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活动方案时,我们需要考虑目标、预算和资源分配,我们需要活动方案来降低风险和不确定性,下面是写文档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学校消防日活动方案精选6篇,感谢您的参阅。
学校消防日活动方案篇1
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及学校20xx年安全教育工作计划的'安排,在第19个消防日开展“学消防、促平安、建和谐”消防主题教育活动计划,为确保“119”消防日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王胜军
组员:郭友范赵玮陈璀璨石岩
二、活动主题
学消防、促平安、建和谐
三、活动内容:
1、营造好宣传气氛。学校、各班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标语牌,利用校内、班内板报、广播、等宣传工具,丰富消防宣传形式和内容,增强宣传的针对性、知识性和趣味性。
2、开展好“五个一”(召开一次全校师生消防安全教育大会、上一堂消防安全知识主题班会课、观看一次消防事故逃生自救宣传片、出一期消防安全宣传栏、进行一次“消除在你身边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四、活动要求
1、领导到位。为了确保消防宣传日活动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班主任为组员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开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真正把开展消防日宣传活动纳入“安全文明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作为确保学校和广大师生安全的重要措施,抓实抓出成效。
2、查改到位。在安排专项检查时,要围绕灭火器等器材设施配备不足、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通畅、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合理、用电线路布线不规范、电线老化等问题进行重点查改,彻底消除校园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3、宣传到位。发挥校内各种媒体的作用,营造舆论氛围,增强师生消防意识。
学校消防日活动方案篇2
为了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县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学生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师生消防安全素质,经校领导研究决定,从11月6日起,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校师生中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活动。现就消防安全月活动作如下安排。
一、活动时间
从11月6日起至12月1日结束,为期一个月。
二、活动主题
以“落实消防责任,共享平安和谐”为主题。
三、活动目的
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自护能力、保障生命安全、教育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掌握自救能力,彻底保障学校师生安全。
四、活动安排
1、上好一堂“消防安全教育课”。由政教处牵头邀请消防部门消防官兵来校授课的方式开展消防知识教育活动。
2、组织好“火灾隐患排查活动”。校政教处和总务处牵头对学校教室、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设施及消防器材配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和安全漏洞要逐一记录在案,报学校领导研究解决,把问题消除在萌芽之中。
3、通过主题班会、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形式扩大宣传,并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或悬挂宣传横幅。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4、各年级以班级为单位,举办一次“消防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要求形式多样化。
五、活动要求
1、为加强对消防安全月活动的领导,学校决定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王玉玺
副组长:刘晓辉
组员:季尚军历博陈士宝各年部主任、班主任
2、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和总结上报工作,各年级组和班级要在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做好信息反馈和总结工作,各组小结于9月30日报政教处。
3、为了确保消防安全月活动的质量,请各部门都要重视这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相互支持配合,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学校消防日活动方案篇3
一、活动名称
杭州市富阳区“119”消防日活动暨富春七小第二届消防运动会。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9日(周一)上午9:00至11:00。
三、活动地点
我校大操场。
四、参加人员
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区消防大队相关领导、区各中小学分管领导和我校全体师生及部分家长。
五、活动程序
1.师生进场、来宾签到:9:00前。
2.举行杭州市富阳区富春七小全校紧急疏散演习。时间:9:00
(1)演习总指挥:章振乐。
(2)演习副总指挥:潘迎峰周炜。
(3)演习组员:袁朝阳、许佳奇、蒋卫斌、马军华、戴君、章志明、倪晓伟、章红英。
(4)学生行动指导员:各班班主任。
(5)疏散过程协助员:各班副班主任。
(6)楼梯及重点部位安全负责人:学校中层和部分教师(见附件)。
(7)集合场地组织员:蒋卫斌、教育保安一名。
(8)演习急救点(操场铅球场地):邱萍。
(9)警报音播放:盛幼鹏。
(10)摄像:王超群。
(11)摄影:袁朝阳。
3.举行富春七小第二届消防亲子运动会
(1)主持人:活动开幕、介绍领导、介绍比赛、正式比赛。
(2)比赛:比赛顺序和要求见附件。除参加比赛的学生和家长外,家长和嘉宾在两侧看台和司令台观摩,其余年级学生操场两侧观摩。
(3)颁奖:优胜班级颁奖。
4.活动结束,有序退场,
5.人员分工
(1)领导小组:组长,章振乐;副组长:潘迎峰。组员:学校中层、年级组长、体育组。
(2)总协调人:蒋卫斌。
(3)主持组织、环节控制:章红英。
(4)场地布置、区域划分:体育组。
(5)器材准备、医疗保障(包括主席台桌椅):马军华、邱萍。
(6)道具准备、宣传横幅:盛海锋、潘迎峰。
(7)音响器材、摄影摄像:王超群、袁朝阳。
(8)签到接待:朱文英、董芳。签到地点:图书行政楼一楼门厅。
(9)观众管理、安全保卫:各班副班主任、教育保安。
六、相关事项和时间节点
1.总协调人赛前进行分工,落实到人。各个班主任老师认真挑选好运动员和家长邀请工作,做好组织准备,保证活动有序、安全,分管年级的中层参与落实。
2.发令员完成自己年级比赛项目的规则,协助各个班级落实参赛运动员,协助准备场地器材。
3.11月5日(周四),体育组做好彩排活动的准备工作。11月6日(周五),大课间开始彩排。
4.六年级挑选7名同学进行灭火的培训,负责人朱树军、章佳飞老师。
学校消防日活动方案篇4
一、活动目的:
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让学生学习消防知识,提高消防意识,抓好安全教育,学校少先队与新会消防大队联合开展“提高消防意识 共创和谐校园”消防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参观消防大队、观看消防演练、内务整理等方式途径,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素质。
