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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宣传月活动方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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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宣传月活动方案6篇

卫生宣传月活动方案篇1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范围

全县范围内常住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此外,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等项目服务人群还应包括全县流动人口。

二、项目内容工作目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原发性高血压与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其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和其他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应及时更新,并实行计算机管理。进一步推进居民健康卡的发放和使用,促进健康档案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有效衔接。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建档率达到80%,健康档案合格率达到95%,健康档案动态管理率达到60%以上。

二健康教育。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岁儿童家长、农民工等人群为重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向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材料,每个基层医疗机构不少于12种;播放健康教育音像材料不少于6种;乡镇(场)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组织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不少于9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不少于12次,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不少于6次;更新健康教育专栏,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不少于12期,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不少于6期。健康教育活动资料齐全备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宣传普及率城乡达到达到80%,居民健康相关知识知晓率城乡达到80%。

三预防接种。为适龄儿童(包括流动儿童)全程接种一类疫苗,并定期组织开展补种工作。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到90%以上;含麻疹成分类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以乡(街道)为单位达到95%以上;流脑疫苗、甲肝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达90%以上;新生儿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90%;适龄儿童儿童建证率达100%,卡(证)填写符合率达100%。同时,组织对适龄儿童开展脊灰减毒活疫苗、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活动,接种率达到活动方案要求。

四传染病报告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在县疾控中心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报告,按要求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理或协助处置。法定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报告及时率、报告准确率、重点监测传染病个案调查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率均达到100%。

五6岁儿童健康管理。

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5%;

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0%;母乳喂养率达到90%;高危儿及体弱儿管理达到100%。

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20__年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应年龄,为辖区内7岁以下儿童提供提供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评估、健康指导等服务。新生儿访视率达到90%;0

六孕产妇健康管理。为辖区内孕12周内的孕妇免费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1次孕早期随访,掌握孕产妇数量及分布;对每个孕产妇至少提供5次孕期保健,包括体格检查和产科检查(体重、血压、宫高、胎心、胎位等)、检测孕产妇血、尿常规、b超、提供孕期心理、孕期营养等指导;对每个孕产妇每次产检均应进行高危筛查,并做好高危孕妇专案管理;对辖区内产后28天产妇进行至少2次产后访视和1次产后健康检查,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卫生保健和母乳喂养方面的指导和咨询;开展孕产妇调查和评审,对发生的每例孕产妇死亡均应完成全面的死亡调查,按规定完成死亡评审。早孕建册率达到95%;产后访视率达到95%;孕产妇管理率达到9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

七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老年人健康体检及管理率达到70%;健康体检表指导及完整率达到90%以上。

八原发性高血压病和Ⅱ性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对原发性高血压、Ⅱ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干预。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筛查制度。对确诊原发性高血压病和Ⅱ型糖尿病患者按照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登记管理,每年至少进行4次面对面的随访和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原发性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50%和40%;规范管理率达到75%;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达到55%和50%。

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各项目执行单位要与村卫生室、街道(乡镇)、居(村)委会、派出所联系,建立日常筛查机制,及时发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发现并登记在册的居家治疗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全部纳入管理,并将信息资料录入《国家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与《健康档案与公共卫生服务系统》。加强分类管理,根据患者病情相应增加随访次数,指导患者科学用药,提高病情稳定率。重性管理率达到100%;规范管理率达到65%;病情稳定率达到40%。

十卫生监督协管。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卫生监督协管规范,认真组织或配合卫生监督所开展辖区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食品安全、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传染病疫情监督协管等信息报告率达到100%。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100%。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按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工作要求,各级基层医疗机构为辖区35%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为辖区35%的0

3岁儿童开展中医调养服务,并将工作记录存档与居民健康档案中。

三、经费筹集与使用

一经费筹集标准。20__年各级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为40元,其中中央、自治区财政按人均37元标准补助,当地财政按人均3元标准补助。

二经费使用范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费用,包括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人力成本支出、医疗耗材、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宣传、重点人群随访、教育培训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必需的其它开支,项目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卫规财发〔20__〕34号),做到专款专用,合理使用。

三经费补助方式。各单位要根据年度辖区内行政区域内服务人口数、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服务质量及人均经费标准,合理确定每项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标准,并依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数量和质量综合考核结果,实行按季度核发的管理原则,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科学使用。

