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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读书的驴读后感8篇

不少人在读过优秀的书籍后,都会认真写好读后感,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可以通过写读后感把自己的感受记录下来,下面是写文档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会读书的驴读后感8篇,感谢您的参阅。

会读书的驴读后感8篇

会读书的驴读后感篇1

一提到妖怪,我们立刻会联想到“凶神恶煞”“兴风作浪”“心狠手辣”等词,可有这样三个妖怪,它们却酷爱读书,你信吗?

韩国著名作家李相培的《爱上读书的妖怪》这本书向我们讲述了这三个妖怪的身世以及它们是如何爱上读书的。下面,就让我们一起走进书中,去认识这三个可爱的妖怪吧。

这三个妖怪分别是柜子精、笔记本精和扫帚精,它们爱财如命。你看,柜子精“把钱铺了厚厚的一层,然后坐在上面,像坐在软绵绵的坐垫上似的。”每天晚上,三个妖怪要枕着钱才能睡得着呢。

但是,经过世宗大王的指点,它们爱上了读书:“三个妖怪更加爱读书了,争先恐后地抢着读,无时无刻不在读,琅琅书声总是从它们的家里飘出。”以前最爱数钱的妖怪们现在迷上了读书,令人刮目相看。

细细品读,最大的感受是这本书里面的很多语句,甚至某个小故事的题目都有着独特的精妙之处。你看,这句话写得真好:“柜子精双手接过书,激动得全身都在抖,就连那钢铁般的心也开始颤抖了。”书的力量可真大啊!

合上这本书,我不由得感叹:读书真好,读书改变了三个妖怪的命运。可是妈妈告诉我,据报道,中国人年均读书0.7本,与韩国的人均7本、日本的人均40本、俄罗斯的人均55本相比,中国人的阅读量少得可怜。中国人不爱读书这一事实,让人震惊。

好像事实真是如此,就拿我的爸爸来说吧,他一回家不是玩手机就是看电视,很少见他捧着书认真读;妈妈稍微好一点儿,现在正努力告别手机,每天能看几页书了。我的很多亲戚中,也只有舅舅和哥哥爱读书。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爱上了这三个妖怪,我也要做一个爱读书的小“妖怪”。我多么希望所有人都来当爱读书的“妖怪”啊!

会读书的驴读后感篇2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有意义的书—《你在为谁读书》,它是作家尚阳、余闲这两位教育作家、心理作家合作完成的。这是一本教育青少年的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叫杨略的初中生一直很迷恋篮球,常常玩游戏,荒废作业。但是自从收到了一位他不认识的人的'一封信(名叫倪甫清)后,他就不在玩电脑了,并很上进的读书……成了班上的好学生,作文也写得很好,还帮助了很多同学。最后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重高,成了班上的尖子生。同时这也许是倪甫清给他写的最后一封信了,而他万万没想到倪甫清就是他爸爸!

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父母有像杨略这样的子女,在以前也是这么的迷恋电脑,后来爸爸妈妈给了鼓励,就开始改变自我。

书读完了,它让我明白了你虽然很聪明,但是你却不肯动脑,那么你就不会成功。所以我们要勤动脑,多思考。

会读书的驴读后感篇3

昨天去大会堂听了李强老师《为你自己工作》的培训演讲,让偶受益匪浅,在此谈谈偶的感受。

在李强老师的演讲中,有几句话让我印象非常深:

1、当我们不能改变风的方向的时候,我们要学习改变帆的方向。有时候做事不能固执,不能按自己的意愿来,在不能改变别人的时候,或许改变一下自己的方式,可能会有不同的结果。

2、人一定要学会发出声音。一个不会发出声音的人永远不能成功,只有会说、会做、会学的人才能成功,从今天开始,我也要学习发出声音,不出声的原因一个是不懂,还有一个不敢。

3、知道、明白、清楚不等于会。有些事看看,听听很简单,只有去做的时候才会发现有很多的困难,只有边学边做,边学边问才能真真的学会。

听了这堂课,我觉得自己还有很多地方要改进,学习,只有改变了心态,以快乐的.心态去对待自己的工作岗位,才能在自己的领域做出成绩!偶的表达能力不太好,有很多话不知道如何表达,如何写出来,但现在试的去写,去表达,就是迈出了成功的一步,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达到高峰!

