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素质的进步,小伙伴们开始意识到自查报告的必要性,想让自身得到更多进步,必须学会自查报告的写作,写文档范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医疗器械自查报告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医疗器械自查报告篇1
自x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xxxxx”后,我院积极参与配合,立即组织成立自查小组,对全院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1、人员上:
我院药品药械工作都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定期进行医药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培训,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每年组织直接接触药品药械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有健康档案。
2、职责上:
我院已建立的`管理制度包括:药品药械采购验收制度;药品药械出入库制度;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报告制度;药品调配和复核制度;药品药械保管和养护制度;医护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等。上述各项制度完备、合理、可行,且有相应的执行记录。
3、药品药械购销上:
我院由专业人员分任采购、质量验收等工作;能够从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及医疗器械,并与供货企业签定质量协议,具有合法票据;验收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制定的出入库验收制度和操作程序验收药品药械,保存有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
4、药局管理上:
我院设有综合药局,安全卫生,标志醒目;药局划分有相应功能区域,做到药品按剂型分类摆放,整齐有序;局内设有防鼠及防蚊虫设施;药剂人员在调剂处方时能严格审核,按照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进行调配,并按要求每日检查药品,如遇破损或过期药品报由专人统一处理,并仔细登记。
5、药库管理上:
我院药库分区鲜明合理,药品存放距离适宜,能按要求分类、分剂型在常温下存放药品;管理人员能严格按要求保管药品;药品出库时遵循“先入先出”原则,记录完整。
以上是我的总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进一步完善。
医疗器械自查报告篇2
为贯彻落实《xx市整治全市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经营行为工作方案》(百食药监办{20xx}88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高度重视,于20xx年7月8日由公司质量管理部组织公司相关岗位员工按照公告内容结合公司实际逐条逐项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销售给不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或者使用单位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不具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
自查情况:我公司购销渠道合法,严格按国家有关要求审核供货单位和购货单位的合法资质,公司所有供货单位和购货单位资质合法,有效。
(二)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未按照规定进行整改的;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者库房地址、扩大经营范围或者擅自设立库房的。自查情况:我公司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经营工作,不存在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者库房地址、扩大经营范围或者擅自设立库房的违法行为。
(三)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未办理备案或者备案时提供虚假资料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
自查情况:我公司郑重承诺: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
(四)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办理延续、仍继续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的。
自查情况:我公司《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xx年9月27日,目前我公司正在积极筹备换证工作。
(五)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特别是进口医疗器械境内代理商经营无证产品的。
自查情况:我公司购销渠道合法,未超范围经营。
(六)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经营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
自查情况:我公司按批准的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从事经营医疗器械;未经营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七)经营的医疗器械的说明书、标签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医疗器械的,特别是未对需要低温、冷藏医疗器械进行全链条冷链管理的。
自查情况:我公司经营的医疗器械的说明书、标签符合有关规定的;我公司不经营需冷藏医疗器械。
(八)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销售记录制度的。
自查情况:已按规定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及销售记录制度。
通过此次自查自纠工作,更加规范和督促我们的经营行为,为了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在今后经营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部署要求开展工作,把好质量关,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医疗器械自查报告篇3
我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22日遵照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整治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经营行为的通知(济食药监械〈20xx〉127号)文件精神,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就我公司经营的所有医疗器械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销售给不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或者使用单位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不具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
公司经核查从未销售给不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或者使用单位;未从无具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从总经理到质量负责人到各部门员工每个环节都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对购进医疗器械所具备的条件及供货商所具备的资质和销售客户资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保证购进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杜绝不合格医疗器械进入医院。
二、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未按照规定进行整改的;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者库房地址,扩大经营范围或者擅自设立库房的。
公司自20xx年3月12日由山东药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营方式由批发变更为批零兼营。经营条件、库房、地址、经营范围等都未发生发化,未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者库房地址,未扩大经营范围或者擅自设立库房。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三、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未办理备案或者备案时提供虚假资料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司于2008年4月22日申请下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公司一直秉承诚“质量第一、客户至上”这一方针合法经营,并无发生过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事项。
四、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未依法办理延续、仍继续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的。