四、工作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职责卫生行政部门是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责任主体,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将任务逐一分解到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并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并组织实施和考核。县卫生行政部门每季度考核一次,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__年版)》要求,切实落实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职责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站)、卫生监督所等各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负责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期进行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实现防治结合。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是承担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将任务明确到具体岗位,责任到人,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各自职责分工与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并指导其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制定岗位规范,细化考核内容,将人员收入与工作绩效挂钩,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每年根据要求及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实施计划,明确阶段性重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各项目执行单位要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卫生科,承担具体事务性工作;公共卫生科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各相关单位要以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职责,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六、建立绩效考核制度

一各县单位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制度,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各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切实履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以加强质量控制,强化质量管理,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二建立考核制度各项目执行单位要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卫发〔20__〕195号)和《博州卫生局关于印发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博州卫发〔20__〕85号),《精河县关于印发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精卫发〔20__〕53号),结合实际,制定适宜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考核评估标准。重点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采取计量考核方式,按服务工作质量和数量核定补偿,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核定经费。

三考核结果的利用考核结果要与项目实施单位年度考核挂钩,与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用依据挂钩,同时作为相关工作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成绩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单位年度考核总成绩的60%,与评先评优挂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度考核未完成任务指标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考核结果应向社会公示,将政府考核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

七、开展技术培训

大力培养公共卫生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和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强化公共卫生知识和技能,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包括村医在内的所有医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以全面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综合服务能力,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同时,加强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效率和管理能力。

卫生宣传月活动方案篇2

一、项目范围

全县辖区内常住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内容

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置、卫生监督与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12项。

三、工作目标

按照深化医改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开展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在我县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效的基础上,继续以实施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弱势人群健康管理为主要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四、20__年主要任务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__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20__年版)》要求,以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各乡镇医疗机构要对已录入系统电子档案(包括一般人群、重点人群)的姓名、性别、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地址等信息进行全面核对,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

2.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规范健康档案使用和管理,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加以完善,对未体检即给予建立的,要给予补充体检。要把健康档案建立、更新和使用融入日常医疗服务中,动态补充和完善,对持社保卡就诊的群众,就诊后要及时点击关联,将就诊信息关联到电子档案,确保电子档案及时更新,充分发挥健康档案在疾病控制和人群健康管理中的作用。

3.电子建档率达≥85%,合格率≥80%,健康档案使用率≥50%。

(二)健康教育

1.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严格按照服务规范要求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2.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调查,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60%。

(三)预防接种

1.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2.6岁以下儿童建证率达95%,各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单苗接种率达95%。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4-6岁每年开展一次健康管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2.新生儿访视率≥8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80%,系统管理率≥75%。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1.早发现孕妇,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主要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产前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2.早孕建册率≥85%,产后访视率≥85%,系统管理率≥80%。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1.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将每年1次的老年人健康体检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老年人的参与和认可程度,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并根据体检结果做好健康指导。

2.老年人健康体检率≥70%,健康体检表完整率≥80%。

(七)慢性病健康管理

1.对已纳入健康管理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每年进行至少四次随访和一次较全面的的健康体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加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筛查、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项目。

2.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40%,规范管理率≥60%;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25%,规范管理率≥60%。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

1.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20__〕102号)文件要求,对已纳入健康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开展至少四次随访和一次体检工作等健康管理工作。

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3.5‰,规范管理率≥60%。

(九)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传染病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2.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9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95%。

(十)卫生监督与协管

1.做好辖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2.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开展率≥90%。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

各乡镇医疗机构要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药人员,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积极开展老年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确保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35%以上。

20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工作指标要求详见《县20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指标》(附表1),20__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各项目任务指导数详见《20__年度各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数》(附表2)。各项目指标要求、任务指导数如有变动另行下发。

五、职责分工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主体,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__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20__年版)》要求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辖区内村卫生所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指导辖区内村卫生所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对其完成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接受县级公共卫生机构的指导、培训。

2.村卫生所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收集居民信息,参与、协助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接受乡镇卫生院的指导和考核。

(二)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职责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预防接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相关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2.健康教育机构。县健康教育促进中心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健康教育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负责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3.妇幼保健机构。县妇幼保健院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4.卫生监督机构。县卫生监督所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5.精神卫生机构。县第三医院要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20__〕102号)文件要求,负责做好全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项目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及时将情况稳定、出院后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转交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健康管理工作。

6.中医药服务指导机构。县中医院应协助县卫生局制定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六、绩效考核

县卫生局、财政局按照《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20__年版)》(安卫〔20__〕342号)要求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7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下一年度1月底前完成。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完成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6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12月底前完成。

