伙伴。书为他重新开辟了一个新的天地——怀着理想到喀山求学。但因为生活现实的残酷使高尔基的梦想破灭了,这让他再度陷入到处打工挣钱的地步。虽然工作繁忙,但高尔基依然抽出时间来读书,这又让他受益匪浅,认识到了许多知识。他在打工的过程中,结识了许多新的朋友,在与他们这些“知识人士”的交往中,高尔基又将全身心投入到了上大学的希望中。在这所大学里,他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感受着知识带给他的无限乐趣。

高尔基怀着理想、梦想与希望,通过一次又一次的努力,在上大学的过程中收到了知识的熏陶。书为他的人生铺设了一条阳光道路,高尔基充满着信心,踏上了这条风雨无阻的路。他走向了写作,运用书给他带来的知识写出了一篇篇含有道理、字句优美的文章。高尔基坚定的信念也是帮助他通向成功的一大工具。在争取上大学的努力过程中,坚定的信念帮他越过了一道又一道的重重障碍,接近了自己的梦想。

所以,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上,努力、信念、希望能帮助我们突破种种困难,找到解决方法,走向自己的梦想。有梦想,就有希望;有希望,就有信念。这一个个环环相扣的重要信息,或许就是你打开梦想之门的那把金钥匙!

精选阅读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阅读我的大学后,我被高尔基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怎么写我的大学的读后感呢?急您所急,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读《我的大学》有感300字”,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今天,妈妈和我一起去黄埔书店买了不少书,有《童年》、《在人间》、《母亲》、《我的大学》……其中在这些书里,对我印象最深的是《我的大学》这本书。

?我的大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高尔基在上大学的时候,高尔基的父母亲去世了,但高尔基仍然还不断的坚持学习和读书。

想想自己,现在我们有了这么好的学习环境,还不用功去读书是没办法解决困难的,我们以后到了社会是不会等着你的,只要你差一点儿都是不能工作的,因为你的资格不够,所以是不能工作的。只有我们上课认真听讲,不开小差,遇到不懂的问题能马上告诉老师,让老师帮你解决困难,这样你不断的学习才能有很大的进步。

我们从现在做起,从现在做起!我们要向高尔基这样勤奋好学的精神,使我懂得了我们要珍惜时间,从每一分每一秒做起。大家行动起来吧!

拜伦曾说过“逆境是达到真理的一条通道。”在高尔基的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就塑造了一位逆境成才的阿穆沙,他在三岁时,就已失去父爱,母亲也离他而去,可是外祖母给予他温暖,他的祖父比他去当乞丐,两个舅舅要分家,这让外祖父更加自私,残暴,心狠手辣。阿穆沙也开始了他的艰苦生活,在面包店打工,最终他在大学里取得了成功!这一本书不但是在说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还可以衬托出俄罗斯19世纪时,俄国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人是经过种种磨练后走向新生活。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一本书令人意味深长,让我觉得,自己的童年比高尔基幸福,快乐得多,我要珍惜这一段美好的'时间。还要像高尔基,一样喜爱读书,正如他所说“读了一本书,就想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不仅如此,我们还要学会如何坚强起来,保护自己,要有坚韧不拔的精神,敢于向困难挑战。

在生活中,当我在做鸡蛋皮时,由于蛋皮太薄,导致在拿蛋皮时,有一小部分不小心粘在了勺子上,我手忙脚乱地拿着皮,心中犹如有一把大火在燃烧着。越来越越热。唉,只好重做啦,我又做了一个,可还是失败了。我有些灰心了,可是我不甘心,又做了一个,呵呵,成功啦!我开心极了!原来只要肯花时间,有持之以恒的耐力就一定可以把事情做好!