努力做事只能把事做好,用心做事才能把事做好!心在哪里,收获在哪里!

会读书的驴读后感篇4

当这本带着薄荷绿,清新蓝,充满着夏日风情的书映入我的眼帘时,它就深深地吸引住了我。

?忆棠的夏天》是谢倩霓写的一本成长小说,写了一个女孩在短短一个夏天中收获的爱,感激与幸福。

俗话说“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在这本书中,女主角忆棠在一次事情中偶然发现自己并不是最疼爱自己的父母的亲生女儿。而是他们领养来的,甚至认为自己只是父母之前逝去的亲生女儿的替代品。一气之下离家出走,要找寻自己的亲生父母。却不知在此时,养育她十四年的养父母尽管没有血缘关系,但早已亲如骨肉了,过去已经不重要,过好现在才是重要的。她离家出走后寄宿在一个奶奶家里,两个月内经历了许多的事情,最终她找出真相,但在此时,真相,过去早已是过往云烟。她终于明白了养父母给予她无私的爱,她与养父母之间早已骨肉相连,成为至亲。这对她来说,是一个难忘的,不一样的,她成长了的夏天,有酸,有甜,有青春的泪与笑,有挫折的.苦与辣。拥有现在美好的一切,她足够幸福。

在这本书中,最让我难忘的一段是:“在这个世界上,最痛苦的不是那些因为种种原因而失去生命的孩子,而是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父母的爱是无私的,是伟大的。子女不管做什么,父母永远是他们坚强的后盾;子女难过时,父母会陪伴在他们身边,安慰着他们;子女遇到的困难时,父母会想办法一起解决。父母是我们的指明灯,父母是我们心中一束永不熄灭的光,带着父母给我们的力量,勇敢往前走!亲情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他能感化人心,温暖人心。在成长的道理,会遇到许多的困难,会面临许多挫折,心中带着温暖和力量,一步步成长起来。

正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知足,懂得了回报,懂得了感恩。

会读书的驴读后感篇5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

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

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会读书的驴读后感篇6

寒假里,我读了很多书,可是我最喜欢的是《伊索寓言》。它由许多小故事组成,每个小故事里都有大道理,其中有一个故事令我感悟很深。

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小偷和他的妈妈》内容是;一天,一个小孩从学校里偷了一个笔记本回家。妈妈知道了,不但没骂他,反而夸他机灵。第二天,小孩又偷了同学的一件校服回来了。妈妈再次表扬了他,他便以为他这样是对的。

由于得到母亲的支持与称赞,小孩的胆子越来越大,整天想着去偷值钱的东西。

几年以后,他偷的东西越来越多。一次,他偷东西时,被人们当场抓住。人们把他送进了监狱。那时候,偷东西可是要判死刑的。

到了执行死刑的哪一天,小偷被绑住双手,带到刑场上。母亲正坐在地上大哭。临死刑前,小偷对法官说:我有几句话想对妈妈说。“母亲把耳朵贴在儿子嘴边,儿子使劲咬住母亲的耳朵,母亲痛的马上跑开了。他生气的大骂”:你真是不孝啊,自己犯了错不知悔改,还伤害自己的母亲!”小偷伤心的说:“母亲,以前我偷回同学的笔记本时,如果您能像现在这样大骂我一顿,而不是夸奖我,我就不会落得今天的下场了。

小偷的结局让我明白了,溺爱不是真正的爱,真正的爱是纠正孩子的错误,教育他们做个诚实善良的人。

会读书的驴读后感篇7

这个星期,我读完了《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的著作。分为两个故事,一个故事是《狼王梦》、另外一个故事是《狼种》。其中我认为《狼种》的故事写得最生动,让我十分难忘。