七、经费保障

(一)经费补助。20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人均30元提高到人均35元。县卫生局、财政局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20__年版)》(安卫〔20__〕342号),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在绩效考核后,兑现补助经费。

(二)乡村医生补助经费。各乡镇医疗单位原则上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0%-40%工作量交给村卫生所承担,并兑现相应的补助经费。乡村医生补助经费要与任务完成数量、质量挂钩。各乡镇医疗机构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20__年版)》(安卫〔20__〕342号),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在绩效考核后,经公示无异议,发放乡村医生补助经费。

(三)资金使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__〕28号)、《市卫生局、财政局关于落实并规范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通知》(泉卫基妇[20__]176号)规定规范专项资金的支出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专款专用。

八、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健全管理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工作方针和新医改实施方案精神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健全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到实处。

(二)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贯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卫生工作的始终,各单位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既要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又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促进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良性互动,推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三)要强化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技术指导,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指导力度,每年要组织不少于2次的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各乡镇医疗单位要加强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使每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乡村医生能够按《规范》中规定的标准、内容与流程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强化督导检查,落实绩效考核。20__年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实行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督导为主,综合督导组督导为辅。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健教中心、卫生监督所、第三医院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切实履行业务指导责任,要实行领导分片挂钩,抽调业务技术人员分片包干,定期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指导。各乡镇医疗单位要加强村卫生所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确保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提高,相关基本公共卫生任务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卫生宣传月活动方案篇3

根据国家、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及绩效考核等工作要求,确保20__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落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__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市辖区内常住人口(包括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以区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75%以上。

(二)以区为单位,社区建档重点人群健康教育材料发放覆盖率达100%。

(三)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四)以区为单位,在服务对象基数增加的情况下,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

(五)以区为单位,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55%以上,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5%以上。

(六)以区为单位,35岁及以上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分别达40%、35%;规范管理率均达50%以上。

(七)以区为单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报告患病率)达3.5--4‰,在册管理率达85%以上。

(八)以区为单位,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40%以上。

(九)以区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管理率达90%以上。

(十)以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达100%。

(十一)以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达100%。

三、项目内容及主要工作任务

20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从60元提高至72元,市财政按人均15元给予各区补助,在此基础上,对考核优秀的区进行奖励。新增经费主要用于巩固现有项目,扩大服务覆盖面,扩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同时突出重点,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适当延伸至60岁及以上居民,进一步提升居民感受度。

(一)提高经费补助标准,调整优化服务项目

一是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血型检查等基本信息服务,增加动态管理人数。二是扩大老年人健康管理覆盖面,适当扩大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完善健康体检辅助检查等项目。三是适当增加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和规范管理人数,提高随访补助水平。暂不调整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和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及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补助水平。

(二)项目任务要求

1、加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利用。加快市、区两级卫生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整合区域卫生信息资源,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促进健康档案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有效衔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机制,完善电子健康档案基本信息,及时更新老年人、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体检、随访、就诊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电子档案信息,提高健康档案利用率。

2、创新重点人群健康教育方式。将健康教育融入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诊疗服务过程中,落实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利用全科团队、家庭医生巡诊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等自我管理平台,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加强重点人群的个体化健康指导,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各区要加强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化建设,规范接种流程,确保上岗人员资质、疫苗、冷链管理、收费价目公示达到规定要求。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减少接种排队拥挤,防止差错事故发生。强化安全注射,及时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加强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4、做精儿童健康管理。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区妇幼保健院(所)要将新生儿出生信息及时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便其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儿童规范化门诊建设,按照儿童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开展服务,并将高危儿童及时上转到区或市级妇幼保健所(院),提升管理质量。

5、加强和规范妇幼健康管理。加强孕产妇信息交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区妇幼保健院(所)要将孕产妇信息及时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便其开展孕产妇家庭访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妇女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按照孕产妇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开展服务,并将高危孕产妇及时上转到区或市级妇幼保健所(院),提升管理质量。

6、做实老年人健康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制订60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等辅助检查项目,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

7、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治管理。在全市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通过健康体检、定期巡诊、医联体专家门诊、健康教育及慢病登记报告系统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全科团队及家庭医生巡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提高规范管理率。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8、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对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知情同意基础上进行随访管理。定期与街道关爱帮扶小组成员联系,及时发现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并主动筛查、转诊,一旦确诊应为其建档并随访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用药指导,提高服药率和病情稳定率。

9、落实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开展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初筛检查,做好可疑者推介转诊,对发现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时进行网络报告;协助区级疾控中心开展病人追踪;对肺结核患者进行督导治疗随访管理。