这本书就想一瓢清澈的水,洒在我脸上:犹如一阵迷人的花香,使我陶醉在知识的海洋;犹如那清新的空气,然我再一次感受到“大自然的魅力”……

这一次,我把《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三个高尔基的书看完了,你想不想了解一下高尔基的《我的大学》吧,那我就说说《我的大学》吧。

?我的大学》主要讲了高尔基在16岁的那年,高尔基觉得自己要走向宽阔而光明的道路,就背井离乡,去喀山求学,不过,他没钱,想去大学的梦想破灭了,住在一个小屋子里,只能靠工作来挣钱,高尔基先去了码头搬东西,后来,他住在了一个破烂不堪的大房子里。后来,他改了一个工作,就是去面包店了去工作,在工作的时候,高尔基接受到了一封信,上面写着:外祖母在教堂门口乞讨时从台阶上摔下来,断了一条腿,此后第八天就去世了。外祖母在这八天内没去医院看病,上面还说,参加这次送葬的人有一群乞丐和外祖父,还有,外祖父在坟墓前哭得死活来去。高尔基听了,黯然神伤。后来,高尔基认识了大学生和进步人士,让高尔基开始了新的`生活。

高尔基住小屋子、卖苦力、同流浪汉接触,在面包店工作……在古里·普列特尼奥夫、杰连科夫以及大学生和进步人士的交往中,使他投入了一所广阔的社会学校。

读完了《我的大学》后,我更加崇敬高尔基了,因为他有坚持不懈的决心。

?我的大学》主要讲了:高尔基怀着读大学的理想去了喀山,但由于各种情况,他的希望破灭,他不得不为生存而奋斗:住“贫民窟”,卖苦力,和流浪汉接触,在面包店工作……在一些大学生和进步人士的帮助下,高尔基投身进了一所社会大学。

高尔基求知的欲望是多么强大!他有很大的决心,想进大学,他想学习知识,做一个大学生,而不是成天只干苦力活。为了能生存下去,他付出了多少努力,他吃不好,也没有好住宿,但他后来却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了家喻户晓的作家,真了不起!

高尔基观察了许多周围的人,接触了各种性格的人,他闲的没事干时,就观察贫民窟的人们是怎样生活的,正因为他善于观察,才能写出这样动人的小说。他喜欢同知识分子交流,比如“霍霍尔”。在这期间,高尔基知道他的外祖母去世了,很伤心。我读到这里,也不由得伤感,他已经失去很多亲人了,他的心经历过多少苦难,但他从不放弃对梦想的追求。

读完《我的大学》后,我对高尔基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知道了生存的艰苦。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三部曲是由苏联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所写的 。

书中,四岁的主人公阿廖沙,因为父亲的死亡,和母亲跟着外祖母乘船来到了外祖母的家里,那里有阿廖沙的舅舅、舅妈、哥哥、姐姐等。但因为外祖父开的染坊被大火烧坏了,舅舅分了家。阿廖沙就住在了外祖母家。后来,阿廖沙因为忍受不了继父对母亲的打骂,他走了,自己在社会上用劳动养活自己。他当过鞋店的学徒,当过画师的徒弟,还在船上打过工。他基础时间来阅读图书。最后,他懂得了:社会就是最好的大学。阿廖沙无疑是一个苦命的孩子,他经历了那么多的困难,但却没有被生活打败,而成长为一个意志刚强、有理想、有作为的人。

我读了这本书,觉得我的童年和阿廖沙的童年真是天壤之别,我的生活很快乐,而阿廖沙每二三天都要被打一顿。打得皮开肉绽、叫苦连天。

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珍惜现在的时光呢?

昆虫记中描写了很多昆虫,有很多他们的知识,在阅读完毕后可以学到很多知识,扩充自己的知识库。昆虫记读后感怎么写才好呢?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小学生读昆虫记后读后感300字,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布尔是法国一位著名的昆虫学家。他从小热爱观察昆虫的生活习性,长大后成为了一名昆虫学家,并出版了《法布尔昆虫记》这套书。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似乎对这套书并不感兴趣,但我静下心来用心去读,才知识这套书里隐藏着许多知识。读了这本书,让我了解了许多昆虫的名字以及它们要狩猎的昆虫。比如节腹泥蜂,它是用毒针来捕猎象鼻虫的。虽然象鼻虫的外壳非常坚硬,但只要节腹泥蜂在它胸前刺上一两针,它便一动不动,于是便成了节腹泥蜂幼虫的食物。