?狼种》这个故事的主人翁大灰是一条警犬,它有着六十四分之一的狼的血统,长相酷似狼。大灰在警犬学校训练时十分刻苦,格斗、扑咬、爬高、搜索等各种本领样样精通,考核成绩门门优秀。但是大灰的容貌十分丑陋,形象又酷似凶恶的狼,人们都不要它。后来被马戏团的高导演收留了,让它表演节目为其赚钱,还把大灰交给一个女驯养员来管理。女驯养员很不喜欢这个相貌丑陋的家伙;和大灰同台表演的还有一群相貌漂亮、深讨主人喜欢的哈巴狗,这群哈巴狗仗着主人的宠爱,经常戏弄和伤害大灰。

有一天,马戏团完成表演任务后,在返程的路上,遇到了云豹的攻击。平时喜欢察颜观色的哈巴狗们被吓得魂飞魄散、四下逃逸;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大灰不顾自身的安危挺身而出,用警校学到的本领和云豹展开了殊死搏斗,救下了主人和其它小动物们。

读了这个故事,我想到了我们上学期语文课本上的《落花生》文章中父亲说的一句话: ” 花生虽然不好看,但它很有用。“《狼种》中的大灰就犹如花生一般,容貌虽然丑陋,但是在关键时刻却不怕艰险、奋勇直上,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来帮助他人。《大灰》和《落花生》这两篇文章给我了一个启示:那就是做人,一个人关键是得看他对社会和他人是不是一个有用的人,如果只是一个外表长得好,犹如《狼种》的哈巴狗一般,对他人没有用的人,那也是枉然的。

会读书的驴读后感篇8

?围城》已读过好几遍,却有一种常读常新的意味。每读一遍,心中的感触便愈深一层。那是一种痛,慢慢地,慢慢地啃噬着心脏,钝钝地疼着,不剧烈,却又如此清晰。而你,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伤口扩散,血流了又凝住,无穷无止,无法摆脱。正如书中那一个走不出的浮世浮城——

恕我肤浅,我对“围城”最初的认识便是爱情。

我们总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其实我倒觉得,婚姻是爱情的一种救赎。爱情是一座围城,四面有高高的城垣,或许还有护城河。而城中住着一群痴男怨女,方鸿渐是,苏小姐、唐小姐是,我们亦是。围在城中,怀着对爱情的憧憬,寻寻觅觅,幻想着蓦然回首后,佳人灯火阑珊下的笑靥。

佳期如梦,如梦佳期。

有多少梦可以邂逅呢?苏文纨因着这梦,孤芳自赏了多少年,错负了年华。不是没有追求过,可最终还是败给了现实,嫁了个庸俗无聊的曹元朗。或许,方鸿渐比她幸运,他遇到了对的人——干净美好的唐小姐。但时间不对,地点不对,终是负了彼此。末了叹一句,从来情深,奈何缘浅。

或许,我们爱上的,只是爱情本身。

“有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钱钟书借苏文纨之口,道出了这洞明的世态人性。

董斜川的附庸风雅,褚慎明的欺世盗名,高松年的浅薄卖弄……《围城》就像一部舞台剧,唱戏的.换了一批又一批,在台上演绎着一幕幕尴尬而又苍凉的人生,在城中苦苦挣扎。让人在台下哂笑不已的同时,顿觉人性的悲哀。

有人说,每个人都能从《围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这话不假。能够看穿人性、洞察世态的,通常有两种人。一种是市井之徒,一生争名夺利,结交三教九流,在俗世的大染缸中如鱼得水。另一种则是大智之人,站在精神的高峰,俯视芸芸众生,但笑不语。前者入而不出,这是一种生存的本领;后者入而能出,这才是真正的高士! 有时,我总会不自觉的将方鸿渐与魏晋名士们放在一起,不学无术的方鸿渐显然与谢安之流没有可比性。但我仍固执的这样做,原因无他,仅因为两字:乱世。名士们选择清谈自保,围城中人选择的亦是逃避。这是乱世的悲哀,亦是浮城的寂寞。

乱世出英雄,然而更多的却是懦夫!他们躲在围城中,挥霍着生命,挥霍着曾经的骄傲与不羁,终是,一无所有。而城,依然是城,浮华到寂寞。

?围城》被誉为是一部痴书,而我亦是痴了,因着这望不穿的人间世态,这走不出的浮世浮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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