10、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维持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11、做好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12、完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完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市、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协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参与考核,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覆盖面。

四、完善绩效考核

(一)考核对象和方式

绩效考核对象为各区卫生计生、财政部门,公共卫生等专业机构,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单位。

绩效考核实行分级考核,以区级考核为主、市级考核为辅,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查,区级全面考核,市级抽查考核的考核机制。

1、区级绩效考核。区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制定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组织考核工作,明确负责绩效考核的机构和人员,充分发挥公共卫生等专业机构作用,积极推进建立第三方考核机制。

区级应对辖区内所有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单位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每月对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进行督导考核。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应在年内12月底前完成,考核结果应及时分别报送市卫生计生、财政部门。

2、市级绩效考核。市级绩效考核由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考核结果分别报送省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考核各区的样本数原则上不少于50%(含指导、督导)。为减少基层负担,市财政绩效评价第三方参与市级绩效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方法

绩效考核内容包括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效果、项目服务创新五部分。考核总分110分,项目服务创新所得分值另外计算。

1、组织管理(24分)。考核各区卫生计生部门的项目组织机构设置、管理机制建设和落实、绩效考核机制建设和落实、问题整改等情况,考核各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责任分工和落实情况,考核各区卫生计生部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培训、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等情况。其中绩效考核工作质量复核10分,分解到项目执行有关数据复核。

2、资金管理(15分)。考核各区财政部门资金预算安排、拨付等情况,考核卫生计生部门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工作经费落实等情况,考核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情况。

3、项目执行(55分)。考核各区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各类服务的情况,包括服务的数量和质量。

4、项目效果(16分)。考核各区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取得的成效。包括健康档案动态使用情况,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效果,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程度,服务对象和基层医务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满意程度等。其中,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程度、居民和基层职工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满意程度采用市第三方调查数据。

5、项目服务创新。重点考核各区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对改善居民健康效果的监测、项目实施方法的创新等方面的经验和好的做法。

绩效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以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为主)、现场检查、问卷调查、会议座谈、集体访谈、入户访谈等方式进行。

(三)考核结果应用

1、及时公布绩效考核结果。市区实行绩效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市级绩效考核结果向各区卫生计生局、财政局通报,抄送各区政府,并抄报市政府。各区要及时向被考核单位通报考核结果,同时向上级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报送考核结果和应用情况。

2、考核结果与奖励资金挂钩。考核结果是市级财政奖励的重要依据。各区建立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挂钩机制,对考核优秀的项目实施单位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单位相应核减补助资金。

3、落实问题整改。各区应建立问题整改机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主体,督促项目实施单位限期整改,切实发挥绩效考核工作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对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区要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各级项目办建设,强化组织实施。各区卫生计生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明确本区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市级要求,考核指标应不少于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的内容。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监管,健全项目进展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告和季报告制度。

(二)规范资金管理。各区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按照常住人口数和补助标准足额配套落实资金,项目经费要用于政府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区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完善资金支付方式,合理确定各项服务补助标准,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和绩效考核结果,及时拨付或结算补助资金,不得简单地按照机构人员和支出水平核拨资金。要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项目工作经费,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套取、截留、挪用和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专门科目对项目资金进行会计核算,不得与单位业务收支混合核算。各区要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方式。

(三)加强项目日常管理。一是加强人员培训,重点对区级管理人员及项目实施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其项目管理能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和形式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进展成效,提高居民知晓率。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纳入单位信息公开范围,增强项目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是完善服务模式,推广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团队服务、签约服务及“三位一体”综合防治模式,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提高服务效果。四是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鼓楼和第一医院及中医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责任,在疾病监测、培训指导、绩效考核、效果评估等方面加强指导,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工作任务落实。五是切实做好项目进展监测和数据报送工作,提高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严肃考核纪律。各区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强化现场考核质量控制工作。加强项目工作信息核查,项目实施单位要实事求是提供各项考核资料和数据,严禁弄虚作假。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地反映项目开展情况。考核原始材料、数据应当保存,必要时应组织复核,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真实、有效。

卫生宣传月活动方案篇4

为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提升各层级工作人员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扎实推动工作开展,根据省、市卫健委项目培训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促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技能,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人员参训率要达到95%以上,培训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

二、培训对象

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相关人员。

三、培训时间

培训频次一年不少于2次,结合工作实际需要自行确定培训时间。组织参加市里统一培训。

四、培训内容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熟练掌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档的建立方法、建档内容、建档流程、建档要求以及居民健康档案的核查使用。掌握居民健康档案的健档率、动态使作率以及各类表单的填写要求。