还有一种昆虫叫粪金龟,草原上的牛羊只要一拉粪,粪金龟们便争先恐后地爬出洞,向粪便凑去。只见粪金龟们镰刀似的前腿开始制作大粪球,不一会儿一个圆圆的大粪球便做好了。然后它们把粪球推到洞里,便开始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所以大家称它们为“大自然的清道夫。”

同学们,大自然中隐藏着许多知识,只要我们留心观察,一定会有更多的发现。

近期我读了《昆虫记》,这是法国著名作家法布尔写的,书中用细致的观察和生动的语言介绍了许多昆虫的习性,让原本对于昆虫有点怕怕的我,不禁爱上了昆虫,如饥似渴地一下子就读完了整本书。

读了这本书让我很佩服作者的观察是如此的细致,为我打开了一个无所不知的昆虫世界。

就拿萤火虫来说吧,在我的心里,萤火虫是一种小小的、可爱的昆虫。可是等我看了法布尔的介绍,我对小小的萤火虫改观了,原先它也有狡猾、残忍的一面。萤火虫的进餐方式让我大吃一惊,他通常吃的跟他差不多大,甚至比它大的蜗牛。相信读到那里,你们必须和我一样都很吃惊,比萤火虫大的蜗牛是怎样被它吃掉的呢?原先萤火虫用奇特的工具反复轻轻敲打着蜗牛的外壳,就好像在和蜗牛逗着玩,而不是蜇咬。等到蜗牛没有防备的时候,快速地利用带槽的弯钩把毒汁弄到蜗牛身上,蜗牛化成了液态,最终萤火虫一口吸掉了蜗牛。读到那里我不仅仅惊叹昆虫界是这样的不可思议。更不可思议的是法布尔能将萤火虫观察的如此细微,可见他是花了多少心思啊!

读了这本书,我从法布尔的身上学到了,做任何事情都要认真、减持、还要仔细,才能完成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情,才能把每件事情做的更好。

最近我再读法国作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

在《昆虫记》中,所有的虫子都不是孤立的,他们和人一样,有着复杂的身体结构,有着微妙的喜怒哀乐,有着杰出的直觉和本能。为了生存,他们坚忍不拔地与严酷的大自然作斗争。

在法布尔的笔下,蝉是自由的歌者;绿蝈蝈是漂亮的强盗;蟋蟀乡村小提琴家……

这本书让我了解了许多我不知道的昆虫世界中的奥秘。比如在我原先的印象中,萤火虫是很温柔的,晚上出来一闪一闪的,可以照明。读了这本书后,我却发现它是一个残忍的杀手。他爱吃蜗牛,现将蜗牛麻醉,然后将它做成肉酱,慢慢享用。恐怖吧?

如果你还想知道更多昆虫奥秘,那就快来读一读了《昆虫记》吧!

在这个丰富多采的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昆虫记》。这本书是法国杰出的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

?昆虫记》中有一个个以某种昆虫为主角的故事,在故事中有许多形象的话语,如:“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又有十分风趣的句段,如:“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设计出一个比蜘蛛织得更规范的网来。”故事情节丰富而又生动,使我浮想联翩。

这部著作把我不知不绝地就给吸引了过去,它不像一般的科普书,枯燥乏味,如同锅巴一般没有水分,干巴巴的,反倒使人记不住其中的知识,它的每一个故事都让我开心快乐,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多么有趣呀!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他的独具匠心和细致入微的观察。同学们可一定要读一读《昆虫记》哟!

《昆虫记》向我们介绍了许多昆虫,有关昆虫的进食、自我保护、繁殖、养育后代等等,都做了详尽的描述,让我们真实地领略了昆虫的世界、昆虫的生活。看了《昆虫记》,我才知道昆虫世界不是想象中的那样枯燥、乏味。书中对所有小昆虫的描述都是那样富有诗意和幽默感。

?昆虫记》里记录了100多种昆虫。在这么多昆虫面前,我最喜欢的就是萤火虫。萤火虫为棕色,胸部呈红色,环形服饰的边缘上还点缀着一些红艳的小斑点。它能发黄绿色光,但是它不会整晚发亮,一般只维持2至3小时。别看它小,它还是食肉动物呢!萤火虫的幼虫专门吃没有樱桃大的蜗牛。萤火虫的成虫是不吃东西的,所以成虫的寿命只有5天到两个星期。

