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我们与作者灵魂的对话,让我们更加贴近他们的创作,在书页间,我们寻觅到了丰富多彩的读后感受,下面是写文档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书读后感的作文400字通用8篇,感谢您的参阅。
书读后感的作文400字篇1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它叫《真实的高度》,读后让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小仲马坚持不懈地刻苦写作精神。当时著名文学家大仲马知道儿子小仲马的稿子总是碰壁,希望儿子小仲马在寄稿时说一句,我是大仲马的儿子。但是,小仲马不但婉言谢绝,而且还严肃的说:“我不想坐在您的肩上摘苹果,那样苹果没味道。”
读到这里,我深深地感觉到了小仲马勇于追求的精神。后来,我看完了整本书,才知道小仲马又给自己取了十几个笔名,最后用自己著名的长篇小说《茶花女》在世界文坛上脱颖而出。
啊!小仲马这种自立的写作精神值得我学习,他想拥有自己真实的高度,而不是凭借父亲的名义而拔高自己。这让我想起很多事。我的很多小作品其实都是靠妈妈做的照片,再利用电脑制作来完成。像班队课上的ppt啊!还有吉祥标志啊!可是我从来没想过自己取追求完美,只是想依赖大人,想起来是多么的惭愧。
我佩服你,小仲马,因为你对自己充满信心,你不怕那一张张退稿,你只是专心写作,终于获得在文坛史上的一席之地。我要好好向你学习,做个自强,自立的人。
书读后感的作文400字篇2
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有一只猫,它会笑,还记得吗?今天我就读了它写的“日记”—《保姆狗的阴谋》。
冬日的翠湖公园景色箫杀,而两只狗的出现更使这里充满了阴谋和杀机。和牧羊犬亲密无间的腊肠狗,一直要置牧羊犬于死地。
一次,笑猫和他的朋友地包天去翠湖公园散步,忽然,它们看见了牧羊犬帅仔和它的保姆狗。
保姆狗是一只德国腊肠狗,在体形上,它比帅仔小,年龄却比帅仔大,它强烈的嫉妒心使它丧失了理智,最终一步一步走向了罪恶的深渊。
它非常嫉妒帅仔,一心只有一个念头,就是除掉帅仔,因为主人只喜欢帅仔,不喜欢它。
它想出了各种阴谋:在地上放老鼠药让它吃,把它带入山洞关在里面……,可阴谋都没有得逞,因为地包天太喜欢帅仔了,所以一天不见它就想它,每次都识破了保姆狗的阴谋,最终主人把保姆狗走出家门。因为帅仔十分想念它,就去看它,可是保姆狗还是想把它除掉,就想用卡车压死它,最终因为失误自已死了。
看了这个故事,我觉得腊肠狗很可悲,一生都在不服和嫉妒中度过,不仅错失了一个真心朋友,还赔上了自已美好的人生乃至生命。其实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特点,不要嫉妒别人,我相信自己是最棒的。
以后我要读更多的好书,让心态变得平和。
书读后感的作文400字篇3
英国小说家笛福的《鲁滨孙漂流记》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创业的故事,小说写得很真实自然,富有色彩。主人公在海岛上建房定居,养牧种植,救野人,经过千辛万苦,生存下来。28年后,他又回到了文明社会。看着鲁滨孙的经历,我可以想象他在孤岛上是怎样顽强生存,积极乐观。
鲁滨孙对生活充满着热爱,充满着无限的憧憬与向往,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他承受了这样的打击,发挥出超出凡人的承受能力。鲁滨孙学会在绝望中寻找希望,从而勇敢地去面对现实、去改变现状。
读了鲁滨孙的故事,我常常想。假如我也遇到了像鲁滨孙一样的困难,流落荒岛,我会是什么样了的呢?