二、活动对象:
四年级全体师生
三、活动时间:
20xx年3月29日 第五周星期四下午。(如果下雨活动改期,具体时间另定)
集中时间:3:20(不做眼保健操)
集中地点:升旗台前。
出发时间:3:30,活动时间4:00—5:00,学生放学时间5:30。
四、活动地点:
新会消防大队
五、活动过程:
1、以级为单位先集中在操场,统一出发,顺序和负责集合的教师:赵仲配
2、在消防大队开展活动:集好队坐下——观看消防演练——请梁书记讲话——赠送纪念品(交给梁书记)——参观内务整理——各级派2位代表坐消防云梯车——活动结束回校。
六、活动要求:
1、活动联系:黄主任
2、各中队做好纪律、交通安全、礼貌等教育。
3、各中队排四列中队、统一校服(短袖衣、长裤子)、红领巾,中队旗。
4、各级选2位身体健康、没有畏高症、纪律好的学生坐消防云梯车。
5、守路口:级长安排老师,交警协助。
6、照相:李绿楼。
7、横额:星期三上午完成并送到消防大队(黄够珍,陈玉嫦)
学校消防日活动方案篇5
1总则
1.1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联动、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跨区增援等社会整体资源优势,高效有序地做好灭火和抢险救灾等工作,限度地减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安消防队伍执勤战斗条令》、《天津市消防条例》和《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1.3.1依据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规定,火灾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Ⅰ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Ⅱ级(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Ⅲ级(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Ⅳ级(一般)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1.3.2事故等级确定。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火灾事故等级。
1.4工作原则
(1)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灭火救援现场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采取科学、正确的措施,第一时间实施救人,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2)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各方灭火救援力量,负责火灾现场的具体处置工作。
(3)统一指挥,协同配合。专业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公安消防部门组织企业专职消防队积极协同作战,具有应急救援和保障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
(4)练战结合,注重实效。依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认真落实组织机构、人员编配、装备器材、物资供给、资金保障,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市应对火灾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需组织多部门共同应对的火灾事故。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设立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和市公安消防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其分工如下: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各项工作;受总指挥委托,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维护火灾事故现场的秩序稳定;负责组织指挥火灾事故现场排爆、案件侦破和消防设施遭受人为破坏、劫持人质等重大刑事案件及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承办市指挥部涉及公安工作的其他事项。
市公安消防局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和现场指挥部管理工作;受总指挥委托,负责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1.2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火灾事故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指挥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区县开展一般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等。
2.2办事机构
2.2.1市指挥部下设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长担任。
2.2.2市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起草市指挥部有关文件,组织落实市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修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编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组织落实火灾事故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建设管理工作;研究确定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等级;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成员单位
市公安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调集属地直升飞机协同作战,调派属地公安分局警力维护现场秩序,实施治安管制;公安交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警总队、属地公安分局进行现场秩序警戒,预防因救援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刑侦部门负责涉及火灾的刑事侦查工作;公安的网监部门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对于相关违法有害信息及时处置。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指挥部的命令,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将灭火应急物资调拨供应到位。
市商务委:负责市场监测,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储备,保市场供应,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提供工程设备,组织专业施工人员,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有关建筑物、构筑物实施拆除或加固;部署自来水集团保证供水范围内的市政管网灭火供水压力,保证灭火用水;部署能源集团切断火场内部及周边区域燃气输送,抢修受损设备和管线,排除一切影响灭火战斗和给灭火人员带来危险的燃气泄漏隐患。