公司于2008年4月22日下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ii、iii类医疗器械产品(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助听器、体外诊断试剂除外)。20xx年1月28日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旧证换新证20xx年3月5日下发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iii类6815注射用穿刺器械、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有效期至2018年3月4日。
五、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特别是进口医疗器械境内代理商经营无证产品的。
公司所经营的三类医疗器械主要是由南阳市久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6815注射用穿刺器械、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后附产品经营目录和产品注册证),公司没有经营二类医疗器械和进口医疗器械。
六、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经营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
公司经营产品并无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和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后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七、经营的医疗器械的说明书、标签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医疗器械的,特别是未对需要低温、冷藏医疗器械进行全链条冷链管理的。
公司验收人员对所有购进医疗器械按要求进行查验,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上报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协同业务部与代理商或生产厂家沟通进行召回处理。公司具有符合所经营医疗器械仓储、验收和储运要求的硬件和设施设备,医疗器械独立存储、分类存放并建立了最新的仓储管理制度。
八、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销售记录制度的。
公司有专门的进货、验收人、销售员,并对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制度实施情况定期检查考核。公司已按照新版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对计算机系统进行升级,安装有最新的药神软件管理系统能够满足医疗器械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并建立相关记录和档案。
我公司始终保持“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质量方针,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定期自查,保证各项系统有效运行。
医疗器械自查报告篇4
一、法定依据
(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6号,20xx年1月4日)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应当重新审查发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5号,20xx年8月9日)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医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最迟不少于45个工作日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接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换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四川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审批管理办法》(川食药监发〔20xx〕57号)第四条:“省局负责外资(含合资)企业、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以及经营按医疗器械管理体外诊断试剂的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发证、换证、变更,并指导和监督市、州局开展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审批工作。
市、州局受省局委托负责在本辖区内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企业及在本辖区内设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支机构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发证、换证、变更工作。”
二、申请条件
四川省行政辖区内已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资格的企业及其内设批发分支机构,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不少于45个工作日前)提出换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申请。外资(含合资)企业、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以及经营按医疗器械管理体外诊断试剂的企业向省局申请,其余向企业所在辖区市(州)局申请换证。
三、申报材料
申请表一式三份,其它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换证申请表》(此表可在或网站上下载,也可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药监局窗口领取),换证申请表中“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日常监督情况)”栏应由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州)药品监管局,按照发证以来该企业日常监管记录签署意见,注明有无不良记录或不良行为整改情况;
(二)发证五年来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情况总结。包括产品销售情况、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执行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等内容;
(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五)拟办企业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和被租赁方产权证明)复印件
(六)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七)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注:申报资料(一套)请使及a4纸打印,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受省局委托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二)审查
1、自受理申请后,按照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须具备条件的规定进行审查;需要进行现场复核的依照《四川省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查验收标准》(试行)的要求,省局或受委托的市(州)局组织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事项进行现场检查(或验收),并制作检查或验收笔录。
2、换证申请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免于现场检查:
(1)近三年内无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
(2)近三年内无日常监管不良记录。
(3)换证当年因各种行政审批事项,经现场考核合格的。
(三)作出决定
1、经审查符合规定的,作出准予发证的书面决定,并于10个工作日内发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发证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五、办理事限
(一)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二)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政府政务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xx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处:xx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xx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
医疗器械自查报告篇5
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于20xx年7月申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期间严格按照《河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的要求积极准备并进行严格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100万元注册地址为经营面积180平方米。人员xx人药学或相关专业人员6人。经营范围综合类
二、三类医疗器械。
(二)机构与人员
公司负责人
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规、规章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1)公司设置有质量管理机构。