(二)健康教育管理服务规范。了解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卫生宣传之间的关系,了解开展健康教育的重要意义,掌握健康教育的服务对象、内容以及具体要求。熟悉常用社区健康教育的方法以及服务流程。掌握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的组织、实施以及效果评价。

(三)预防接种管理服务规范。了解免疫规划基本概念。掌握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管理、冷链管理,熟悉儿童免疫规划各类疫苗的免疫程序,疫苗的接种部位、接种剂量以及疫苗的禁忌症等。掌握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四)0—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掌握儿童健康管理的方法与服务内容。熟悉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掌握建立《母子健康手册》方法与要求。掌握儿童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以及常见健康问题的健康指导。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掌握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对象、内容及工作流程。掌握建立《母子健康手册》方法与要求,产后访视技能。熟悉各期孕产妇健康状况评估方法、内容。掌握高危孕产妇筛查,高危孕产妇的重点管理内容。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健康管理内容,老年人一年一次健康体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七)高血压、2型糖尿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掌握高血压糖尿病专案管理内容、流程以及具体工作要求。掌握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社区维持治疗方法。熟悉高血压、糖尿病的筛查工作及随访工作要求。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规范。掌握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的概念;掌握管理内容、流程及相关要求。熟悉严重精神障碍病人健康档案的建立,随访工作方法、技巧。

(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掌握服务内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掌握服务流程和服务要求。

(十)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掌握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的内容及程序要求。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掌握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中医体质辨识、中医药保健指导,掌握服务流程和服务要求;掌握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掌握服务流程和服务要求。

(十二)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掌握服务内容筛查及推介转诊、第一次入户随访、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和结案评估。掌握服务流程和服务要求。

五、培训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科学制定本级培训方案,细化培训任务,明确培训时间,详实安排培训内容,加强培训保障,确保按时开展培训。

(二)要认真遴选师资,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工作。全程跟踪培训效果,实施严格监督与考核,根据考核对参训人员进行排名,务求培训取得实效。

(三)半年、全年绩效考核时,区卫生健康局将抽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2类中的6项,对各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卫生宣传月活动方案篇5

根据《关于印发**县卫生局20xx年六月法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卫字〔20xx〕26号)要求,特制定第八个"六月法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州、县有关部署,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卫生系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强化人民群众依法有序维权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今年"六月法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三、组织领导

为了第八个"六月法制宣传月"顺利实施,成立六月法制宣传月领导小组,负责六月法制宣传月的宣传工作,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李玉福 (院长)

副组长 :袁增秀(副院长)

成员;李伟、金永刚、唐玲、马颜和、朱春丽、陶治礼、殷舒萍、张翠丽。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于院务办公室,由袁增秀副院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结合实际,针对医疗系统医患纠纷问题、收支两条线单位人员待遇问题、医疗收费问题等进行法制宣传,重点宣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职业医师法》、《食品安全法》、《母婴保健法》、《职业病防治法》等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化解矛盾的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促进卫生事业单位依法健康发展。

二、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维护法制尊严的良好氛围作出应有贡献。

三、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特别是要在卫生行业中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要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新形式、提高宣传实效为重点,广泛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电视、报刊、网络、街头等宣传形式。如街头法律咨询,散发法制宣传资料,播放法制宣传音像等。

五、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六月法制宣传月工作,要加强合作,互相配合,强化措施,结合各自职能,在增强活动的实效上下功夫。

二、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专人和保障经费,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县**卫生院

20xx年6月3日

卫生宣传月活动方案篇6

一、宣传对象

宣传对象为辖区常住居民,重点是以下4类人群:

(一)辖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作人员;

(二)辖区农贸市场、工业园区、商业区等流动人口;

(三)辖区幼儿园、小学在园(校)的3-6岁儿童家长,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四)65岁及以上老年人,育龄妇女,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

二、宣传内容和目标

(一)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职业人群因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不足而导致感受度不均衡的问题;

(二)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提供的12大类45项具体内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使不同人群了解、熟悉与自身相关的服务内容和接受渠道,不断提高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等项目的服务利用率;

(三)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群众特别是重点人群所带来的实惠,以及实施过程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机构,引导全社会支持和主动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同步宣传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新型服务模式,开展日常医疗卫生常识、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文明习惯等健康教育,提高宣传的实效性。