市市容园林委:根据需要提供洒水车等大型供水车辆,协助火场供水和现场洗消。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火灾事故信息,及时引导舆论;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和管理;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火灾救援协调、指导和善后评估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
市民政局:指导区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紧急避险、救助服务,依据有关规定为因火灾造成的无家可归人员安排临时食宿。调集殡葬车辆,转运火灾死亡人员尸体。
市交通港口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参与保障紧急、特种物资以及抢险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做好应急通信的保障工作。
市环保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进行环境监测,协助检测有毒气体,提出预防次生灾害对策。
市气象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市水务局:根据现场灭火救援需要,视情排除道路积水。
市人力社保局:为火灾事故中参保伤亡人员落实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参保人员因火灾伤亡被认定为工伤的,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市电力公司: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供电、断电措施。
市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随时对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2.4现场指挥部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灾发生的区域、火灾事故类型和规模,组织参与灭火作战的有关人员组建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兼任现场总指挥;一般火灾事故由到场的公安消防队伍长官担任现场总指挥。主要职责是:
(1)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火情侦察和分析,制定总体作战方案,视情况设立作战指挥组、通信联络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必要时划分战斗段(区),分别组织实施灭火救援任务;
(2)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指挥参战单位(含企业专职消防队)协同作战;
(3)根据现场救援的需要和情况变化,及时调集和适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可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4)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作出拆除或者破拆毗连(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决定;
(5)调动公安、交通、卫生、环保、通信等有关部门协助灭火救援;
(6)指挥各种车辆及设备有序停放,保障通往现场的主要道路畅通,保证各种救援车辆、人员通行;
(7)决定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2.5技术专家组
技术专家组一般由公安消防队伍灭火救援专家和建筑、环保、化工、燃气、供电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确定技术专家组组长。技术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观察、搜集现场相关情况和信息,判断火灾事故发展趋势,配合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2)评估火灾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参与制定作战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技术难题。
3监测与预防
3.1监测
3.1.1各区县和有关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针对市内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情况、使用性质、生产储存及其发生火灾后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对高层建筑类、地下建筑类、石油化工类、人员密集场所类、仓储类、重要机关和单位等类型建筑和单位,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建立全市重点单位的火险隐患、重大危险源数据综合分析、风险评估数据库,同时做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信息接收、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
3.1.2市公安消防局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信息监控工作;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信息经核实后,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3.2预防
区县人民政府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深入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火灾隐患高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节庆活动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开展联合检查。推动指导辖区内行业、系统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导检查。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其他基层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全力消除火灾隐患。推动各部门、行业、系统开展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社会宣传活动,坚持搞好“流动宣传”、“户外阵地宣传”、“生命通道体验”等专项行动。丰富群众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火灾自救能力。
4应急处置
4.1先期处置
一旦发现火灾,火灾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的,该场所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邻近单位应当积极支援灭火救灾。市公安消防局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灭火救援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根据现场人员伤亡情况,调派市急救中心组织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救援需要,调派供水、电力、燃气、运输、气象、环保、通信等专业抢险和保障部门到场配合灭火救援工作。
4.2指挥协调