读了《昆虫记》这本书,我知道了很多以前没有听说过的昆虫,了解了它们的世界,增长了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我很喜欢看这本书。

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鲁滨逊漂流记中的相关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一篇优秀的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特地编辑了“《鲁滨逊漂流记》小学生读后感300字”,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是越读越有意思,情节环环相扣,非常详细地讲述了鲁滨孙漂流前、漂流

时、漂流后的故事。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鲁滨孙出生在上等家庭,成年之后一直想去海外看看,但是他的爸爸妈妈一直不同意,但是他最后还是从家里挣脱了出来,去了海外。在船上他可就不好受了,遭遇了大风暴,几次风波以后,就到了他漂流的小岛上,他在岛上建了两个自己的城堡,并学会了做面包、种庄稼、养家畜。一直在岛上待了28年,最后带着星期五回到了英国,赚了大钱,做了商人。

鲁滨孙很有意志力。鲁滨孙当初刚到这岛上的时候,虽然害怕,但是没有放弃希望,就这样,他才拥有了自己的城堡、船、种植园……就是意志力让他过上了舒适的生活。

鲁滨孙很勇敢。他在和野人战斗的时候不怕牺牲,他不知道把野人叫到自己身边会发生什么。就是勇敢让他过上了理想的生活。

鲁滨孙很机智。他在和敌人战斗的时候,不是蛮干,而是先计划,再战斗。就比如对抗野人的时候,他计划了好长时间才决定去攻打。还有英国商船来到这个小岛的时候,鲁滨孙和星期五一直密切观察着,直到能跟正式的船长说话时才出城堡,最后他得到了支持。也是机智让鲁滨孙、过上了理想的生活。

?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在未来用的上的道理……

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深有感触。男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可笑又令我敬佩的人。鲁滨逊一心想出海,可是父母不同意。自已离家出走,却在一次的航海中不幸遇难。他,被海浪冲到一个小岛,在那里生活了整整27年,在27年里,他懂得了很多。

在这一本书里,我最喜欢这一段情节:星期五:一天清晨,鲁滨逊在海边发现了5只独木舟,舟上的人已全部上了小岛,他们在生火,在煮汤,好像要煮什么东西。他们围在火边玩的不亦乐乎。突然,有两个人在舟里拉了两个人出来拿起小刀,准备要切出他们的肉吃。就在这时,有一个人要逃跑,立即向鲁滨逊的方向跑去,鲁滨逊这才知道他们是野人。有三个野人来追赶那个人。那个人的速的很快,那三个野人渐渐的追不上了。就在这时,鲁滨逊来抢打死了那三个野人。就了那个人。它还没有名字,鲁滨逊就给它取名为星期五。星期五头脑聪明还快跟着鲁滨逊学会了许多。三年后,鲁滨逊的英语水平和常人差不多了。鲁滨逊每天晚上都和他聊天。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即使在一个不毛之地,十分恶烈的环境下,也必需抱着着生的希望活下去!

《鲁滨逊漂流记》是由美国的丹尼尔笛福剑作的。一般来说,我对外国的文学都不太感兴趣,因为语言的不同,翻译过来的版本总觉得语句不通顺,情感太生硬,不过《鲁滨逊漂流记》给我的却是不一样的感受。

鲁滨逊出身于一个英国中产阶级家庭,因为在一次航海中遇到海上风暴,只身一人漂流到了荒岛上,开始了他长达28年之久的孤岛生活。其实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不过这个与世隔绝的人名叫苏格兰,他被扔在荒岛上,孤自生活了四年多,后来被一个航海家救了回来。

无论是鲁滨逊还是苏格兰,能在荒岛上生活,就已经是超出非人的,如果是我身处于一个荒岛上,光是“空无一人”就已经可以打败我的心理防线。

在荒岛之上,鲁滨逊自己的头脑和双手,建起住所,驯养家畜,甚至于制作器具,把荒岛从真正意义上变成了“桃花源”。当我看到这些的时候,心里无不是震撼的,身处一个了无人烟的荒岛上,谁会想过在这里建造一个新世界?人们在种种困难面前,如果低了头,那么我们自己也就放弃了自己。大胆地想像,然后大胆地去实现,才能够生存于绝境之中。

?鲁滨逊漂流记》无疑创造了一个神话,给了我们一个想像的空间,“如果换做是我”,我想这句话,只要是看过这部小说的人,心底里都曾经这么问过自己吧。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们的影响。未来是不可预知的,谁又能知道自己会不会经历这些,然后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坚强地活着呢?

