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定要围绕书籍中的内容来撰写读后感,优秀的读后感可以不断将我们内心的情感得到记录,下面是写文档范文小编为您分享的2编读后感参考8篇,感谢您的参阅。
2编读后感篇1
作为一个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女子,我特别向往田园牧歌般的乡村生活。最近拜读了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大师笔下那个小小的边城水乡让我迷恋不已。
?边城》讲述了湘西小镇上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凡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凄凉。小说的主人公翠翠有一段朦胧但没有结局的爱情,可是爱情不是这本小说的全部。大师用他清淡的笔调娓娓讲述了湘西小镇上纯朴的风土人情,原始单纯的生活,以及那如诗如画的景致。
湘西的生活是清苦而艰辛的。大师却让我明白,一个人对一片土地的热爱,是懂得它的残酷以后去心疼那背后醉人的风光。读完全文,我就开始向往那个远在湘西边境的小镇。木制的吊脚楼,摇曳的红灯笼,潮湿的青石板,窄窄的渡船,亭亭的白塔,还有那升起在旧村庄上的青炊烟。
这一切,构成一幅年代久远的画,在我的想象里千遍万遍地被描摹。在那片游离世外的土地上,时间仿佛是静止的。女主人公翠翠像湘水一样温婉清澈,歌声悠扬清亮,老爷爷慈祥又宽厚,船夫们浪漫又豪爽,就连生活的无奈,在这个地方,都带着诗意的色彩,美好地令人不忍亵渎。大师用他的故事让咱们看到湘西人在命运面前的无助和忧伤,却也让咱们产生对生命的悲悯,对美好人性的信仰。
我最向往《边城》里那些淳朴善良的乡亲们。翠翠和祖父去看龙舟比赛,当地的龙头大哥顺顺送他们非常多吃的。有人家娶新娘,翠翠的祖父送他们过河不收渡船钱。翠翠的祖父去世,周围的乡亲都来帮忙。他们虽然生活非常清苦,却能够互相帮助,像一家人一样生活在那个偏僻的小镇。
相比之下,咱们每天生活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人与人之间人情淡漠,有时候,甚至邻居之间都互不相识。这不得不让人遗憾。
我希望,有那么一天,咱们的城市也能变得温暖和谐。每一个人都有宁静的理想,人与人之间没有私心,爱护着咱们生存的环境,彼此互帮互助,共同建造一个家一样的世界。而这一切,都需要咱们像《边城》中的人一样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去生活。
2编读后感篇2
文学巨匠沈从文一部《边城》,将他魂牵梦系的故土描绘得如诗如画,如梦如歌;书画大师黄永玉走遍了世界,却固执地用一座“夺翠楼”书写他浓烈的恋乡情怀。也许你会好奇,那到底是怎样的一方土地,会使他们如此眷恋。我也有过这样的疑问,但当你真的踏上那千年凤凰的土地,相信你也会对凤凰有一份莫名的情愫。
闲适地踏上岁月沧桑的青石小巷,轻轻地抚摸着斑驳的灰墙,他仿佛正在喃喃诉说着凤凰千年的历史。左手边,从沱江引来的江水缓缓流淌在凤凰人家门前,一座风韵小桥悠悠架起。嗬,颇有一种徽派建筑的情调。
悠悠走出小巷,在亭子里吹着微风可真是个享受。面前就是沱江,平稳、静谧得如同一块上等的绿宝石。只有当古城里的居民在江边洗衣时,泛起的圈圈涟漪才会又把你拉回现实。江的那边是一排吊脚楼,虽不如紫禁城般雄伟,但也隐隐透出一种威严。据说,这可是当年土司王的避暑胜地呢!
继续向前漫步,穿过虹桥,又走进了凤凰城内条条相通的古朴小巷。巷内安静得不可思议,朝阳宫精美的雕饰透露出凤凰当年的雍容。不过,如今的凤凰更像一位古稀老人,历经沧桑才能如此淡定。如此,一种远离尘世的感觉油然而生,令所有身心疲惫的人都卸下了伪装。凤凰又多了一种纯净之美。
不久,我们就踏上了凤凰古城的城墙。城墙上的.一个个小孔,据说是当年凤凰勇敢的人们把枪伸出去击退侵略者的通道。游客们都静静地沿着望不到头的城墙漫步,轻轻地抚摸着古旧的城墙,好像也在回忆着点滴的过往。
依着城墙缓缓流淌的沱江,哺育着古城世代的儿女。坐上乌蓬船,听着艄公的号子,看着两岸已有百年历史的土家吊脚楼,别有一番韵味。沱江的水十分清澈,水流或缓或急。如果幸运的话,还能看见水底招摇的水草。忍不住把手伸进江中,一股沁人心脾的凉意迅速蔓延。凤凰这座古城,似乎要替你洗净所有的凡尘喧嚣。
难怪凤凰古城会被称赞为中国最美丽的小城。城内石板小巷,明清古院;城外沱江蜿蜒,桨声舟影。这一派宁静安详的小城风光,怎能不令人动情呢?