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火灾救援工作;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地单位与区县人民政府的关系和调度各方救援资源等;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跨行政区划或全市性的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报请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置。
4.3应急响应
4.3.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级别,火灾事故响应分为4个级别,启动标准如下:
Ⅰ级响应:通常为火灾事故已经蔓延扩大,可能造成群死群伤、财产重大损失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事故,以及其他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天津市辖区内灭火救援力量(包括专职消防队)不足,需要其他省(区、市)公安消防队伍跨区域调集增援力量的火灾事故。
Ⅱ级响应:通常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候机楼、影剧院、体育馆、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图书馆、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发生的`火灾事故;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场所)发生的火灾或泄漏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火灾事故。
Ⅲ级响应:通常为党政机关、档案楼、电力调度楼、通信楼、广播电视楼、车站、码头、仓库(堆场)、财贸金融楼、高层和三级耐火等级以下的多层住宅、地下建筑、古建筑等发生的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的火灾事故;缺水地区发生的火灾事故,以及其他较大火灾事故。
Ⅳ级响应:通常为农村或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城市多层民用住宅及其他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场所)发生的初起火灾事故,以及报警中不能确定的其他一般火灾事故。
4.3.2响应等级确定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响应等级。
4.3.3响应启动与调整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严重程度,及时将信息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和区县人民政府。内容主要包括火灾接报警信息、气象信息、可能发生火灾的种类、各种灭火救援作战力量、全市重点火灾隐患单位、城市重大危险源等信息。
市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对响应级别进行调整。
4.3.4响应措施
(1)市公安消防局立即调集灭火救援力量到场实施救援。根据火灾类型和规模,由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供水、供电、燃气、环保等相关部门到场协同作战。
(2)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启动各自应急保障预案或行动方案,全力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灭火抢险、人员搜救、群众安置、交通管制、基础设施抢修等工作,形成应对事故的强大合力。
(3)公安交管、治安、刑侦等部门,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开展各项专业处置工作。各参战部门、各专业应急队伍要指定专人负责通信联络,确保指令畅通。
4.4应急结束
4.4.1火灾扑灭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并报市指挥部批准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应急结束指令。
4.4.2火灾扑灭后,参战公安消防队伍应全面检查火场,清除残火。实时检测火场温度及周围的易燃易爆气体浓度,防止复燃或爆炸。恢复水源设施,向事故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交接。
4.4.3公安消防部门应责成火灾发生单位或有关部门保护火灾现场,事故调查完结前,未经市指挥部同意,火灾发生单位不得擅自清理或破坏火灾事故现场。
4.5信息发布
需由市指挥部发布的火灾事故信息,由市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市委宣传部研究拟定新闻报道的意见和口径,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发布。
火灾事故的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者没有事实依据的火灾信息和传言。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要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并妥善安置灾民,保障基本生活条件。避难场所可以选择空旷地或临时借用有关办公场所、招待所及学校等场地。
5.1.2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要根据灾害损失程度,依据职责明确灾民申请救济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救济工作迅速到位。组织协调社会、个人开展互助互济、捐款捐物活动,妥善安置灾民生活。社会救助活动由民政部门统一实施。对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的企业专职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
5.2调查评估
5.2.1火灾事故救援结束后,由市指挥部指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写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调查评估。
5.2.2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并在24小时内将火灾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指挥部。火灾事故报告应包括:
(1)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发生火灾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发生火灾事故的简要经过和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火灾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火灾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理的有关事宜;
(7)火灾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2.3各单位根据实践经验,修订各自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找火灾事故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必要时继续进行环境监督与监测。
6应急保障
6.1应急力量保障
市公安局是消防总队的领导指挥机构,市公安消防局是灭火救援的主要力量,企业专职消防队是灭火救援的补充力量。
6.2经费保障