其实每一个人在生活中都会经常遇到不顺心的事情。记得三年级的时候,我担任了英语组长,有一次我因收发作业的时候有点慢,来不及让老师批改,可当时我认为是因为同学不按时交作业引起来,心里面有说不出的委屈。所以后几天我上课老走神,恨不得离开这所学校,走得越远越好。现在想起,觉得很可笑。
批评、磨难,能帮助你得到更多意想不到的收获。
书读后感的作文400字篇4
今天,我读了一篇题目是《生命的药方》的课文,这篇课文深深地打动了我。
这个故事讲的是:十岁的德诺得了艾滋病,只有艾迪愿意和他玩。为了让德诺好起来,艾迪采河边的花并熬给德诺喝。有一次,艾迪看见杂志上说有个医生能治德诺的病,于是千里迢迢、披星戴月,带德诺寻医问药,终因路费用尽不得不中途返乡。在德诺最后的岁月里,艾迪常常倍伴德诺,和他一起玩,让德诺感到十分开心,最后德诺在一次装死游戏中安然离世了。在下葬的那天,德诺怀里抱着的是艾迪穿过的一双鞋子。
当我含泪读完这个故事时,不禁想到:德诺去到天堂一定很快乐,因为他有艾迪的爱。
这时,我便想起三年级时曾学过的《她是我的朋友》里那个虽然以为自己捐血后会死,但仍坚持捐血给好朋友的阮恒;身患绝症但放弃治疗,把钱留给自已救助的几十个孤儿的丛飞;还有汶川地震后,争先恐后地伸出援助之手,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人们。艾迪、阮恒、丛飞……他们都是平凡而伟大的人,他们的心总是装着别人,装着大爱!
当别人摔倒时,伸出温暖的手;当别人寒冷时,递上一件厚厚的棉衣;当别人失败时,送上一句衷心的祝福……是啊,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书读后感的作文400字篇5
在刚开学时,我们学校推荐了几十本好书,分别是一、二、三等年级读的佳作,我在读的这些书中,最喜欢的当然是——《三国演义》了。
?三国演义》,不仅让我读到了各种名言佳句,还更一步让我了解到人物的品质。比如曹操,虽然在书他是那么奸诈,挟天子以令诸侯,杀王厘重鼓士气等。都是他做的“美事”。但历史就不一样了,现实中曹操是一个爱国爱民的人,把北方给统治的非常好,但也从来没有称王,除了后来他的儿子曹丕称王。之所以罗贯中有拥刘除曹的心理,是因为他想:刘氏才是王室,你只适合当臣子,既使你再有才华和统治能力。
这篇小说其实讲述的曹、蜀、吴三国之间的战争,但是也有不少英雄而为此牺牲,关羽、张飞、吕蒙等等。三国十年的战争逐渐要结束了。于是,西晋开国皇帝司马炎便建国了。
其实在整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人便是赵子龙了。赵云,(?——229)字子龙,常山真定人。(今河北省正定人)。身长八尺,姿颜雄伟。他的兵叫器叫作亮银枪。是蜀汉的五虎上将一,他还有常胜将军和虎威将军这两个称号,他的忠心耿耿和满腔热血让他成为了一员大将。他曾参加过长坂坡之战、博望坡之战、汉水之战等等。他还曾被封为镇军将军、永昌亭侯,谥号为顺平侯。大家一直有一个疑问。为什么赵云不被重用呢?这个问题下次告诉你们哦!
这就是我眼中的《三国演义》,赵云和各位三国英雄,你们眼里呢?