2编读后感篇3
“人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并不是为了其他任何事情活着。”余华如此写道,我感到有些寒冷,虽然我找不到任何理由来反驳这句话。
一般来说,人睡着年龄的增长拥有的一切逐渐增多。作者在这篇杰作里表达于此相反的观点,人在童年的时候是拥有一切,然后慢慢的失去一切,最后老无所依地死去。如此去讲述一个人的一生未免过于残酷,在他年轻的时候他拥有富贵,有一个“上辈子嗷了一生”才有的好老婆。然后所有的一切一点点的离他而去,作者作为这个故事的上帝是否无动于衷,还是说从一开始一切便已失控。不管如何我看到有庆那样死去的时候心里格外难受。金庸说他在写某些情节的时候会痛苦,余华也会为了主角而哭吗?在这个过程中是否如作者所说“是深感幸福”?不想讨论意义之类的,但只是为了把“一个故事讲得如此之好”是否能够让人接受,不过最有趣的是主角的名字居然叫做“富贵”。
萨特的存在主义认为存在就是一切,那么这么小说这这一观点的最好注脚了。但萨特还说过“人的全部意义在于行动”为何在这个故事里却是如此的无力?我们无法将其归结为时代,不然这本书就右倾得太厉害。我只能说余华同志隐藏得太好,作为一个纯粹的讲述者,他无可挑剔,能够将语言运用得如此本土化,不做第二人想。全篇没有看到作家跳出来评论,只是为了故事而故事。不管怎样,我愿意给这本小说以极高的评价,我没有看过余华其他的作品,但这部《活着》无疑已有了名著的水准。
2编读后感篇4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古人说的“孝、悌、忠、义、礼、义、廉、耻”这八德,孝排在第一位,可见“孝”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非常重要的东西,所以,“孝”是我们每个人都要必须做到的。
?孝经》,通过孔子和弟子曾参之间的对话,精要地阐述了儒家对孝道的见解,认为孝才是一切德行的根本,也是一切教化得以推行的关键。
?孝经》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让我知道一个人的躯体、四肢、毛发,皮肤,都继承父母,要好好爱惜,不要随意毁伤,这是孝行的起点。这句话令我感动。还记得在我我四岁的时候,有一次我玩喜洋洋(就是一元一次的那种摇摇车),一不小心从一米多高的地方摔了下来,我一直哭,妈妈问我是不是很疼啊。我说:“妈妈,胳膊刷坏了,让您担心,我才哭的呢。”妈妈搂着我直说我是个孝顺懂事的好孩子。
对啊!爸爸妈妈把我养大,费了多少心血啊,我们要是不孝顺父母的话,就是大逆不道!所以,我出去吃饭的时候,总是给妈妈碗里夹肉,妈妈直说我长大了;平时,我也做家务,去买早餐让大人吃,晚上放学去买馒头。让爸爸妈妈多休息;我还早起晚睡,好好学习,不要因为贪玩耽误功课让父母担心。
?孝经》是孔老夫子留给我们的瑰宝,从《开宗名义章》起,共18章,讲了孝的功能、孝的本质、孝的内容,讲了从天子到庶人尽孝的标准,讲了以孝治天下的原理等等。
总之,孝是德行根本,我们一定要孝顺父母,做善事,才能做大事。
百善孝为先,是中华民族下五千年的优良传统,我们要让孝道走遍中国,传遍世界。
2编读后感篇5
一缕冬日的陽光从窗外斜射进来,一串叮铃叮铃的响声由远而近..........噢,那是一个骆驼队正向这边走来,此时此刻,窗外面一个小女孩正学着骆驼磨着牙呢!“这不是英子吗”?我一叫,猛得从床上坐了起来,我揉了揉眼睛,定了定神,原来这是一场有关城南童年的梦。