处置火灾事故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和区县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市财政局加强灭火救援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为参保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伤待遇等提供资金保障。
6.3物资装备保障
灭火救援物资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储备、分级管理和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区县公安消防支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救援物资。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通过灭火救援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快速、便捷、合理地调集灭火救援物资。
6.4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制定相应的预案,组织足够的医疗急救人员和设备及时到达灭火救援现场,对伤员开展现场急救和转运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救治伤员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医药、器材及资源情况。
6.5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火场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火场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优先运输。
6.6治安交通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灾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火灾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灭火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6.7通信保障
发生火灾事故后,依托通信部门确保通信畅通。当发生大面积火灾或扑救时间较长、难度较大的火灾时,通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到现场协助组建应急通信网络,保障通信联络的畅通。
6.8科技保障
建立区县灭火救援指挥系统,组成灭火技术专家组。建立人才和基础资料信息库,为灭火救援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
7.1宣传与培训
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群众宣传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对策、处置知识和自救常识,有组织、有计划地为人民群众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担负火灾应急救援职责的各级领导和应急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系统的防火、灭火知识培训,了解和掌握灭火救援的工作原则、方法和程序。
7.2应急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救援演习,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演习方案应包括基本情况、火情设定、力量部署、扑救对策、注意事项等内容。
灭火救援演习结束后,对演习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总结演习的基本经验和教训,提出应急预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措施、应急设施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演习总结报告和整改措施一并报送演习批准部门和预案管理部门。
8附则
8.1责任与奖惩
灭火救援战斗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对在灭火救援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灭火救援中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救援不力而导致火灾扩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8.2预案管理
8.2.1本预案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2.2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本部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3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及时组织修订预案。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
8.2.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消防日活动方案篇6
一、活动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和幼儿对突发事故的灵活应变能力,使幼儿掌握消防安全知识,从小培养消防意识;掌握更多的自救、逃生、自我保护的'具体方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对全园师生及教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的学习,并举行幼儿园消防疏散演习活动。旨在培养幼儿掌握正确的逃生要领,从容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
二、活动内容
1、针对演练情况请消防员为全园教师做消防知识培训。
2、消防应急演练
三、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1、时间:20xx年xx月20日下午14点40分。
2、地点:幼儿园操场内。
3、参加人员:全体教职员工
四、演练现场人员分工
现场总指挥:樊xx(园长)
现场总协调:焦xx(副园长)
疏散人员:全体教职工
救护人员:蔺xx
五、演练程序
1、演练前对幼儿园的地形进行勘察和分析,确定最佳疏散路线。
2、幼儿在教室进行正常的教学活动,在听到警报时,不要慌张,要镇静,保持清醒的头脑,然后按照拟定的路线进行迅速撤离。
3、田xx老师通过广播指挥师生向楼外疏散:“大家不要慌,马上有秩序地撤离”、“消防人员用灭火器和水开始灭火”等。
疏散路线:教师领队,分班按下列路线疏散:大二班、中二班、从一号教学楼的右边楼梯下到操场集合。大一班、中一班、小一班从一号教学楼的左边楼梯下到操场集合大三班、中三班、、小三班从二号教学楼的楼梯到操场集合
六、注意事项
1、具体疏散还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听从疏散指挥教师的指挥。疏散通道必须保证时刻畅通。
2、为模拟活动的真实性,参加演习的幼儿在有烟的环境里,尽量闭嘴,减少说话,尽可能地用湿毛巾、口罩等捂口鼻,弯腰、低头从楼道撤离。
3、在撤离过程中,注意根据教师指示,按照撤离路线迅速逃出楼外。
4、从楼内撤离出的幼儿以班级为单位,有组织的在操场集合。在活动结束前,从活动室撤出的幼儿不能随意再次进入楼内,不要在操场随意走动。
5、各班保教人员带领本班幼儿撤离,各位教师必须时刻注意幼儿情况,避免楼梯、过道拥堵造成危险。在操场集合后,各班教师清点本班幼儿人数,并向樊园长报告、确定无人员“受伤”后,宣布疏散演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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