三、宣传形式

按照“十个一”要求,全面做好宣传活动。

(一)制作一张地图。各旗县区卫计局制作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分布图、机构服务区域示意图,有条件的地区可制作电子地图,在当地主要公共场所、居民小区显著位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宣传栏或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网站、微博、微信进行发布,使群众能够方便地到居住地或工作地附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

(二)发放一本手册。向辖区居民发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手册,实现辖区常住居民(包括流动人口)“一户一册”,老年人、孕产妇、农民工等重点人群要“人手一册”。手册应包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分布图、机构服务区域示意图、项目12大类45项内容、主要科室联系方式、片区划分和责任医生联系方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健康教育知识情况等。

(三)贴发一张联系卡。主动与辖区街道、社区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建立工作联系,在居民小区和单元楼宇公共告示栏、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张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联系卡。

(四)张贴一个温馨提示卡。在入户为重点人群提供免费服务时,如未见到服务对象,应在其家门上贴一张粉色的温馨提示卡,提示居民何种方式、何时、何地应接受免费的服务;对同一服务对象第二次温馨提示应换橙色的温馨提示卡;对同一服务对象第三次温馨提示应换红色的温馨提示卡。对同一服务对象多次进行温馨提示应换不同颜色的温馨提示卡,以提高警示效果,促使居民主动接受国家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五)举办一次签约仪式。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木乡镇卫生院(乡村医生)筹划举办一次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仪式,并现场对有需求的、行动不便老年家庭等重点人群,签订家庭医生式服务契约。

(六)更换一期宣传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针对宣传活动内容,更换一期宣传板。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出一期宣传板(栏)。增强宣传板内容的科学性、实用性和时效性,在每期的宣传板上要固定公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地址、责任医生的联系方式。具体宣传内容及形式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统一设计提供。

(七)悬挂一幅宣传标语。各旗县区卫计局要在人群集中位置,悬挂永久性宣传标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要在门前悬拉一幅永久性宣传标语。

(八)举办一场项目大讲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深入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以开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大讲堂”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各旗县区卫计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开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大讲堂”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

(九)举办一次宣传板集中展示活动。在旗县区、街道(苏木乡镇)范围内举办一次宣传板集中展示活动。

(十)建立一个沟通平台。组织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通机构微博、微信等,充分发挥其互动性强、网民参与度高、传播速度快等特点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使居民可以随时通过文字、语音等方式,与机构进行沟通交流。有条件的机构可以利用现有信息平台开发手机app软件,为居民提供服务机构定位查询、随访预约、体检结果查询、门诊咨询等便捷服务。

四、组织实施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集中宣传活动每年由市社管中心和各旗县区自行组织,市卫生计生委不再另发方案。20__年集中开展宣传活动要求如下:

(一)动员部署(20__年8—9月)。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活动的准备、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各旗县区卫计局要结合市卫生计生委要求研究部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活动的具体工作,下发活动方案,召开宣传活动启动会议,组织宣传内容知识培训,制作有关宣传资料等。

(二)组织实施(20__年9—10月)。各旗县区卫计局组织辖区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广泛联系重点人群驻地的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安排,落实“十个一”宣传形式和载体,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活动。市社管中心要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落实“十个一”宣传形式和载体,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活动。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所、市健教所,要结合本单位职能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活动。

(三)总结交流(20__年10—12月)。各地、各单位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活动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先进工作经验和有效成果,按照要求报送市卫生计生委,适时推广具有代表性、指导性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工作经验和做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区卫计局要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工作,及时总结提炼本地区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成效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有典型意义的做法,组织制定当地宣传工作方案,有计划、有组织做好当地的宣传活动。各地可在本方案要求的“十个一”宣传形式的基础上,结合当地文化、风俗资源,创新活动形式,丰富宣传载体,使宣传活动既富有特色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沟通配合,搞好互助协作。各旗县区卫计局要加强与地方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会团体等本辖区其他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协调推动政府及其他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参与性,做好服务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司、商户等机构或单位的宣传,搞好衔接配合,共同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工作,构建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突出关键内容,抓好重点宣传。各旗县区卫计局在做好大众宣传的基础上,要突出宣传重点,利用春节、重阳节、儿童节等节假日、健康主题日、农民工返乡、学生健康查体等特殊节日和契机,针对老年人、孕产妇、儿童、学生以及返乡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开展专项服务项目宣传。通过日常工作安排、服务重点人群、抓好重点环节、组织公益行动等不同形式,使城乡居民充分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免费服务政策,提升居民感受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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