起了床,习惯性地我又翻开了放在床头的《城南旧事》。读着《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近了书里,看着英子在城南度过的幸福童年,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中。我爱这本书,不仅是因为书中有真实、纯朴的英子,还有惠安馆的秀贞,给“我”买“驴打滚”的宋大妈,还有一起去看海的“大叔”……他们的点点滴滴都让我在畅游这本书的过程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因此每当我捧起这本书,我就会在成长中变勇敢,但同时我的心坎也变软了,这冬陽里的“骆驼队”,让我一生都难以忘怀,骆驼嘴里的热气映衬着孩子们天真的童年,让沉在心里的虹又在牵牛花开放之时,蹭上枝头。
英子的童年过得十分精彩。她的童年是戏剧化的,但却很真实、纯朴,那样得纯净淡泊,弥旧温馨。相比之下,我的童年却和英子迥然不同。尽管我会在一样又一样的学习中过得忙忙碌碌,但我也会忙里偷闲,在不经意间来一场闹剧。记得小时候的我,蹲在狗笼子旁,一蹲就是半天,怀揣着害怕的心情,不停地在狗尾巴边徘徊,有时狗一叫,我就吓得忙躲开了,可心里转念一想:怕什么,小狗发威,我来治它。于是一场惊天动地的狗叫比赛开始了,狗一声,我一声,那声音惊天动地。有时狗不耐烦了,把那笼子狠狠地踢上一脚,可我也不好惹,拿起扫帚就挥过去……哈哈,就这样,我和狗的闹剧就一发不可收拾。
?城南旧事》,我觉得这本书是一簇火花,孩子是灯,因为有了火花的照耀,童年才会闪闪发光,英子这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灿烂的笑容也在陽光下变得更加闪烁。《城南旧事》,让我们的心静了,清了,甜了……
2编读后感篇6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青铜葵花》。
这篇小说主要写了一个男孩与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这本书很感人,葵花因为爸爸去世而成了孤儿,青铜一家领养了她,他们就是一家人。他们虽然贫穷,但他们没有放弃生活,一直非常幸福、非常乐观,而且非常恩爱。青铜为了让葵花上学,放弃了自己学业的梦想;青铜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在寒冷的冬天买掉了穿在自己脚上的芦花鞋;青铜为了让葵花报幕成功,心灵手巧的他作了一串美丽的冰项链;青铜为了让葵花在夜晚认真的`做作业;聪明的他抓萤火虫给她做了十个南瓜灯;青铜为了能让葵花看好一场马戏,他顶着她站了一个晚上,甚至为了要回那个石碾,跟那群比他力气大的孩子打架;青铜为了不让葵花埃训,帮妹妹解释、受过……他为了整个家的经济状况到城里去卖鞋,他为了整个家和爸爸一起去砍茅草;他还为整个家抓了一只野鸭。 奶奶为了这一家把自己的耳环呀戒指什么的都卖了;奶奶为了青铜和葵花去她妹妹家采棉花,结果因疲劳过度而病故了。葵花教他哥哥认字写字,才不至于他哥哥在别人面前出丑;葵花为了整个家偷偷的跑到江南去采银杏;葵花成绩很好,可为了留下钱给奶奶治病,便故意不考好。
他们一家总是手拉着手心连着心渡过难关,蝗灾来临时,他们并没有因为惧怕而退缩不前,而是勇敢的去面对了,水灾来临时,他们并没有慌张,青铜和葵花甚至还在水中嬉戏。人生总得有挫折,只有挫折才能培育出真正的人才,安逸的生活造就不出时代的伟人!苦难几乎是不可能消除的,只有看我们怎么去面对,不能整天愁眉苦脸,只能乐观的去面对。青铜最后还出来的“葵――花”是发自内心的,真正的是“心声”呐!