(2)质量管理负责人
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有多年从事医疗器械工作的经验熟悉国家及河南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及相关专业知识熟悉所经营产品的技术标准。徐志高在职在岗无兼职现象。
(3)质量验收员
本科学历临床医学专业。
(4)质量验收员
本科学历药学专业。
(5)公司对从事质量管理、产品采购、质量验收、储存保管、业务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岗位的人员进行了有关法规规章、专业技术、质量管理和职业道德等知识的培训有培训计划、记录并建立了培训档案。
(6)公司每年组织直接接触医疗器械产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有员工健康档案。如有传染性或精神性疾病及时调离直接接触医疗器械产品工作岗位。
(三)设施与设备
(1)公司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没有设在住宅类房屋内。环境整洁、明亮、卫生。
(2)公司的营业(办公)场所相对集中与生活区域分开设置有与公司组织机构相符合的标识门牌。营业场所明亮、整洁、卫生设置有产品陈列柜。陈列产品摆放合理、整齐有序。办公场所配备有办公桌椅、固定电话、文件柜、电脑等办公设备。
(3)公司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仓库面积为280平方米。
(4)公司仓库划分了“五区”并实行了色标管理:待验区(黄色)、合格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发货区(黄色)、效期产品有明显标志。
(5)仓库内整洁卫生、墙壁、顶和地面平整、干燥、无脱落物门窗结构严密并设置了必要的地垫和货架;设置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消防和通风设施设置有避光、防尘、防虫、防鼠、防污染、防潮等设施;设置有需阴凉、冷藏的设备及温湿度监测仪和温湿度调控设备。
(6)库房周围环境整洁、干燥、无积水、无粉尘、无污染与办公生活区有隔离措施。
(四)制度与管理
(1)公司制定了符合自身实际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包括:企业组织机构和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和管理职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效期产品管理制度;产品售后服务制度;产品采购、验收、保管(养)、出复核和销售管理制度;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退回产品管理制度;质量跟踪管理制度;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质量信息收集管理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制度;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质量问题查询投诉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装、维修管理制度;售后服务管理制度;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用户访问联系管理制度;计算机管理制度等。
(2)公司质量科收集和保存了与经营有关的医疗器械法规、规章以及所经营产品有关的使用标准或相关技术材料。
(3)公司建立有真实、全面的质量管理记录以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质量管理记录包括:医疗器械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记录;产品购进、验收、保管养护、出库复核和销售记录;温湿度记录;出入库单据;不合格产品、退回产品、质量信息、不良事件、质量事故、查询投诉的报告及处理记录;效期管理、售后服务等环节的.质量跟踪管理始终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五)购进与验收
(1)公司购进医疗器械均向供货企业索取并保存以下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明确授权范围的委托授权书;销售人员身份证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件。
(2)购进医疗器械有合法的购进凭证并按规定建立了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包括:购进日期、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购进数量、生产单位、型号规格、生产批号(出厂编号或生产日期)、经办人等内容。一次性无菌类、医用材料类和植入、介入及人工器官类产品还应注明灭菌批号、有效期等内容。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产品有效期满后2年。
(3)公司按照适用标准、购销合同、购进凭证对购进医疗器械、销后退回医疗器械进行逐品种、逐批次的验收同时还对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以及有关证明文件、合格证和随机文件进行检查。
(4)医疗器械的质量验收做有记录。验收记录记载有到货日期、供货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注册证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签字等内容。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产品有效期满后2年。售后退回产品验收人员按进货的规定验收并注明原因。
(5)公司对质量不合格医疗器械进行控制性管理其管理重点是:
1、公司发现经营的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不合格按规定的要求及时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不合格医疗器械存放在不合格区并有明显的标志;
3、查明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分清质量责任及时处理并制定预防措施;
4、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有完善的手续。
(六)储存与保管
(1)医疗器械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和要求分类存放储存中做到:效期产品专区存放一次性无菌类、医用材料类和植入、介入及人工器官类医疗器械与其他医疗器械分开存放医疗器械与非医疗器械产品分开存放;医疗器械与仓库间地面、墙、顶之间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医疗器械按产品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有温湿度保管要求的医疗器械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与相应的区域设施设备中。
(2)库内产品摆放有明显状态标识状态标识实行色标管理分为绿、红、黄三色合格产品绿色不合格产品红色待验、退货产品黄色。
(3)储存保管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悬挂明显标志并暂停发货并尽快通知质量科予以确认并按确认意见处理。
(七)出库与运输
(1)产品出库时保管员按照销售部门开具并签章的销售单据或配送凭证对实物进行治疗检查和数量、项目核对核对无误并签字后方可发货出库。如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停止发货并报质量部门处理。
(2)运输医疗器械产品时针对运送产品的包装情况、道路状况和运输工具采取相应防护措施防止产品运送过程产生质量问题。在运送途中有温度要求的产品有相应的保温或冷藏措施。
(八)销售与售后服务
(1)公司依据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医疗器械应销售给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不经营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去、失效或淘汰的产品。
(2)销售医疗器械开具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销售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销售记录内容包括:销售日期、客户名称、产品名称、销售数量、生产单位、型号规格、生产批号、经办人等内容。一次性无菌类、医用材料类和植入、介入及人工器官类产品还应注明灭菌批号、有效期等内容。销售记录保存至产品有效期满后2年。
(3)因特殊需要从供货方直调至用户的医疗器械公司需对产品的质量情况进行确认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4)公司定期收集产品的质量信息及时上报、处理和反馈。对已销售产品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及时召回。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产品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并及时做好记录。
(5)公司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规定和公司相关制度及时收集由本公司售出医疗器械的不良事件情况。如发现经营的产品出现不良事件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6)对质量查询、投诉和销售过程出现的质量问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做有记录。
(7)公司经营的设备器具类大型医用设备类医疗器械均与供货方在签订的购销协议上明确产品安装、维修、技术培训服务的责任。
虽然公司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了准备和自查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未免存在一定差距敬请检查组检查指导。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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