每一本书,明里暗里都会透露出人生哲理,这本书也不例外。一个人在历经种种磨难,这些磨难不但是在磨练你的身体,同时也在磨练你的意志,最终,你会发现,你会顽强地生存下来。这就是这本书给我的人生启示。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我最近读了一本好书——《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历险小说,主人公鲁宾逊是一个聪明机智勇敢坚强的人。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因遇海风,船只发生意外,鲁滨逊流落荒岛,独自生活了28年后他发现了一艘英国船只,他终于获得了离岛的机会。

在他独自生活的28年中,他不畏艰苦,与自然与野兽,与一切困难作斗争,才得以成活下来。

我非常喜欢《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也喜欢作者笛福在书中的一句话:“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来得可怕一万倍”。事实上的确如此,如果一个人害怕危险,那他就不可能成功,如果一个拥有大无畏精神的人,无论遇到什么危险困难,都能一一化解,最后终会成功,他给我很大的教育和启发,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都要去面对去克服。

这个寒假,因为突发的疫情,让我偶然的读起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刚翻开这本书,我就被书中的情节给吸引住了,仿佛我就是鲁滨逊本人。

鲁滨逊在冒险航海中不幸遭遇了大风,船严重受损,同伴们被淹死在海中,他被海浪冲到荒岛上以后,不是叹气说自己有多么的不幸、糟糕,而是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搭建房子、荒岛种植、养殖动物、制作工具等等。他在那所船上找到了一些面包、衣服、枪弹等等,就这样他开始了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漂流记。他在要绝望和没有办法时用自己的坚强和机智与饥饿、海浪等作战斗,他总是乐观的对待事情,珍惜每一个能让他获救的机会,在困难面前他也害怕过,但他还是勇敢的战胜了他。最后他终于胜利的被救了。

有一次,我做作业时,碰到了一道题,但我并不是用许多时间与精力去解决这道题,而是没有通过头脑,乱写了一通,答案并不正确。过了几天,一次考试中,我便又碰到了这一题,我用了一些时间去解决这一题,但我还是不知道,即使我绞尽了脑汁,我只好往下做题,直到考试结束,我也还是不会。这让我懂得了,不能图一时之快,不能一时侥幸过了,不然这还是“失败”,要向鲁滨逊一样遇到困难时勇敢的战胜他,这样才是“胜利”!

这就是我的读书感想,《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既好看又有知识点的书,同样也是一本很不错的书,推荐你们去看一看,也许你们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和快乐。

同样的事情,不同的人,想法自然不一样。对于阅读或观看过的作品,用自己的话语把它写出来,我们称之为心得体会。相信每一个人在小学和中学都写过不少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可以提高我们对思维的训练。写好一份优质的心得体会要怎么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学生读后感范文集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小学生300字读后感篇3

前几天,我阅读了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不得不说,《水浒传》能称为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让人不得不承认。《水浒传》中包含一百单八将,将他们的英雄气概都充分地表现出来了。

说起水浒传,我最敬佩的是这其中的一百单八将,一个个讲义气,重友情,想到这,我又不禁想起一次面红耳赤的一件事。

小倪是我最好的朋友,有什么东西,什么事,我第一时间就是想分享给小倪,当然,小倪对我也很好。今日是小倪值日,但不巧的是她生病了。原本她能够选择告诉教师,这样也许她能够让人帮她值日,但她没有,她告诉了我。她问我:“__,你帮我扫地好不好下次我请你吃冰激凌。”我满口答应。放学后,我去对着庞大的教室犯难。干脆扫几下就走人!我这样想也这样做了。当我回到家,小倪便打了电话过来,说:“_,多谢你帮我扫地!明天我请你吃冰激凌!”我兴高采烈地点头。、

第二天我蹦蹦跳跳地来到学校,却看见了正在挨骂的小倪。我心中一惊。才想起来昨日午时的事,必须是教室没打扫干净小倪才会被挨骂。我又不禁担心起来,担心小倪揭发我的罪行。但小倪没有。下课后,我去给小倪道歉了。小倪却出乎意料地原谅了我。她说:“因为我们是朋友!”