书读后感的作文400字篇6
有人说,人生是个圆。的确,绝大数人都能以世俗为标准,从圆上找到自己人生起点,并沿着圆圈墨守成规地走下去。不折不扣,不拐不绕,一直走到人生的尽头。很少有人敢于去超越世俗,跨越圆圈,踏出向圈外腾飞的一步。
夜晚,伴着淡的书香,我打开书,一篇《走自己的路》吸引了我:在花盆周围放了几只毛毛虫,在离花盆不到六寸的地方,有一些松针,最后毛毛虫都死了。在一个绿洲旁,有一片沙漠,曾经没有一个人走出过这片沙漠,但肯·莱文走了大多数人没有走过的方向,三天后就出来了。
学别人无论学的多像,也只能成为别人第二。走别人走过的路,将会迷失自己的脚印。
在生活中,我们偏执的认为大多数人走过的路就不会错,那么这时,我们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那就是,走别人没有走过的路,往往更容易成功。有很多人认为不按照大多数走过的路走,就不可能对,这大大的错了,鲁迅曾经说过,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只要有人向新的一条路迈出第一步,这世上就会多一条路。只要有人敢走出他自己的那个圆圈,他就不会继续向别人一样墨守成规的走完自己的一生,他会让自己的一生更加辉煌,会走向更容易的成功。
书读后感的作文400字篇7
同学们,你们觉得幸福是什么?有的人觉得幸福是爸爸妈妈天天陪在身边,有的'人觉得幸福是呆在玩具的世界里尽情玩耍,还有的人觉得幸福是全家人一起去旅游。
最近,我看完了《幸福的鸭子》这本书,是杨红樱阿姨编写的,里面的主人公是一只幸福快乐的鸭子——麻花儿,她非常的乐观,对未来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而且她有一双善于发现快乐的眼睛和为一件会被小小的幸福的事情感动的心。她心中无边无际的幸福,让她永远沉浸在幸福之中。
麻花儿住在张达外婆家荷塘中间的的一个小岛上,他每天早晨都要来村子里散步,而每天村子里的村民个个都把茉莉花环套在麻花儿的脖子上,因为呀,他们相信,只要把花环套在麻花儿的脖子上,麻花儿就会给他们带来好运气。
我非常喜欢麻花儿,因为她让我懂得了幸福就在自己的生活当中,一棵大树是你倾诉的对象,一只歌唱的鸟儿听在你的头上,都可以让我们觉得幸福在身旁,你可以随时随地的感触到它。也有些人可能不觉得幸福,因为那些人可能是因为不够关心身边的事,或许是固执和小心眼,让他们不觉得幸福。但是当他们抛开这些时,一切都会发生转变。或许真像笑猫说的一样:听着麻花儿像打饱嗝儿一样的快乐歌声,我们每个人心中的幸福都在这个季节慢慢长大……。以前,我总感觉自己的幸福不够,我很不知足。读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什么才是幸福,让我变得知足了很多。原来幸福那么简单,只要有一颗感动的心,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幸福是伸手就能摸到的。
让我们用我们的心去感动每一个人,关心每一个人吧,这样,也许会让我们感到幸福……
书读后感的作文400字篇8
这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名叫月亮河,在这里住着九个鼹鼠和米太太、米先生。有一只叫米加的鼹鼠,他生下来就跟别人不一样,为此他感到很孤单。就在一个晚上,米加认识了尼里,他们俩成了很要好的朋友,他们俩不再那么孤单。
可是,米加天天看尼里在河边洗一大筐的衣服。决定给尼里发明洗衣机,让尼里每天晚上不再那么辛辛苦苦地洗衣服。于是他离开了自己的家乡,就去城市里给尼里赚钱买洗衣机的零件,制作洗衣机。米家走之前,给尼里写了一封信,尼里看了信眼睛里湿湿的,也给米加回了一封信。米加来到了城市,遇见了咕哩咕,米加经历了许多磨难,但米加一直坚强的往前走。米加答应了咕哩咕一起去黑熊先生的影院去演出赚钱。但在咕哩咕变魔法的时候,他居然把米加变成了一只乌鸦,魔法100天才能消除,虽然米加过着乌鸦的生活,但米加一直想着在月亮河的尼里。不管尼里离他多远,米加每时每刻的想着尼里。从这里我明白了友情是多么的重要。终于,100天到来了,米加又变成了鼹鼠,回到了他那美好的家乡。米加回到了月亮河,又开始过起了美好的生活。
咕哩咕给米加寄来了洗衣机的零件,米加没过几天就把洗衣机制作好了。米加感到很高兴,他把洗衣机滚得像皮球一样欢快地像尼里跑去。尼里在心里觉得米加是一个很了不起的鼹鼠。尼里以后天天用洗衣机洗衣服,只要按一下那个红色的按钮,衣服就迅速地旋转起来。
从此,米加和尼里过着幸福、快乐地日子。说不定他们俩还结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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