作品写苦难————大苦难,将苦难写到深刻之处;作品写美————大美,将美写到极致;作品写爱————大爱,将爱写得充满生机与情意。
2编读后感篇7
读了沈石溪的《狼种》,我不禁为那条长相丑陋的淘汰警犬——大灰对主人的忠诚感到万分钦佩。
大灰是警犬学校毕业的优秀警犬,其它警犬一毕业就被抢购一空,可它却无人问津,因为它有狼的血统,长相也酷似狼。最终,他被马戏团的高导演带走了,让它扮演反派角色——大灰狼。在马戏团,大灰也受到了演员和其它动物的歧视,吃不好,住不好,居然还要受到哈巴狗们的欺辱。而大灰以警犬特有的忍耐力,克制住了自己。驯兽员川妮自以为是,强行给它剪了指甲,戴上嘴套,系上铁链,说是不让它闯祸。
在一次外出中,驯兽员川妮和其它动物们被云豹追杀,擅长拍马屁的哈巴狗,关键时刻吓得魂飞魄散,四下逃窜。而大灰挣断铁链,巧妙地解开嘴罩,挺身而出,与云豹展开了殊死搏斗,直到下颚破裂,三条腿皮开肉绽,肚子戳了一个洞,以死亡的代价,赶走了云豹,救下了川妮,。
故事结束了,泪水已迷糊了我的双眼。大灰,你死得冤啊!我为川妮的以貌取“狗”愤怒万分:川妮,你忠奸不分,善恶不辨,事到临头才后悔莫及,如果当初你没剪去大灰的利爪,没给它戴上嘴罩,没给它套上铁链,那么大灰在遇上云豹时,就能轻而易举地击败云豹,也不会横遭不测。我更为哈巴狗的仗势欺“狗”感到愤慨:你欺软怕硬、贪生怕死,遇险只会临阵脱逃,平时仗着有骄纵你们的主人川妮撑腰,处处猖狂,可一旦遇上云豹,夹起尾巴溜得比兔子还快,不知忠诚是何物。
现实生活中也经常发生这种事。“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一代圣人孔子也犯过这样的错误。我提醒自己,一定要以此为戒,看清人、事、物的本质,不被表象所迷惑。
2编读后感篇8
?恶意》和《嫌疑人x的献身》《白夜行》《解忧杂货店》并称为东野圭吾的四大杰作。索性趁着周末,把最后一本杰作《恶意》也一并看了。阅读一部好的作品,总会让我震撼,内心久久不能平复。
在网上书店上对这本书的推销就是,看完《恶意》后,你才算真正认识了东野圭吾。诚然如此!当初的《解忧杂货店》给人心灵上的治愈,我已记不清书中的细节,唯独记得那书曾经带给我心灵上的温暖。纵使像《嫌疑人x的献身》和《白夜行》又或者是《祈祷落幕时》,我眼中的东野圭吾,都是那个冷静、逻辑严谨但不失温情的一个人,即使是杀人案件,书中也总会透露出亲情、爱情、友情的温暖,让人感动落泪。但看完《恶意》后会发现,原来东野圭吾也有阿加莎《无人生还》里带给我的那种冷冽到甚至残酷的气质。
东野圭吾说:从某个时期起,推理小说界开始重视动机。作家纷纷开始绞尽脑汁想出令人意外的动机,这种情形至今也没有太大的变化。但只要有动机就会杀人吗?一旦发生命案,一定存在每个人都能接受的动机吗?在思考这些问题时,我想出了《恶意》。
这段话是我买书之前看到的,所以在开始拜读之前,我就知道,这本书不外乎关于杀人动机。我爱看推理小说,虽然看得不多,但也有些自己个人的见解。有些推理小说之所以精彩,在于其缜密的、天衣无缝的作案手法,如《无人生还》、《嫌疑人x的献身》;有的则在于其令人惊讶、震惊的结局和意想不到的凶手,犹如《罗杰疑案》。但有的小说,在开篇你便知道了杀人凶手,但仍有无限的魅力在引导着你停不下来地继续看下去,东野圭吾的小说尤爱如此。
?恶意》在小说开篇第一章便给读者清晰地揭露了杀人凶手,第二章、第三章便告诉了你杀人手法。第四章开始,小说里的刑警加贺开始着力思考动机,这也慢慢开始揭露了小说的主题。在看到小说一半的时候,所有谜底均已揭晓,且各个证据均具有足够的说服力。我脑袋中的那首无声的带有紧张氛围的音乐戛然而止。心里说不出的失望。“原来只是这样”,“亏得还是四大杰作,为什么我觉得只是平平无奇”。类似于这样的想法占满了我的整个身体。
然而,就在带着不抱任何希望,觉得这小说还有什么好继续写下去的念头继续往下读的时候,在看到加贺说的那句“那么野野口修撰写事件手记,应该还有另一个目的”时,我的心咯噔一下,被震撼到了,从之前的颓废一下变为了现在抑制不住的激动。
原来不仅如此!果然不止如此!
在接下来一半的篇幅里,我是心里边暗自拍手叫好边看完的这本书。虽然越往后看越猜到八九不离十(不像有些小说要等到结局才让人恍然大悟),但内心却是越看越佩服东野圭吾这个推理鬼才的构思。
小说封面的这只猫,不得不说是点睛之笔,双重点睛之笔,整篇小说的精髓所在。这只猫,不仅仅是小说的点睛之笔,也是小说里事件手记的点睛之笔。
这本小说用极大的篇幅来讲述加贺是如何一步一步找到杀人凶手的杀人动机,然后又是如何一步一步推翻自己已经建立好的前提,进一步揭示更深一层的杀人动机。但直到最后你会发现,杀人,又何需动机。
东野大叔,膜拜之极!
仅此来纪念自己看完一本杰作后的第一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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