看完水浒传,又再次想起令我惭愧的事。从此,我也必须要学习一百单八将珍惜友谊的精神!

小学生300字读后感篇4

知道林海音是在去年暑期的语文培训课上,后来又在学校里学了一篇她写的《窃读记》和她一起走进了她孩童时代奇特的“窃读”生活,让我一下子喜欢上了这位台湾女作家,所以我翻开了《城南旧事》。

读了《城南旧事》,我发现它和《窃读记》有相似之处,都是以林海音自己的童年生活为蓝本。它分为五个篇章: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驴打滚儿》这一篇章:驴打滚儿是北京的一种特色小吃,但林海音笔下的驴打滚儿不是说它如何好吃,而是体现了一位母亲失去孩子的痛苦与绝望。反映了下层劳动人民的辛酸生活,宋妈为了生计,放弃了为自己刚出生的孩子哺乳,而最终却又失去了自己的孩子,怀着一颗孤独的心离去故事中的人物被林海音描写的惟妙惟肖,慈祥而严肃的爸爸,操持着家务的妈妈,善良的宋妈等等。他们都和英子有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

书中的英子虽然年幼而且还很稚嫩,不晓得这个世界有多复杂,但是她身上有一种宝贵的东西,那就是她那颗乐于助人的心,为了帮助别人一家团聚,把妈妈的手镯拿去给别人当盘缠,看到这里我很感动,英子小小年纪就这么关爱别人,她有一颗纯真的心,在她眼里没有好人和坏人,所有人都一样,都可以是她朋友,怪不得她的童年很精彩,在书中,英子有好多个好朋友-----妞儿、藏在草堆里的小偷、不理小孩子的德先叔、斜着嘴笑的兰姨娘……英子和他们的各种酸甜苦辣,都在这本书里展现了。

?城南旧事》这本书看似平淡,却巧妙地记录了英子的童年,让我回味无穷。合上书后,我感觉有些意犹未尽,我觉得我和英子有一点比较相似,那就是我也是个乐于助人的热心小姑娘,在学校里只要哪位同学需要帮助,我都会第一时间伸出援助之手。还有,我和英子一样都有一个精彩的童年,不过,英子要比我坎坷多了,所以我一定会好好珍惜我现在的幸福生活!

小学生300字读后感篇5

这个暑假老师给我推荐了一本好看的书——《地心游记》。这本书是法国19世纪的`作家儒勒·凡尔赛的名著。

这是我第一次读探险类的外国名著。《地心游记》这本书里,让我最佩服的是向导汉斯。汉斯是李登布洛克教授和他的侄子阿克塞尔雇的向导。在这个三人探险小组里,汉斯是最强大,最有力量的。每当李登布洛克教授遇到困难的时候,汉斯总是教授探险计划最坚定,最忠实的执行者。表面上看,汉斯帮助教授一起探险是为了挣钱,但我觉得汉斯不完全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帮助教授完成一次伟大的探险。

这本书里,阿克塞尔的表现就有些懦弱,他的智力比不上教授,体力比不上汉斯,意志又很脆弱,但是为了教授的侄女,他不得不陪同教授去探险,总之这次探险对阿克塞尔来说简直是一场可怕的磨难。

最后要说说文章的主人公李登布洛克教授。李登布洛克教授是科学狂人。他是个科学家,为了追求真理,李登布洛克教授置性命于不顾,挺而走险。但是我又不得不说,如果没有象李登布洛克教授这样的科学狂人,我们这个世界很多秘密也将永远是秘密,不为外人所知。

我们这个世界,缺少不了李登布洛克教授这样的科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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